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21,简称"达实智能")7月3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昌都市达实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昌都达实")于7月29日完成了926万股股份的质押置换操作,即先解除原质押股份再重新办理质押,质押用途为偿还债务。
公告显示,昌都达实当日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解除质押926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3.44%,占公司总股本的0.44%。该部分股份原质押起始日为2026年6月29日。
同日,昌都达实将相同数量的926万股股份再次质押给同一质权人,质押期限自2026年7月29日至2027年7月29日,质押用途明确为"偿还债务"。本次质押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属于补充质押。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及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昌都达实269,466,88164,560,0003.0400.0000.00刘磅91,242,9104.3017,000,0000.8000.0000.00合计360,709,79181,560,0003.8500.0000.00
公告同时披露,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2080万股,占所持股份比例5.77%,占公司总股本0.98%,对应融资余额309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3006万股,占所持股份比例8.33%,占公司总股本1.42%,对应融资余额4090万元。公司表示,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投资分红、资产处置及其他收入等,控股股东具备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达实智能强调,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影响,且质押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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