(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明确强化源头治理。
强化源头治理,必须把本区域的水污染源搞清楚。这里的“清楚”至少包括如下几方面:对当地水污染源的总量、排放特征、动态变化情况要一清二楚;这些污染源对水环境的总体影响中,哪些是主要矛盾、哪些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要“心知肚明”;对污染源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规范管理要了如指掌。对这些问题如果是一本“糊涂账”,保护和治理工作就可能是“盲人摸象”,很难有统筹兼顾的系统方案和扎实的治理成效。在这场以群众身边水体为主的碧水攻坚战中,切忌不知、不顾本地实际情况,层层照搬照抄方案。
强化源头治理,必须织密监测网络,适时精准掌握本区域干流、支流甚至沟渠坑塘水质变化情况。目前来看,大多数二级支流有明确的水功能区划,设有国家、省、市监测断面。但二级以下支流,特别是遍布农村的小支流没有进行水体功能分类,也没有明确的执行标准,更谈不上设定监测断面。这些河流流经地域情况复杂,源头连着工矿区,中下游又穿过生活区或畜禽养殖区,而且很多支流水量有限,水体自净能力差。平时我们更关注设有监测断面河流的水质达标情况,一旦发现超标,溯源“倒查”,发现常常是这些小支流超标所致。为此,必须织密监测网络,把支流、沟渠水质监测纳入监督性监测范围,从人力、技术、资金等方面予以保证。随时关注水质变化情况,如有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找准源头,主动治理干预,让条条支流都能稳定达标。
强化源头治理,必须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协同治污合力,激发社会公众主动参与治理的动力。相关部门要构建各担其责,抓早抓小、分工协作的工作运行机制,把工作重点向源头污染管控聚焦。坚持“管行业必管环保”的理念,指导、监督所管行业的源头污染治理,既要扎实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县乡黑臭水体治理、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乡村河湖库管护、小微水体排查整治攻坚五大专项行动,又要注重成效巩固和常态化管控机制的不断完善,如水功能区划定和调整工作机制、入河排污口科学设置、规范化整治和建设工作机制及入河排污口分级分类监测和问题发现、识别、预警、处置的闭环监管机制等。通过长效工作机制的构建,在岸上解决污染源的管控问题,进而解决排污口、小支流,沟渠坑塘水质超标问题。治理群众身边水体污染问题,还要广泛凝聚群众力量,要通过宣传引导和必要的奖励机制,让广大群众真正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到污染治理工作中,自觉养成关爱环境,保护水质的良好习惯,监督抵制身边人故意排放污染物污染水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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