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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网讯 (通讯员 宝民轩 吴兴浩 记者 姜涛) 地名是承载地域历史、红色根脉与人文底蕴的鲜活载体。近日,宝应县民政局联合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地方志编修中心印发通知,公布《宝应县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五批)》,15处纪念设施类地名纳入保护体系,为运河古城留存珍贵文化印记。
本次名录评定严格依据省民政厅相关工作部署,历时多阶段规范推进。此次入选的15处地名统一归为纪念设施类,涵盖红色革命旧址、名人故居纪念馆、英烈陵园、历史人文祠宇、红色地标道路等多元类型。
长期以来,宝应深耕地名文化资源挖掘,持续完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度,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思路。本次名录公布,进一步补齐县域纪念类地名保护短板,构建起红色文化、名人文化、宗族文化相融共生的地名保护格局。
责任编辑: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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