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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探最近在翻阅国家能源局的政策文件时,注意到一个词的变化:“大力发展”四个字,从一份文件落到了另一份文件里。
7月10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国能发规划〔2026〕45号),文件明确要求“大力发展新型储能,探索长时储能应用”。
这不是储能第一次出现在国家政策中,但“探索长时储能应用”这个表述,此前从未在国家行动计划的层面出现过。与此同时,文件还鼓励发展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
一个政策组合拳正在成型。
一、三年行动计划的“储能坐标”
行动计划提出了一个明确的目标:到2028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年均提升约1个百分点;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煤电产能比例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
鲜探注意到,文件将“大力发展新型储能”放在了“扩大新能源消纳空间”的章节中,与加强配电网建设改造、发展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并列。
这个位置安排意味着什么?储能不再只是“新能源的配套”,而是与电网升级、用能模式创新并列,成为扩大新能源消纳的三大支柱之一。政策对储能的定位,已经从“辅助工具”升级为“系统组件”。
二、“探索长时储能应用”的政策突破
文件中真正值得关注的是另一句话:“探索长时储能应用”。
鲜探注意到,在此前的政策文件中,长时储能更多出现在技术研发和示范项目的语境中。而这一次,它被写进了三年行动计划的“扩大新能源消纳空间”章节,与“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并列出现。
“探索”这个词的分寸很微妙。它不是“鼓励”,不是“推动”,更不是“大力发展”——而是“探索”。这意味着长时储能正在从技术验证阶段进入政策规划视野。
事实上,政策对长时储能的重视并非孤例。据21世纪经济报道梳理,上个月发布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已提出“加力发展长时储能”;今年1月发布的“114号文”首次从国家层面确立了新型储能可获得容量电价,且折算比例与满功率放电时长直接挂钩,从收益机制上直接激励长时储能发展。
下一步需要关注的,是“探索”二字会以什么样的形式落地。是示范项目补贴?是容量电价倾斜?还是一些更直接的政策工具?答案不在行动计划的条款里,在后续的配套文件中。
三、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
行动计划还点名了三个新业态: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
这三个新业态有一个共同特征:它们都不是“发—输—配—用”的传统路径,而是新能源就近消纳的新模式。鲜探觉得,储能在这三个场景中,扮演着核心支撑角色——绿电直连需要储能平抑波动,智能微电网需要储能作为骨干节点,源网荷储一体化更是以储能为枢纽。
2025年9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已联合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2027年底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8亿千瓦以上,带动项目直接投资约2500亿元。
从专项行动方案到三年行动计划,储能政策的框架正在从“规模化建设”走向“系统化应用”。
结语:
从“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到“探索长时储能应用”,从“配电网建设”到“源网荷储一体化”——储能正在从一个单独的产业环节,融入整个能源系统的改造逻辑中。
鲜探觉得,这份行动计划的价值不在于它写了什么新东西,而在于它把储能和电网升级、用能模式创新、新能源消纳放在同一个章节里——这说明顶层设计对储能的角色认知,已经变了。至于这种认知的变化何时转化为项目落地,答案不在文件条款里,在下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招标公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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