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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社会保险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随着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落地,各地人社部门依托大数据开展常态化稽核,以下8类退休人员列为重点核查对象,目的守护社保基金安全,合规人员无需恐慌。
一、重点核查八大对象
1. 长期异地居住、超过认证周期未完成资格核验人员。跨省市随子女养老,连续12个月无生存认证记录,系统自动预警。
2. 存在双重领取待遇人员。同时领取多地职工养老金,或是同时享受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两份待遇。
3. 特殊工种、病退提前退休人员。重点复核档案工种记录、病退医疗材料,核查是否满足法定退休条件。
4. 拥有视同缴费年限人员。包含知青、退伍军人、老国企职工,核对招工表、下乡档案、服役材料,确认工龄认定依据。
5. 档案年龄、身份信息与系统记录不一致人员。身份证、人事档案出生日期冲突,容易产生核算误差。
6. 退休后失联、无法联系核实情况人员。地址、手机号变更未报备,社区多次走访无法取得联系。
7. 已故未及时报备家属持续领取养老金人员。严查隐瞒死亡信息、冒领养老待遇行为。
8. 企业改制、买断工龄退休人员。重点核查缴费记录、劳动关系原始资料,修正历史遗留数据问题。
二、收到核查通知规范办理办法
1. 保持电话畅通,收到短信、社区通知不要忽视,切勿轻信花钱消灾的中介,所有官方业务免费办理。
2. 生存资格认证:优先使用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线上刷脸;卧床重病老人,可联系社区申请工作人员上门认证。
3. 档案工龄信息核查。携带身份证、退休证、原始档案材料前往社保窗口核对;资料缺失,到档案馆调取招工、下乡、服役原始台账。
4. 重复领取待遇处理。自主选定保留一份养老金,按要求办理另外一份待遇清退,足额退还违规领取金额。
5. 对核查结果存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内向人社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依法维权。
三、重要提醒
核查不等于处罚,主要以信息纠错为主。主动配合、按时补齐材料,不影响正常发放养老金;拒不配合核查,社保机构可依规暂停待遇发放。
文末互动提问:身边有没有朋友收到社保核查通知?大家觉得养老金常态化核查有必要吗?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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