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金诚同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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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现行监狱法施行30多年来的首次全面修订,标志着我国监狱工作全面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为新时代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金诚同达重庆分所杨维伦律师在修订意见征询工作中提出的1条修改建议被全国人大吸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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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同达自成立以来,始终牢记法律人肩上的使命与责任,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本次新修订监狱法的颁布施行,为律师参与监狱法律事务提供了更明确的制度依据。律师将依法为罪犯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参与减刑假释程序等法律服务,保障罪犯合法权益,促进监狱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建设新时代平安、法治、文明监狱。
立法建议反馈报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修订草案)法具体条文修改建议
1.关于草案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
修改建议:删去“是否合法”,将“依法实行监督”中的“依法”提前,在“监督”前增加“法律”,最终修改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修改理由:
(1)根据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这一术语本身即包含对执法、司法活动中合法性问题的审查与监督。因此,“是否合法”的显性表述可转化为“法律监督”的规范性表达,既符合法律专业术语的内涵,又提升了立法语言的简洁性和权威性。
(2)将“依法”前置,更符合我国立法中对权力行使“法定性”要求的一般表述方式。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关于检察权行使的条款,多采用“依法……”的句式结构,体现了监督行为的合法性前提和程序正当性要求,增强了条文的规范性和逻辑严谨性。
本条文修改后表述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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