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iponews工作室 独角兽早知道)
独角兽早知道 iponews
![]()
7月24日,港交所就有关提升港股上市机制竞争力的建议发布咨询总结,修订后的《上市规则》随即生效。
今年3月,港交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刊发咨询文件,就降低“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上市门槛、扩大“创新产业”范围、允许所有公司“秘密递表”等一系列建议咨询市场意见。此次咨询共收到来自市场各界的73份回应意见,所有建议均获得广泛支持,不少建议更获得近全数支持。联交所采纳全部建议,部分建议稍有修改。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此次改革是提升港交所上市机制灵活性和多样性的重要一步,确保我们的上市机制与时俱进,能够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在维持高水准的企业管治和投资者保障的前提下,我们希望通过拓宽公司上市渠道,吸引更多类型的优质公司来港股上市。”
综合 | 披露易 上证报 编辑 | Arti
本文仅为信息交流之用,不构成任何交易建议
![]()
核心改革之一:
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门槛大幅降低
此前,“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申请在港股上市,市值需大于等于400亿港元,或市值大于等于100亿港元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收入大于等于10亿港元。
修订后,此类申请人财务资格门槛大幅下调,提供两个可选标准:
方案A:市值≥200亿港元
方案B:市值≥60亿港元,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收入≥6亿港元
同时,针对大型同股不同权发行人,投票权比率上限有所放宽。上市时市值≥400亿港元的公司,不同投票权比率上限可由10:1提高至20:1。
在经济利益要求方面,上市时不同投票权持股金额≥40亿港元的情况下,不同投票权持股占比可放宽至≥5%。
![]()
核心改革之二:
“创新产业”定义优化,覆盖范围扩大
此前,港交所要求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为“创新产业”公司,才能以“不同投票权”架构上市。此次港交所优化了“创新产业”定义,明确为采用业务模式创新而非仅仅科技创新的发行人提供以不同投票权架构上市的途径。
同时,扩大被自动视为“创新产业”公司的科技公司申请人范围,以涵盖合资格的生物科技和特专科技申请人——即使其不按照第十八A或十八C章申请上市,也可自动获得“创新产业”认定。
这意味着,更多以业务模式创新为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公司,无需经过繁琐的“创新产业”认定程序,即可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申请上市。
![]()
核心改革之三:
所有公司均可“秘密递表”
在首次上市安排方面,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所有新申请人均可以非公开形式递交上市申请。
此前,仅有合资格的第二上市申请人、生物科技公司及特专科技公司,或个别情况下获得豁免的申请人,才可以保密形式递交上市申请。修订后,这一权限扩展至所有类型的新申请人。
秘密递表允许公司在与监管机构完成初步沟通和问题反馈前,不对外公开招股书内容。这一机制有助于企业在上市筹备期间避免过早暴露商业信息,减少因市场猜测导致的股价波动。对于业务模式尚未被市场广泛认知的新经济公司而言,这一变化降低了上市过程中的信息披露风险。
申请退回机制同步优化。退回时,除保荐人外,将同步公开所有参与中介机构的名称、角色及退回原因。这一安排提高了审核过程的透明度,有助于市场了解退回的具体原因。
![]()
核心改革之四:
第二上市规则同步松绑
海外上市公司申请来港第二上市的门槛同步下降。
同股同权发行人的市值门槛提供两个可选标准:
方案A:≥30亿港元(在合资格交易所或认可证券交易所上市,五年内保持良好合规纪录)
方案B:≥60亿港元(在合资格交易所上市,两年内保持良好合规纪录)
同股不同权发行人的财务资格与主要上市门槛保持一致,同样适用200亿港元或60亿港元/6亿港元收入的标准。
此外,由第二上市转为主要上市的指引也予以简化。
![]()
核心改革之五:
已商业化生物科技及特专科技公司路径更灵活
已商业化的生物科技及特专科技公司可自由选择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八章、第十八A章或第十八C章申请上市。
此前,生物科技公司和特专科技公司通常被要求按照专门章节申请上市。新规允许这些公司在多个上市路径中自由选择,有助于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选择最合适的上市标准。
在财务汇报准则、所有权控制权延续性等方面,相关规定也相应放宽。
![]()
改革背景:
国际竞争压力下的主动求变
此次改革的背景是港交所面临的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压力。
当前,赴港上市依旧火热。港交所网站显示,截至6月底,港交所正在处理528宗主板上市申请,另有24宗申请已获上市委员会批准,即将登陆港股。
与此同时,全球主要交易所均在积极争夺优质上市资源。新加坡交易所持续放宽上市条件,美国纳斯达克和纽交所凭借其成熟的科技股定价能力持续吸引全球科技公司。港交所此次改革,正是在这一竞争格局下的主动回应。
港交所表示,稍后会就进一步提升上市机制竞争力进行第二阶段的咨询。
7月24日生效的港交所上市新规,是近年来香港上市制度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调整。从同股不同权门槛降至200亿/60亿港元,到所有公司均可秘密递表,从创新产业定义优化到第二上市规则松绑,每一项改革都指向同一个目标:降低优质企业赴港上市的门槛,缩短上市筹备周期,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吸引力。
对于正在筹备港股上市的企业而言,新规带来的变化是实实在在的:同股不同权架构的公司可以用更低的市值和收入门槛申请上市;所有类型的公司都可以在准备阶段保密递交申请,避免过早暴露商业信息;已商业化的生物科技和特专科技公司拥有了更灵活的上市路径选择。
这些变化,正在重新定义港股市场的准入规则。528宗正在处理的上市申请,将是新规生效后的第一批受益者。而港交所第二阶段改革的启动,意味着这场制度优化的进程才刚刚开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