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市场讯 7月27日,宁夏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华农牧”)因未按期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黄金耀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同样被出具警示函,并均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未按期披露年报 公司及董事长双双领罚
根据宁夏证监局查明的事实,骏华农牧存在未按期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违规行为,这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宁夏证监局指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黄金耀未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以及《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第十一条的规定,宁夏证监局决定对骏华农牧、黄金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监管要求吸取教训 提高合规意识
宁夏证监局在决定书中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当认真吸取教训,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同时显示,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骏华农牧及黄金耀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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