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记者从榆林市2026年政务服务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上获悉,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五部门联合印发《榆林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新政统一了全市宅基地申请、审查、审批、建设、验收、登记的全流程标准,旨在破解审批堵点难点,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秩序,切实保障农村村民的合法居住权益。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燕出席发布会并就政策内容作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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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近年来榆林市农村宅基地审批中存在的部门职责分散、流程环节繁琐、办理时限不明确、“一户多宅”等问题,五部门联合制定本《指引》。新政构建起“市指导、县主导、镇主责、村主体”的四级联动审批体系,坚持“规划管控、一户一宅、权限下放、风貌管控”原则,力求打造权责清晰、高效便民的宅基地管理新模式。
在准入管理方面,《指引》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法定要求,明确了子女结婚分户需建房、灾毁搬迁、政策移民落户等5类合法申请情形,同时划定了不符合“一户一宅”标准、出卖出租原有住房再申请等7类不予审批情形。面积标准实行因地制宜、差异化配置:城市郊区、平原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33平方米,川地、塬地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山地、丘陵地每户不得超过267平方米。此外,新政还划定了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地质灾害隐患区、河道行洪区、高压走廊等7类禁止建设区域,从源头严守耕地保护、生态安全、防灾减灾三条底线,在保障村民合理建房需求的同时,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地建房行为。
在审批监管方面,全市统一规范了“村民申请、村级审查、乡镇审批、施工放线、安全施工、竣工验收、确权登记”七个办理环节,严格落实用地审查、丈量批放、竣工核验“三到场”制度,实现全流程闭环监管。其中,村级审查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集体审议并公示5个工作日;乡镇实行窗口统一受理、多部门联审联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不含农用地转用审批时间)出具审批意见,同步发放宅基地批准书与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房屋竣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可在乡镇延伸登记窗口一站式办理不动产登记,实现村民建房审批“最多跑一次”。《指引》同时明确,获批宅基地2年内必须开工建设,异地新建房屋竣工后3个月内必须拆除旧房并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
为提升审批效率,此次政策优化了审批层级,将农用地转用审批由县级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调整为县级政府分管领导专题会议审批;建立常态化受理机制,每半月集中申报受理,县镇两级每月批量批复;配套制定28套统一规范文书模板,覆盖部门职责、申请材料、现场勘验、验收登记全流程,实现全市宅基地审批“一把尺子、一套标准”,有效解决群众多头跑等突出问题。
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建房成本问题,苏燕在发布会上明确了系列减负举措:此次《指引》建立全流程费用减免机制,宅基地审批“三到场”测绘、不动产登记测绘、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农村村民自建住宅依法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不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宅基地占用耕地所需占补平衡指标实行市域统筹调配,不得向村民收取易地指标调剂费、耕地开垦费;同步推行乡镇帮办代办服务,全方位降低村民建房经济成本与办事成本。
据介绍,该《指引》已于2026年6月5日正式印发实施,有效期2年。下一步,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将分层组织业务培训,配齐配强乡镇审批窗口工作力量,持续优化线上查询、线下代办服务,强化常态化督导监管,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推动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规范化、便民化,切实将政策红利转化为惠民实效。
记者 陈静仁 李杰
编辑 叶蕊 拓润叶 责编 李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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