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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征收土地公告》京(丰)政地征〔2026〕11 号,针对黄土岗蓄滞洪区建设工程,明确征收看丹街道榆树庄村集体土地相关全部细则,包含征收范围、土地面积、补偿标准、人员安置、复议维权渠道等核心信息。
征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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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丰)政地征〔2026〕11 号
北京恒盛宏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的黄土岗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6〕102 号),现根据相关规定,(自2026年7月16日起,到2026年7月23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恒盛宏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黄土岗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土地用途:水工建设用地、水域征收土地位置:看丹街道榆树庄村(四至范围:东至规划榆树庄东路、环城铁路用地东侧、北侧及南侧均至现状道路)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看丹街道榆树庄村集体土地9.4274 公顷(141.41 亩),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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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主要内容
该项目用地位于丰台区 III 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人民币伍拾万元 / 亩(¥50 万元 / 亩)。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7070.55 万元,社会保障资金 15038.2796 万元。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以上所有各项合计征地补偿总费用为 22108.8296 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征地后需将榆树庄村 79 名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 27 名,超转人员 43 名。社会保障资金最终金额以当时政策、征地批复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准。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补偿费将优先用于农转非、转非劳动力及超转人员的安置。
五、青苗和地上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补偿。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收行为(京政地字〔2026〕102 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6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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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本份征地公告完整原文,相关补偿、安置细则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官方文件为准。更多丰台城建、土地征收民生资讯,敬请持续关注。后续黄土岗蓄滞洪区项目推进等相关动态,我们会持续跟进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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