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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今年第12号台风“红霞”已于7月26日16:00前后逐渐移出惠州市,风险整体可控,市三防指挥部于7月26日16:00将防风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Ⅱ级应急响应。
惠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分批解除“五停”措施的通告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鉴于今年第12号台风“红霞”已于7月26日16:00前后逐渐移出我市,风险整体可控,市三防指挥部于7月26日16:00将防风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Ⅱ级应急响应。经综合分析研判,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7月26日16:00分批次解除全市“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7月27日起,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体育学校及各类户外培训机构有序复课。
二、自7月27日起,全市在建工地等施工单位有序恢复施工。其中,渔业船舶、海上施工、高空施工具体解除时间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自7月26日18:00起,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等企业在落实好复工复产“六个一”前提下,有序恢复生产。
四、自7月26日16:00起,公路、水上交通、公交客运、高速公路等交通有序恢复运行。惠城区中信大桥、东江大桥、鹅城大桥、惠州大桥、隆生大桥、合生大桥、西枝江大桥等同步解封。
五、自7月26日17:00起,各类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公园、旅游景区、会展及外卖、快递等企业有序恢复营业。
六、请各市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各县(区)指导上述有关机构、企业认真做好复课、复工、复产、复运和复业前的安全检查,确保消除隐患。
七、请各县(区)继续做好地质灾害、临水低洼区、危旧房屋、农田工具房、工地板房等转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转移人员“不安全不返回”。
八、请各机构、企业和全体市民朋友继续密切关注后续天气变化信息,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安全。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黎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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