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一年前,国家标准委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GB 15979—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正式在7月1日落地实施,全民拍手称赞!这个新国标可是在22年后的旧国标基础上那个修订的,从此大家觉得包括纸尿裤之内的卫生用品,真正进入到“安心用”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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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没想到,仅仅还不到一年,就发现多位母亲投诉,自己孩子红臀反复发作,纸尿裤品牌更换后消失,换回去又复发。那么纸尿裤中含了什么?《经济参考报》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检多个国内销售的主流品牌纸尿裤时发现,其中真的含有生殖毒性物质甲酰胺,他们轻则会引发婴幼儿红屁股和皮肤溃疡,重者会引发婴幼儿肝肾损害,这可是不可逆的内脏损害,会对孩子的一生造成成长的重大风险。
为此,记者也做了亲身体验,穿戴一款纸尿裤一夜后,血液中甲酰胺浓度竟飙升近一倍。那么婴幼儿皮肤如此娇嫩,抵抗力如此的弱,面对被欧盟归类为1B类生殖毒性物质甲酰胺,如何能承受的了?它的外在危害就是穿戴后很快造成婴幼儿长期红屁股和皮肤溃烂,潜在深度危害就是造成婴幼儿肝肾等内脏组织的损害,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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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事态正在初期传播阶段,涉及被记者曝光的品牌中,有些品牌还没有回应,有些品牌进行否定,但是大多数品牌已经停止了相关产品的销售,不过仍然有品牌产品还在继续销售。德先生希望纸尿裤品牌厂家赶快进行产品自查,如果涉及的品牌,还有销售的赶快停止,同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对于销售出去的产品进行追回。
但是仅仅靠品牌厂家的自发行为还远远不够,因为记者也尴尬的发现,刚刚实施一年的新国标,并没有此项禁用要求或者检测项目,而欧盟纸尿裤标准中明确有禁止规定,也就意味着很难指责这些纸尿裤属于假冒伪劣,不能指责厂家违法生产。本来德先生还以为质量监督部门修订国家标准时忘了这一项,但是看到原来化妆品新国标规定中却有着明确规定,禁止化妆品中含有甲酰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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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同样接触皮肤的纸尿裤新国标中,为什么就没有了呢?“生殖毒性物质甲酰胺”,在新国标标准中根本就没有提及,这真是一个让人费解的事情。婴幼儿有时候一天带纸尿裤的时间,要比成人使用化妆品的时间还要多,那么同样是接触皮肤,为什么不能更严格的要求呢?
现在市场监督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还没有对此进行公开表态,但是这个事件已经超越了商家平台和消费者之间的管理能力了。再次呼吁主管部门赶快出来回应此事,并且制定后续系统性的补救措施。其中包含并不限于出一个临时规定,在新规出来前,短期禁止含有甲酰胺的纸尿裤销售?
当然还要对涉及的婴幼儿展开专项的血液指标检查,以及对于受到影响婴幼儿医疗的救助措施。不过即使新国标没有涉及,涉及的婴幼儿父母无法指责纸尿裤不符合国家标准,但是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民事诉讼,因为实际造成了生命权的损害,此时律师真的应该发挥作用,也开展公益诉讼,开展集体诉讼,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让婴幼儿和父母获得补偿和赔偿。
在此呼吁临时性禁止生产和销售措施的公布,之后加快新国标此项的修订。现在国家鼓励生育,但是孩子生出来又得不到健康的呵护,反而有可能受到伤害,这可是完全错误的,要从大局观角度建议主管部门来重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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