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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消息,为了解居民对于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需求及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现状,2025年下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组织开展了“全国部分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物业服务质量整体评价良好,信息公示力度仍需加大。
此次调查,无论消费者感知调查结果还是体验式调查结果,都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行业有一定启示意义。如:超两成受访居民在小区内经常遇到宠物随地便溺、缺乏约束的现象;使用“刷脸”门禁的小区中,告知“刷脸”用途的小区不足五成,这提示各物业公司反思所在小区是否存在类似问题。
特别是信息公示力度不足是被调查小区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引起各方高度重视。具体而言,超五成被调查小区没有信息公告栏或信息公告缺失、过期;七成以上被调查小区未公示物业费收支情况及公共收益等信息;近六成居民不了解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可见物业服务信息透明度不高。
业主对本小区物业服务信息享有知情权、监督权。而物业公司有义务公开相关信息。对此,《民法典》943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
但调查结果显示,物业服务信息公开情况很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其一,很多物业公司在物业费收支、小区公共收支、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等方面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不愿意被业主看到。其二,小区治理不健全,缺业委会或业委会未发挥督促作用。其三,很多地方缺少物业服务信息公示标准。
而物业公司未公示物业服务信息或者公示力度与业主期待有距离,直接影响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信任。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物业服务企业(500强)平均收缴率已降至71%,连续四年下滑。上市物企收缴率为78%,中小物企普遍低于65%,部分甚至跌破50%。这个结果与业主信任度有一定关系。
当部分业主因为物业服务信息不透明,进而对物业公司产生质疑时,拒交物业费就是业主表达不满情绪的一种方式。当然,业主认为物业费偏高、服务质量不达标,也是拒交物业费的原因之一。要想提升物业费收缴率,物业公司公示服务信息以及提升公示力度,是赢得信任改善关系的重要抓手。
中消协作为此次调查的组织者,其中立身份为调查的公正性、结果的准确性提供了保障。作为各物业公司,都应该以调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加强服务信息公示等工作,才能塑造良好形象。这需要物业公司从“管理”回归“服务”角色,真正将业主关心的问题放在心上,以业主们满意为服务目标。
同时,还应该完善监管工作。比如,修订《物业管理条例》时,应该有专门条款规范物业信息公示,以进一步强化物业公司的信息公开意识。再如,物业服务信息公示能否统一化、标准化,也值得思考。今年,浙江宁波、云南省等地印发专门文件规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值得肯定。
但更需要全国层面统一推进物业服务信息公示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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