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于2026年7月27日(周一)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安排及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司长、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主任刘莉华:
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首先,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种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种业工作时时提醒、反复叮嘱,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种源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必须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种业振兴行动方案》,部署实施种业振兴行动。五年多来,各地各部门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提升、市场净化五大行动,各项阶段性任务顺利完成,种业振兴五年初见成效。目前,我国农作物自主选育品种面积占比超过95%,畜禽、水产、蔬菜国产种源市场占有率分别超过80%、86%和91%,实现了“中国粮”主要用“中国种”。农业用种立足国内有保障、风险可管控。
种业振兴,核心在创新。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是对育种创新的最大激励,也是加快推进种业振兴的有力保障。2021年新修改的种子法建立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EDV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激励育种创新。2025年新修订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明确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步骤和方法。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种子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要求,积极推进农业植物EDV制度实施,在实质性派生品种育种人和原始品种育种者之间建立利益分享机制,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更好激励育种原始创新。经国务院同意,农业农村部今天公布了第一批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目录,并已配套制定发布了判定指南等文件,这标志着我国农业植物EDV制度正式落地,这是种业知识产权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也是种业振兴一项标志性的成果。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农业植物EDV制度实施的有关安排,总体来说,可以概括为“1+4”。
“1”就是发布1个实施目录,明确实施范围。综合考虑我国国情和种业发展实际水平,第一批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目录将水稻、小麦、棉花、油菜、花生、大白菜、辣椒、谷子、蚕豆、桃等10种作物列入EDV制度实施范围。其他作物将根据第一批目录实施情况以及育种发展情况综合评估后,再研究适时纳入,稳妥有序推进。
“4”是指开展4项工作,为制度实施提供支撑保障。为方便育种者、种业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等解决纠纷,农业农村部制定发布了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判定指南、判定阈值、鉴定机构条件,并组建了专家库,确保制度实施具备可操作性。一是发布EDV判定指南,重点明确了EDV判定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技术鉴定、阈值确定原则和判定流程,为育种者、种业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等判定EDV提供工作指引。二是发布判定阈值,就是EDV判定时参考的品种遗传相似度临界值,水稻、小麦、棉花、谷子、花生及辣椒等作物EDV阈值我们综合判定设定为90%,油菜、大豆、蚕豆、桃等作物设定为85%,考虑到不同分子检测技术的差异,针对不同检测技术,我们所设定的阈值会稍有不同。三是发布鉴定机构条件,明确分子鉴定和表型测试两类EDV鉴定机构所需要具备的条件能力,在现有分子检测、表型测试机构框架体系下,综合考虑鉴定能力条件、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质量管理等因素,发布了推荐鉴定机构清单,为首批目录列入的10种作物EDV鉴定提供技术支撑。四是组建了专家库,我们成立了由技术、管理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共同组成的专家库,明确了“建、管、用、退”各环节的管理要求,为EDV判定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农业植物EDV制度实施为契机,持续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优化种业创新发展制度环境,为加快实现种业振兴保驾护航。
编辑 | 薛加怡
责编 | 辛玮媛 赵宁宁
主编 | 杨公元
来源 | 农业农村部官网
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点击下方公号名片,阅读更多科普信息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