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今天咱们聊一个人。
这个人,活着的时候,穷得叮当响。一家人住在北京西山一个漏风漏雨的破草房里,常常连稀粥都喝不上,靠卖画和朋友的接济勉强度日。他的亲生儿子因为没钱治病,活活病死了。他悲痛欲绝,不久自己也撒手人寰,死的时候,连副像样的棺材都买不起。
可就是这么一个在世俗眼光里无比“失败”的人,却用生命最后的十年,蘸着血泪,写下了一部书。
这部书,你只要读过一遍,这辈子都忘不掉。它被称为“中国古典文学的巅峰”,养活了两百年来的无数红学家、导演、演员,里面的菜、衣服、诗词、人情世故,到现在还被我们津津乐道。它就是——《红楼梦》。
这个人,就是曹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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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想剥开那些教科书上的光环,跟你聊聊曹雪芹这个人。他究竟经历了什么,才能写出这样一部“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奇书?
一、 从“天上”掉到“人间”
要理解曹雪芹,你首先得明白,他的人生,是从天堂直坠地狱。
曹雪芹的出身,太显赫了。他的祖先,是清朝的“包衣”,也就是家奴。但别小看这个身份,他们是正白旗的包衣,是皇帝的亲信。从曾祖父曹玺开始,曹家三代四任,担任了一个极其重要的职位——江宁织造。
这个江宁织造是干嘛的?简单说,就是给皇帝家里做衣服,管理江南的丝绸产业。但实际操作起来,权力大得惊人。它是皇帝安插在江南的眼线和耳目,直接向皇帝密报当地官场、民情。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更是康熙皇帝的“发小”、伴读,关系铁得跟亲兄弟一样。
康熙六次南巡,有四次就住在曹家。那种“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富贵,是今天的我们想都不敢想的。曹雪芹就出生在这样的钟鸣鼎食之家,锦衣玉食,饱读诗书,身边环绕着数不清的丫鬟、仆人。他见过的世面,是苏州的园林、扬州的画舫、江宁织造府里的珍奇古玩。
然而,命运的翻转,比翻书还快。
雍正皇帝上台后,开始严厉打击政治对手,清算前朝旧臣。曹家因为卷入了皇子夺嫡的政治漩涡,加上巨大的亏空,在雍正五年被抄了家。
那一年,曹雪芹大概十三四岁。
一个少年,一夜之间从富贵的顶端跌落,被赶出南京那座繁华似锦的大观园一样的家。他随着家人,灰溜溜地回到了北京。家族的辉煌,成了他永远回不去的旧梦。后来,曹家又遭遇了一次变故,彻底败落,连在北京城里的宅子也保不住了。
他搬到了北京西山的荒村里。
你能想象这种落差吗?昨天还是人上人,今天就成了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穷书生。这种亲身体验过的极盛与极衰,这种刻骨铭心的失落感,就是《红楼梦》里“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底色。如果他一直富贵下去,中国顶多多了一个纨绔子弟;如果他生来就穷困,也写不出那种骨子里的精致与繁华。正是这种从天上摔到地下的经历,才让他左手能写尽人间极致的富贵,右手能写透世事无常的悲凉。
二、 字字血泪的那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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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到西山之后,曹雪芹的生活只剩下两个字:穷困。
史料上记载他的生活是:“举家食粥酒常赊”。家里的米缸常常是空的,想喝口酒都得向小酒馆赊账。冬天没有炭火,夏天蚊虫叮咬。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他开始写书。
他把自己的书斋命名为“悼红轩”。他“批阅十载,增删五次”。什么意思呢?就是反复地修改,把每一个字都细细地打磨。
他写作的手段是原始的。没有电脑,没有打印机,他就用毛笔,一笔一划地写在纸上。写完了,不满意,划掉重写。纸不够用了,就在墙上、在废纸上写。他的朋友在诗中描述他:“著书黄叶村,端坐蓬窗中。瓦灶绳床,不蔽风日。”
你能想象那个画面吗?深秋的北京西山,北风呼啸。一个穿着破旧长衫的中年人,坐在四面透风的破窗下,用冻僵的手,握着毛笔,在昏暗的油灯下,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他时而奋笔疾书,时而掩卷沉思,情到深处,泪流满面。
他在写什么?
他在写他逝去的家族,写他怀念的少女,写那些曾经鲜活的生命。他把自己的经历和感悟,化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他把家族的兴衰,浓缩进了那个纸上的“大观园”。
所以,你读《红楼梦》,会觉得那些人物是活的。你会心疼黛玉的孤傲,会理解宝钗的稳重,会佩服凤姐的泼辣,也会嫌弃宝玉的任性。因为这些人,都带着曹雪芹真实的体温。
但残酷的是,他呕心沥血写出来的书,在当世几乎没有人知道它的价值。因为没有钱刊印,这部书只能以手抄本的形式,在朋友之间小范围流传。直到曹雪芹逝世后近三十年,才由程伟元、高鹗等人整理、刊印,从此“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
三、 他写透了那个时代,也写透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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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的伟大,不仅仅在于他写了一个爱情悲剧,更在于他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家”。
他写人,从来不脸谱化。
他不告诉你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他只把人物的复杂性给你看。你看王熙凤,她狠毒,逼死了尤二姐,设毒计害人,但她又风趣幽默,把偌大的贾府管理得井井有条,让你恨得牙痒痒的同时,又不得不佩服她的能力。你看贾雨村,他忘恩负义,是典型的伪君子,但他初出茅庐时也曾胸怀大志,渴望做清官。每一个人物,都不能用简单的好坏来评判。
他写诗,是为人物量身定做的。
林黛玉的诗,空灵、凄美,带着仙气,比如《葬花吟》。薛宝钗的诗,稳重、大气,带着哲理。史湘云的诗,潇洒、豪迈,带着男儿的英气。你哪怕不看名字,读几句诗,就知道是谁写的。这种写法,叫做“诗如其人”,是艺术家的神来之笔。
他写细节,是百科全书式的。
书里写到建筑、园林、医药、服饰、饮食、戏曲、官场……洋洋洒洒,包罗万象,可以说是一部“古代生活的小百科”。多少人读《红楼梦》,是冲着里面的美食去的,像“茄鲞”、“酸笋鸡皮汤”,馋得人直流口水。
但最了不起的是,他写透了那个时代的宿命。
《红楼梦》里的每一个人物,都在努力地活着,但最终都逃脱不了命运的摆布。贾府在崩溃,每个人都在挣扎。探春想兴利除弊,却挡不住内耗;王熙凤想力挽狂澜,却落得病骨支离。这些挣扎与徒劳,构成了人类永恒的困境。曹雪芹用他艺术家敏锐的触角,触摸到了生命中最深层的悲哀,也让我们在几百年后,依然能从书中看到自己的影子。
四、 那未完成的遗憾
《红楼梦》是伟大的,但它也是残缺的。曹雪芹只写了前八十回就去世了。
后面的故事,散佚了,失传了。
我们只知道,根据前八十回的伏笔和脂砚斋的批语,贾府最终是树倒猢狲散,落得个“食尽鸟投林”,宝黛的爱情也注定是一场悲剧。
我们现在看到的一百二十回通行本,后四十回是由高鹗续写的。尽管高鹗的文笔和思想高度与曹雪芹相差甚远,但他整理的结局,让故事完整了,也让《红楼梦》得以更广泛地流传。
所以,《红楼梦》是一部未完的作品。它的残缺,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艺术张力。它留给后人无尽的想象和猜测。就像维纳斯的断臂,也许,正是这种不完美,才成就了它永恒的经典。
回到开头。曹雪芹生前,一文不名;死后,万人敬仰。他大概不会想到,他用生命写下的那些文字,会成就一座后世永远无法逾越的文学高峰。
他的人生,本身就是一部《红楼梦》。由繁华到没落,由绚烂到平淡,最后归于沉寂。
那首《好了歌》里唱得好:“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朋友们,今天的我们,坐在明亮的书房里,喝着茶,吹着空调,刷着手机,读着这部巨著。我们读的,不仅仅是书,更是曹雪芹那跌宕起伏的、充满悲剧美感的一生。
我想,这就是曹雪芹留给我们最宝贵的财富。他让我们明白,生活再难,也要有自己的一番天地;命运再苦,也要坚守内心的真实。
下一次,当你再翻开《红楼梦》的时候,不妨想一想那个在西山破屋里奋笔疾书的身影。你可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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