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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规范城区道路交通、市容环境与经营秩序,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坚持疏堵结合、便民利民原则,有序规范临时经营活动、释放地摊经济正向活力,营造安全畅通、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大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悟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决定联合开展城区交通、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秩序整治重点
(一)严查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占道、乱停乱放、逆向停放,以及占用消防通道、人行盲道、主次干道路口、小区出入口等重点区域违法停放行为。
(二)全面排查清理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停车区域长期闲置、破损废弃、无人认领的“僵尸车”,依法依规拖移处置,恢复公共通行及公共空间功能。
(三)从严查处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规掉头、逆向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城区道路通行安全、畅通、有序。
二、市容及经营秩序整治重点
(一)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城区所有沿街商户、企事业单位须严格履行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管护、包市容秩序、包设施完好主体责任,严禁店外经营、占道作业、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私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二)规范全域经营秩序。严禁在主次干道、交通路口、学校、医院、消防通道等重点区域占道摆摊设点、流动经营,坚决整治各类影响交通通行、扰乱市容秩序、妨碍公共安全的违规经营乱象。
三、临时地摊经济规范管理要求
坚持规范管控、疏堵结合、便民不扰民原则,有序合规引导临时地摊经济发展。所有流动摊贩、临时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城区统一划定的经营区域、规定经营时段开展经营活动,严格做到不占道、不堵路、不扰民、随走随清、垃圾自清,保持经营区域干净整洁。严禁超范围、超时段经营,严禁占用公共通道、影响交通秩序及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四、法律责任
本通告发布后,所有沿街商户、流动摊贩及广大城区居民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城市市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立即自查整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整改、屡查屡犯、拒不配合执法工作的,公安交管、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采取劝导整改、责令限期整改、物品暂扣、车辆拖移及行政处罚等措施;对阻碍执法、拒不配合、暴力抗法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五、文明倡议
整洁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维护。恳请城区广大商户、居民自觉守法经营、规范车辆停放、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主动参与城市环境治理,共同共建干净整洁、安全畅通、宜居文明的城区环境。
特此通告。
大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大悟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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