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评论员 董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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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央视财经。
前一段时间,“1.5万元机票退票仅退400多元”上了热搜。消费者林先生在携程花费15217元购买国际机票,航班起飞前3天申请退票。办理退票页面提示退款432元,林先生误以为是扣除的手续费,确认操作后才发现:仅退还374元税费+58元附加服务费,14700余元机票价款一分不退,扣费比例超97%。
经过媒体一番报道,林先生终于在热搜的帮助下迎来了他的“胜利”,15217元票款全额到账。“1.5万元机票仅退400多元后续”又上了热搜。
如此频繁地牵扯公众的注意力,实在是因为此事太匪夷所思。1.5万元机票,只退400多元,作为一名消费者,在航班起飞前3天申请退票,不可能预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巨额的机票费连皮带骨吞下,只吐出来几根毛。
如此高额的退票费,合理吗?有法学专家就说了,退票费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违约金,必须与航司实际损失相当,起飞前3天,机票仍可销售,97%的退票费,明显超出实际损失,非常不公平不合理。
退票费如此之高,让林先生惊诧,而让林先生不满的还有一点:字小。购票页面票价醒目,但“仅可退部分税费”关键退改规则为小字标注。不想让你看见的,突出一个不起眼,可即便看见了,又有谁能意识到仅可退部分税费只是400多元。
作为消费者,我们可能都有这样的购票经历,平台的一些购票页面上各种保险等附加费用的推荐、绑定一目了然,想要去除都得费上九牛二虎之力,可事关退票、行李费用等涉及消费者重大利益的事项,或者以小字出现,或者躲在十分隐秘的角落,生怕你看到。
结果退票的时候要么腰斩,要么骨折,退回的只是票价的零头。当这样的操作成了行业的底层逻辑,消费者打开购票页面只能是处处狐疑、时时风声鹤唳,唯恐被坑、被设计。
林先生的愤怒无可厚非,林先生的胜利来之不易。在林先生维权的过程中,平台推给航司,航司推给平台,先是小字提示继而责任隐身。好歹在媒体的帮助下,林先生终于胜利了,林先生说,退不退钱对他个人已经不那么重要了。他表示:“我希望我一个人的胜利能带给千千万万消费者更多胜利。”
无论航司还是平台,不能店大欺客、店大瞒客。不合理的退改签规则需要整改,不规范、不充分的消费者告知需要改进。《民法典》第496条写得明明白白:对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提供方应当以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1.5万元机票仅能退400多元,不合理;退票规则用小字、需要层层跳转才能看到,这样的存在并不能叫“合理”。请输入图片描述
退票费合理设置,退改规则一目了然,让所有人都能放心买票,不需要上热搜、不需要找媒体就能获得公平公正地对待,那才是千千万万消费者真正想要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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