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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
单县公安发布2则通告
具体内容如下: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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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侦办“宗某刚集资诈骗案”
有关事项的通告
单县公安局正在侦办宗某刚集资诈骗一案,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全面查清犯罪事实,维护投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在宗某刚处投资“民间互助理财”的参与人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并制作笔录的人员,在本通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2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收据、银行交易明细、转账记录(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单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登记并制作笔录、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进行报备登记并制作笔录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权利。
为最大程度追赃挽损,维护投资参与人合法权益,请相关人员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追赃线索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表达诉求。对于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煽动非法聚集、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公安机关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办案民警:周警官、朱警官
联系电话:0530-3333983
0530-3333987
单县公安局
2026年7月22日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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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侦办
“深圳中晟融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单县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有关事项的通告
单县公安局正在侦办深圳中晟融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单县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全面查清犯罪事实,维护投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在深圳中晟融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单县分公司处投资的参与人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并制作笔录的人员,在本通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2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协议、银行交易明细、转账记录(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单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登记并制作笔录、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进行报备登记并制作笔录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权利。
为最大程度追赃挽损,维护受损投资参与人合法权益,请相关人员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追赃线索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表达诉求。对于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煽动非法聚集、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公安机关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办案民警:周警官、朱警官
联系电话:0530-3333983
0530-3333987
单县公安局
2026年7月22日
来源:单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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