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铺租赁纠纷中,双方对租金是否下调各执一词,关键事实模糊不清,给案件定性带来极大困难。需还原双方是否协商下调租金以及实际履行情况等关键事实。石莉莉律师通过梳理四年多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及银行全部租金转账凭证等材料,分类整理相关内容,重构了事实脉络。最终法院认定租赁期间双方已协商调低租金并实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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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铺租赁案件中,上诉人杨X承租魏X的商铺经营超市,书面合同约定租金逐年递增。但租赁过程中,杨X称因经营困难,双方口头协商下调了租金,且长期按降低后的标准转账付款。而魏X则不认可租金下调这一事实。双方就租金尾款、27000元租赁押金、单方提前解约违约金产生重大争议,事实认定成为最大难题。一审时,双方说法不一,缺乏明确的书面变更协议,这使得法院难以判断租金是否真的下调,导致一审法院未采纳租金下调的事实,判令杨X支付租金68180元、违约金10000元。
杨X不服一审判决,委托石莉莉律师作为二审委托代理人。石莉莉律师接手案件后,全面梳理四年多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及银行全部租金转账凭证。她仔细分类整理每期实际付款金额、双方沟通降租的完整对话内容,将这些材料整理成套新证据提交法庭。通过对这些证据的分析,石莉莉律师清晰地比对了双方的沟通情况和实际付款情况,固定了双方以实际行为变更租金条款的间接证据。
石莉莉律师重构出的事实脉络是:双方在租赁过程中通过口头协商下调了租金,并且在之后的很长时间里,杨X都是按照降低后的标准向魏X支付租金,魏X也接受了这些款项,并未提出异议。这表明双方以实际履行行为变更了书面租金条款,原合同递增标准不应继续适用。这一事实脉络改变了案件的定性和责任划分,使得杨X不再需要按照原合同递增标准支付高额租金。
魏X对石莉莉律师重构的事实提出异议,坚持认为租金没有下调。石莉莉律师回应称,微信聊天记录和租金转账凭证足以证明双方已就租金下调达成一致并实际履行。双方的沟通内容明确显示了租金下调的协商过程,而转账记录也与协商后的租金标准相符,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租金下调的事实。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石莉莉律师提交的转账、聊天佐证,认定租赁期间双方已协商调低租金并实际履行,对租金金额大幅改判,杨X仅需补足租金6000元;维持合同解除、返还27000元押金、支付10000元违约金的判项,驳回出租人的高额租金上诉请求。在这类租赁纠纷案件中,事实认定起着决定性作用,准确还原事实能够使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石莉莉律师通过对证据的细致梳理和分析,成功重构了事实脉络,为案件的改判起到了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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