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被羁押整整一年的抚州儿科医生韩杰首次公开发声,一句“我认可诊疗疏漏,但绝不承认严重不负责任”,戳中了全国数百万医护心底最深的寒意。一桩早已走完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流程的医疗纠纷,最终让首诊医生背负医疗事故罪,此案绝非一人的悲剧,而是整个医疗行业悬顶的警钟,我们必须为韩医生鸣一声不平。
完整复盘事件:过错早已分层追责,刑责却单独压向首诊医生
2024年2月17日凌晨3点,2岁患儿由家属送至抚州健强第五医院急诊,韩杰接诊。结合患儿呕吐症状与影像结果,判断肠梗阻并收入院保守补液治疗,当日清晨8点完成规范交班后正常下班,后续患儿全天由接班医护持续照护。
医学会鉴定指出两处诊疗瑕疵:首诊未完善腹股沟体格检查、未及时申请外科会诊,最终漏诊嵌顿性腹股沟斜疝。患儿病情持续加重后,家属自行驾车转往上级医院,转运途中昏迷,抢救无效离世,鉴定认定本案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事件发生后,完整追责链条早已落地:
1. 民事赔偿层面:法院判定医院承担85%过错,全额赔付家属146万余元,机构为诊疗体系缺陷承担经济责任;
2. 行政监管层面:卫健委对韩杰与当班上级医师作出警告、暂停执业6个月处罚,同时对涉事医院处以罚款、通报警告,行业惩戒已经到位。
民事、行政双重追责,本已是医疗过失完整的处置闭环。可在家属拿到鉴定与民事判决书后,案件被推入刑事程序:2025年6月韩杰被刑事拘留,随后批准逮捕,羁押一年后一审被判医疗事故罪。
三大核心不公:此案根本达不到“严重不负责任”入刑标准
《刑法》335条明确,医疗事故罪成立的核心要件是严重不负责任,司法解释划定该情形特指擅离职守、拒绝救治、违规使用假药器械、无视明确诊疗规范拒不改正等主观漠视生命的行为,绝非普通诊疗疏漏。对照本案,韩医生完全不满足入刑法定条件,三重不公显而易见。
第一,区分“无心疏漏”与“严重漠视”,他从未放弃救治
凌晨三点急诊,患儿家属起初抗拒拍片检查,韩医生反复沟通后才完成影像筛查;发现肠梗阻后立刻安排住院补液、持续监测病情,全程没有推诿、拒诊、拖延;到点规范交班,将患儿完整移交接班医师,不存在擅离职守、消极放任病情恶化的行为。
他的失误,是深夜高强度急诊下,对儿童腹痛鉴别诊断的细节遗漏,属于临床工作中预判不足、查体不全的业务过失,而非主观上对患儿生命漠不关心、玩忽职守。“救人没救好”和“故意害人”有着天壤之别: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韩医生心存懈怠、刻意省略关键诊疗步骤,仅仅是一次不完美的临床判断失误,不该等同于刑事层面的“严重不负责任”。
第二,责任不该由首诊一人独揽,团队诊疗的过错被单一归责
患儿病情恶化、家属自行转院、途中出现休克死亡,全部发生在韩杰交班下班之后,全天有接班医生、上级医师持续监护处置。医院诊疗体系存在多重漏洞:科室未建立急腹症多学科会诊强制流程、接班医护未重新完善全面查体、院方未规范评估转运风险、未建议120急救护送,多重管理、团队过错共同叠加最终悲剧。
医学会鉴定仅笼统标注“医方主要责任”,并未划分韩杰个人过错占比,民事赔偿全部由医院承担,行政处罚同时处分当班上级医师,足以证明这是医疗机构、多名医护共同的体系性问题。可刑事追责却唯独锁定首诊医生,将团队综合过错全部折算为一人的刑事责任,权责划分明显失衡。
第三,民事、行政惩戒已落地,重复动用刑法违背谦抑性原则
刑法是社会治理的最后、最严厉手段,只有当民事调解、行政监管完全无法弥补损害、约束过错时,才能启动刑事追责,这是刑法谦抑性的核心要义。
本案中,医院足额赔付百万赔偿金,弥补家属物质损失;卫健委实施执业限制、全院整改,对涉事人员作出行业处罚,两套制度已经完成对过失的惩戒与纠错。同一过错,叠加民事、行政、刑事三重惩罚,等于对同一行为重复追责,违背法治精神。基层医生一次诊疗瑕疵,付出一年人身自由、终身刑事案底的代价,惩罚尺度完全失衡。
若此案判决成为先例,全体患者终将为严苛刑责买单
我们共情两岁孩童逝去的悲痛,理解家属失去亲人的绝望,但用刑事枷锁束缚临床医生,最终反噬的是每一位普通人的就医权益。
当“病历少写一行、查体漏一步、判断有偏差”都可能身陷囹圄,医疗行业必然滋生畸形的防御性医疗:
小儿腹痛不分轻重,全套CT、多科室会诊全部安排到位;但凡病情存在一丝风险,立刻建议转上级医院,绝不尝试保守观察;所有诊疗流程堆砌检查、反复签字留痕,不再根据病情按需施治,只为法庭上自保留证。
医生会从“根据病情精准诊疗的思考者”,沦为只会开检查单、不敢做判断的工具人。医疗成本大幅上涨,普通家庭就医负担加重;急诊轻症挤占影像、外科资源,真正危重患者抢救通道被堵塞;基层医生畏惧担责,不敢收治复杂患儿,基层儿科、急诊人才大量流失。
医学从来不是绝对精准的公式,人体复杂、疾病瞬息万变,凌晨急诊疲惫、患儿哭闹不配合、家属诉求冲突,都是临床不可规避的客观困境。医生是人,不是能预判所有病情、零失误的神明,允许合理的业务容错,才是医疗行业可持续运转的基础。
我们的呐喊:善待医者,守住医疗追责的法律边界
逝者值得哀悼,但生者不该承受超出过错的重刑。韩杰医生的遭遇,拷问着医疗纠纷追责的尺度:
1. 明确区分普通诊疗过失与严重不负责任,仅对主观漠视生命、严重违规操作的极端行为启动刑事追责,单纯查体、判断疏漏应止步于民事赔偿与行业处罚;
2. 厘清团队诊疗责任,机构管理、多名医护共同造成的事故,不能将全部刑事责任转嫁首诊单一医师;
3. 恪守刑法谦抑性,民事赔偿、行政惩戒足以弥补损害、规范行为时,禁止重复刑事追责。
两岁生命的逝去是一个家庭永久的伤痛,但一名基层儿科医生的牢狱之灾,会让千万医者寒蝉若噤。我们为韩杰医生鸣冤,不是忽视医疗过错、淡化生命重量,而是希望法律分清过失与犯罪、包容医学的局限性,让医生敢治病、能救人,让患者获得更合理、普惠的医疗服务。
愿司法能重新审视此案,厘清责任边界,给出兼顾情理、法理、行业长远发展的公正结果;愿每一位日夜坚守急诊、儿科一线的医者,不必在救死扶伤的同时,时刻背负随时入狱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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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2024年2月17日凌晨。家属凌晨3点带2岁患儿急诊,韩医生接诊,腹部平片提示肠梗阻;收入院,保守补液治疗。
韩医生当日8时正常交班下班,后续接班医生继续保守治疗。
患儿持续不适。家属自行转往江西省儿童医院,转院途中患儿昏迷,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抚州市医学会认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主要责任。核心过错有二:
未做腹股沟体格检查、病历无相关记录,漏诊嵌顿性腹股沟斜疝;
未及时邀请外科会诊、没有充分评估急诊手术指征。
法院认定医院承担85%过错责任,判决医院赔偿家属146万余元。临川区卫健委对韩杰及当班上级医师警告、暂停执业6个月;涉事医院罚款、警告。
随后,家属拿到医疗事故鉴定、民事判决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韩医生刑事责任。
2025年6月10日,公安以“涉嫌医疗事故罪”立案。次日,韩医生被刑事拘留,随后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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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后续又开庭审理,一审判决,认定韩医生构成医疗事故罪。
2026年7月,被羁押一年后,涉事韩医生首次公开发声,认可自身存在诊疗疏漏,但坚决否认“严重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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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医生并非玩忽职守、也非主观恶意,仅仅是因为诊疗过程中的疏漏导致了不良后果,他该不该被刑事追责?
这起案件最让人担忧的,不是韩医生一个人的命运,而是它对整个医疗行业的冲击。
“病历缺一行、操作省一步”,就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这种风险感知正在催生一种畸形的职业生存法则:防御性医疗。
小儿腹痛?先来一套腹部CT加外科会诊;稍有风险就建议转院。这不是医学需要,这是“留痕需要”——为了在法庭上证明“我什么都做了”。
当医生从“思考者”变成“检查单开药机”,受损失的是谁?最终是所有患者。医疗成本被推高,宝贵的医疗资源被浪费,真正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可能因为医生的“自保心态”而延误。
医生不是神,是人。
他们会累,会困,会在凌晨3点的急诊室里面对一个哭闹的患儿和焦急的家属;他们会犯错,会漏诊,会在复杂多变的病情面前做出不完美的判断。
没有哪一个医生会主动加害患者。即便医生在救人过程中有疏漏和错判,并造成了不良后果,那也只是救人没救好,而不能视为医生害人。救人没救好,和害人,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对于医疗事故罪的认定,应当注意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对医生执业过程中的疏漏和过错,不能轻率动用刑法这一终极暴力手段。一个2岁生命的逝去,是一个家庭的悲剧;而一个医生的身陷囹圄,则可能成为千千万万医生寒蝉若噤的开始。
我们当然要为逝去的生命哀悼,为患方的痛苦共情。但我们也应当体谅——医生也是普通人,在救死扶伤的路上,他们需要的是理解和包容,而不是一把随时可能落下的刑事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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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头条、医脉通、老叶说医、杏林苑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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