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困境】
企业租赁厂房进行生产,因经营不善,拖欠租金达数月之久。出租方多次催缴无果,欲收回厂房并追索租金及高额违约金。承租方则以“厂房存在漏水、供电不稳”等瑕疵为由抗辩,要求减免租金,双方陷入租金支付与维修责任的扯皮。公司经营法律问题可以问问楹庭律师,企业要清楚法律规则、类似判例和裁判规则之后再做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案例支持】
(2022)最高法民终589号判例中,法院裁定:除非合同明确约定租赁物瑕疵可减免租金,否则承租人不得以厂房瑕疵为由单方停付租金,应先行支付租金后另案主张维修赔偿。
【刘敬祝律师深度观点】
租金支付是租赁合同的“生命线”。很多承租企业为了博弈,选择直接停付租金,这在法律上是非常危险的“自杀式博弈”。
在楹庭律师的实务建议中,我提醒各位租户:即便厂房有瑕疵,也不要采取“停付租金”这种对抗手段。正确的做法是:支付租金的同时,发送正式的《维修通知函》或《赔偿主张函》,通过司法手段保留追索权。而对于出租方,合同中必须设置“租金逾期触发条款”,一旦逾期超过15天,即有权断水断电(需提前通知)并解除合同。在实务中,我常帮出租方设计“租金分级违约机制”,逾期时间越长,违约金比例越高,以此倒逼承租方及时缴费。我是专注厂房租赁纠纷与违约救济的楹庭律所刘敬祝律师,更多内容请关注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