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23日丨ST惠伦(300460.SZ)公布,鉴于赵剑华先生在任职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明确表达了其作为广东仟易伟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仟易伟达”)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江资本有限公司的代表,结合仟易伟达已对公司提起诉讼,其双重身份导致其与公司构成实质性利益冲突。同时,在仟易伟达与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仟易伟达申请冻结事件中,时任公司董事长赵剑华先生并未勤勉尽责地处理与应对。
经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新疆惠伦”)及实际控制人赵积清提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赵剑华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和解除赵剑华先生董事职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赵剑华先生董事职务的解除生效,赵剑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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