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声明:本内容纯属个人见解,敬请读者审慎参考。
张绍兴强奸案
1958年4月24日凌晨一时,沈阳市大东区公安分局值班人员紧急接到某厂保卫处的报告:“女工王××在上班途中不幸遭人强奸。由于受害者失血过多,目前已紧急送往医院救治……”。接到报告后,分局即刻派遣侦查人员和技术人员迅速赶赴医院以及事发现场,展开走访和勘查工作。
深入调查与访谈,精准把握罪犯的个性与行为特点
据被害人称:二十三日晚十一时二十分,从宿舍去上班,走到二〇五宿舍六栋时,看见从八栋宿舍拐角黑暗处出来一个人,吸着烟向大门外走去,在离宿舍收发室三十公尺处的十字路口南角小便。王出了大门,见天黑的可怕,就快步从那人身后向工厂方向急走,想赶上前面上班的熟人搭伴。而那人却紧步跟了上来,在挠海坟街西口第二个电杆附近的空场上将她拦住,并猛力将她推倒在沟里,先要钱,后叫脱裤子。王边喊边与那人搏斗,从马路边连打带扯地殴斗到菜田里,并将罪犯手背手腕掐伤。但罪犯力大,王××终于斗敌不过,被卡住脖子,透不过气来,曾三次昏迷过去。当她苏醒过来的时候,罪犯已经强奸了她。正当罪犯要拿石块欲将其砸死时,因当时马路上有行人,故其未敢下手。王就以好话向其求饶,并假意答应同他结婚。罪犯说他是五十车间的工人,住在二〇五宿舍的五十四号房间,已经有了对象。当马路上行人远去之后,罪犯用纱布绑上王的双脚,然后向西南方向逃去。罪犯年约二十五、六岁,本地口音,中等个子,方脸,脸上有疙疸,头戴工人帽,身穿褪了色的军上衣,蓝裤子,黑色毛衣,蓝色衬裤,上衣下兜装有烟盒,左上小兜有象服务证似的东西。待罪犯去远,王解开纱布,跑回宿舍时,已是下半夜零点二十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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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现场,揭示关键物证。
凌晨二点多钟,王××带着侦察员赶到出事地点。借手电筒的光亮,在马路下边的沙土上找到了几个类似穿着球鞋走过的痕迹。用警犬嗅寻犯罪分子逃跑方向,则一直追向南方,显与被害人陈述的方向不符。再到二〇五宿舍八栋拐角处勘查,发现了皮鞋印痕。继又在二〇二宿舍东面三十二公尺处的菜田里,找到了实施犯罪的地点。经勘查,在地上发现了一片滚压痕迹,中间有一盒百鸟香脂。距香脂一公尺处发现一颗黑色小纽扣。黑纽扣南侧一公尺处发现一个足迹。鞋尖向南,前掌花纹不甚清晰,后跟系胶制品,中间有四道横纹。鞋印全长28公分,后跟部分宽3公分,长4公分。在距这个足迹60公分处有拐向西去的同样的足迹,追寻至二〇二宿舍的梯坎消失。这些足迹与二〇五宿舍拐角处发现的足迹完全一致。让警犬追踪结果,由菜田向西南直追到二〇二宿舍梯坎折转向南面三十栋房头,因此时群众已起床清扫街道而失掉了追踪的方向。
在现场,除了采集遗留下来的物品并拍照记录之外,我们还精心挑选了清晰的痕迹,并利用石膏模型成功复原了六只不完整的足迹。
迅速部署侦察力量,立即发起战斗攻势。
经过调查,某某厂乃一秘密生产基地,其车间代号为外界所鲜知。位于二〇二宿舍的区域内,汇集了来自“一一一”与“四一〇”两厂共计八千余名员工。该宿舍区四周环绕着铁丝网,且在入口处设有收发室,未经服务证许可者不得随意进出。然而,据受害者所述,犯罪者系从宿舍区内走出,行凶后透露了车间代号,由此推测,犯罪者很可能系上述两厂的员工。受害者对犯罪者的外貌特征描述较为详尽,且犯罪者在作案过程中曾因搏斗而受伤,这无疑为侦查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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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前述分析,我们制定了以下侦察计划:
将受害者安置于二〇五宿舍的收发室内,暗中留意进出大门的职工,从中搜寻可疑的蛛丝马迹。
车间领导需对两个工厂的工段进行细致排查,核实二班早退、三班迟到,以及三班未到岗的员工情况,并对每位员工逐一核实,从中筛选出可疑人员。
深入两工厂的宿舍进行彻底排查,成功获取了重要线索。
于两座工厂中,举办了热烈的积极分子集会,揭示了案情细节,并号召广大民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
两工厂的领导对这个案件十分重视,共组织了八十余名干部投入战斗,很快即发现了十多条线索。
受害者随后辨认出205宿舍八栋的23号技术员邱某、六栋的36号工人侯某与嫌疑人极为相似。然而,经过核实,邱某和侯某在案发当晚下班时均与车间同事一同离开,且在上班期间未曾离开过车间,因此排除了他们的嫌疑。
公布案件进展,揭示关键线索
四月二十四日的清晨,案情在两座工厂的各个车间中向积极分子们进行了通报。随后,资深工人皇明良向侦查人员透露了以下情况:在享用早餐之际,他的妻子向他提及,住在隔壁的张绍兴在二十三日夜间很早就前往车间上夜班。午夜十二点半过后,他突然回家,吵醒了皇明良的妻子。皇妻曾听到张绍兴的妻子询问他为何提前回家,张绍兴回答称是脚气病发作,因此向车间领导请了假。张绍兴居住在二〇一宿舍九栋的三楼六号房间,是“一一一”厂第十四车间的锻工。
经核实,“一一一”厂十四车间记录显示,张绍兴当晚并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席工作,且无人知晓他患有脚气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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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张绍兴,现年二十五岁,身材中等,面容方正,脸颊上布有疙瘩。他平日里常着褪色的蓝制服、蓝裤及深蓝色的毛衣,其外貌特征与被害人描述高度吻合。此外,在二十四日当天,他还购置了一双新皮鞋,并替换了以往所穿的旧鞋。基于这些线索,张绍兴被列为侦查的重点嫌疑人。
果断把握时机,揭露罪行累累的犯罪分子。
四月二十五日的清晨,张绍兴在享用完早餐后前往医院就诊。侦察员敏锐地察觉到这正是一个绝佳时机:不仅可以利用医院的环境对张绍兴的伤痕、内衣、血迹以及衣物纽扣进行检查,更可以趁此良机将他的妻子暂时调开,以便取出家中皮鞋与现场遗留的脚印进行细致比对。
侦察员抵达工厂医务所,发现张正正坐在内科诊室外等候。他迅速与医生取得联系,并指示对方仔细检查张的手部是否有伤痕,衣扣是否有所缺失,衬裤上是否留有血迹,以及是否存在脚气病的迹象。同时,他还以各种理由试图延长张的就诊时间。
经过医生的细致检查,发现张的手背与手腕处确实存在伤痕;他的裤子前部四颗纽扣中,三颗已变黑,采用蓝色线头缝合,另一颗则是灰色,以白色线头固定;而内裤上则留有疑似血迹的痕迹。经过检查,并未发现张患有脚气病。鉴于张声称骨头痛,医生便以验血为借口,要求他在医院内等候。午后一时,以会诊的名义,法医加入检查,判定张手上的伤痕为抓痕,内裤上的血迹确实存在,且确认他并无脚气病。此外,通过被害人的侧面辨认,其口音、面貌、衣着与犯罪分子完全吻合。这一发现进一步加深了对张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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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张绍兴的配偶担任街道干部职务,户籍警遂以了解情况为由,将张妻请至楼下进行交谈。与此同时,侦察员迅速进入张的住处,展开秘密搜查。他们从箱子底部取出张平日所穿的皮鞋,经与现场提取的痕迹模型进行细致比对,发现鞋底的花纹以及鞋跟上的钉子等特征均完全吻合。
基于此,我们可以确定张便是此案的主犯,因此依照法律程序对其实施了逮捕。
张犯踏入大东分局的那一刻,脸色惨白,神情极度惊恐。侦查人员要求他脱去外裤,裤衩上的血迹顿时显露无遗。在讯问尚未开始之际,他已全盘招供了强奸王××的所有罪行,供述的细节与受害者的陈述完全吻合。就这样,在短短三十六个小时内,这起拦路强奸案得以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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