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广东殡葬收费有新规矩!
省三部门联合发布粤发改规〔2026〕
7号文件正式实施
火化、遗体存放等基础服务政府定最高价
公办树葬、花坛葬等生态安葬不收一分钱
不允许殡仪馆强制搭售服务、加价售卖用品
所有收费全部公示!
8月1日起广东生态安葬免费
8月1日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发改规〔2026〕7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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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 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26年8月1日,有效期5年
✅适用对象:省内依法设立殡仪馆、骨灰堂、公墓,所有殡仪、安葬服务收费。
✅核心内容
1️⃣公益底线加固:五大基础殡仪服务、公办生态安葬政府控价/免费,大幅降低刚需丧葬支出;
2️⃣收费透明化:全省统一清单管理,无清单不收费,线上线下双重公示;
3️⃣抑制公墓乱涨价:公办公墓墓穴、格位政府限价;纯经营性公墓价格纳入民政引导监管,定期评估调价;
4️⃣杜绝强制消费:明确允许自带丧葬用品,严禁捆绑推销;
5️⃣生态安葬激励:补贴+免费双措施,大力推广树葬、不留坟头等节地模式。
01
生态安葬免费
城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政府举办或参与举办的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开展生态安葬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生态安葬形式包括:骨灰撒海、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鼓励不建硬质墓穴、不立大碑。
对于树葬等不保留骨灰的方式,各地还需按规定给予适当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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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图网_604638035(仅配图)
02
常规安葬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对于非生态安葬的常规墓位或格位使用,城镇公益性公墓收费受到严格管控:
收费项目限定:仅允许收取墓位使用费(或格位使用费)和维护管理费,严禁巧立名目收取其他费用。
定价机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
农村公益性墓地:原则上不得向村民收取墓位(格位)使用费;确需收取维护管理费的,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实际成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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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政策核心变化
定价权限调整:殡葬服务收费定价权限从以往的“市、县人民政府”调整为“地级以上市级人民政府”,以增强统筹规范性。
公益属性强化:明确殡葬基础服务(含部分安葬服务)的公益定位,通过清单化管理严控收费项目,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本文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本文编辑:瑞秋(黄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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