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 源:民营院长俱乐部
“击穿行业底价”“1280元一颗种牙”“当天种当天用”……这些广告语是不是很熟悉?醴陵一家口腔门诊因此被罚11万。广告做得越“好看”,罚单来得越快。
近日,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醴陵兆博口腔及旗下步行街门诊部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款11.16万元。
涉案广告来自一场名为“好便宜看牙节”的营销活动——派发印刷品、投放户外广告,宣称“种植牙1280元/颗”。活动期间引流近400人次,但最终没有一例患者按1280元完成结算。
这个“好便宜”的看牙节,最终一点也不便宜。
01
广告做得越“漂亮”,违法点越多
执法部门在步行街、商超、居民小区等地查获涉案印刷品14份,发现多处户外广告。经核实,该广告存在多个违法事实:
事实一:价格欺诈
广告显著标示“种植牙1280元/颗(含植体+基台+牙冠+手术费)”及“1280元起”,但从未明示适用条件、材料品牌及附加费用。398人次被广告引流到店,无一例按此价格成交。
“1280元”只是一个引流数字,不是真实可成交的价格。
事实二:绝对化用语+功效承诺
“击穿行业底价”“天花板技术”“当天种当天用,吃肉啃骨不是梦”——这些广告语缺乏客观依据,属于《广告法》明令禁止的绝对化用语和功效承诺。
事实三: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医疗广告
涉案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与核准内容不符。其中一家机构甚至没有被确认具备有效医疗广告审查资质。
事实四: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广告公开披露四位典型患者的年龄、病情细节及面部照片,并编造“种牙搞定老丈人”等虚假情节。患者隐私被当成营销素材。
事实五:冒用权威名义、贬低竞争对手
企业自制文件冠以“行业标准”“金标准”名义,暗示其他机构存在“非法行医、消毒不严、乱收费”等乱象,均无事实依据。
02
为什么是两家机构都被罚?
两家机构虽然是独立主体,但在该广告活动中构成共同广告主关系——共同策划、分工协作、共享利益。
其中一家被认定为主导策划者,承担主要责任,罚款7.1万;另一家为协同实施方,罚款4.06万。这个追责逻辑值得注意:不是只罚“牵头的那一个”,只要参与了联合营销的每一个主体,都要分别担责。
03
给民营医疗机构管理者的三条提醒
第一,“先办证再打广告”是底线。医疗广告发布前必须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且内容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没有审查证明就打广告,无论内容是否真实,本身即违法。
第二,广告文案要经得起“逐字审查”。“最低”“第一”“当天见效”“击穿底价”这些词,在广告法框架下需要能拿出客观证据支撑。拿不出证据的,就是违法。很多机构习惯用“行业金标准”这类话术,但如果没有行业协会或政府机构的正式授权文件,一旦被核查,就是违法行为。
第三,患者案例不是“免费素材”。未经授权使用患者照片、病情细节做宣传,既侵犯患者隐私权,也违反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规定。即便打了马赛克,也必须有患者签署的书面授权同意书。
04
11万的罚款,放在口腔门诊的年度营销预算里不算高。但这起案件的核心教训不是罚了多少钱,而是一条更值得警惕的逻辑链条:广告违规→引发举报→执法介入→全面审查→更多问题被查实→累积处罚。
广告合规问题往往会成为执法检查的“入口”,然后牵扯出价格、资质、人员、医疗质量等各方面的问题。一罚可能就是多重违规叠加,金额远超广告本身的投入。
这件事提醒所有民营医疗机构管理者:医疗营销的底线,不是“有没有效果”,而是“合不合规”。先合规,再增长,这条顺序不能搞反。
民营院长俱乐部专属群友通讯录全新焕新升级,目前已汇聚全国 3200+ 名民营医院院长、科室主任、运营核心管理人才,仅需 49 元年费,就能加入专属民营医疗社交生态圈,实现人脉变现、资源高效落地!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