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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新增9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新增9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6年8月4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②“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③“驾驶校车、中型以上客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④“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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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设置点位、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苍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21日
来源:平安苍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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