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一千多年前的某个春日,镐京附近的一座宗庙里,周人正在举行祭祀,香烟袅袅,鼓声低沉,台上最醒目的位置,供着一位被称为“后稷”的先祖神位。台下的贵族、农夫与士兵,都要在这里伏地叩首,因为在他们心里,这位远古祖先,不只是种田的能手,更是周人命脉的象征。
有意思的是,在早期流传的故事里,这位被奉为“农官之祖”的英雄,当年还是个襁褓中的婴儿时,竟然被亲生母亲弃置在险地不止一次,而是整整三次。按今天的眼光看,这样的情节多少有些刺眼:一边是被尊为“圣女”的母亲,一边是连续三次弃子之举,二者放在一起,很难不让人困惑。
这一段看似矛盾的传说,背后藏着的,并不是简单的“狠心母亲”故事,而是一整套关于血统、图腾、农耕和权力的古老观念。
一、从“弃婴”到“农神”:一个氏族神话的骨架
在周人的族谱中,后稷名为姬弃,是周族的远祖之一。传说中,他的母亲姜嫄本来久婚无子,按照当时的礼制,这是极重的压力。她参与祭祀上帝,在郊野行礼时,踩到神灵留下的脚印,意外怀孕,后来诞下一子。
故事从这里开始出现奇特的转折。
传说第一次弃婴,发生在一个狭窄的巷道。孩子被放在那里,人来车往,都没有踩到他,反而自动绕过;第二次,被放入林间,无人照看,却有牧畜靠近,用身体挡风御寒;第三次,则被置于结冰的河面,冰层却异常坚固,有大鸟张翼遮护,冰不沉裂,婴儿安然无恙。
这三处场景——巷道、树林、河冰——在古人笔下并非随意安排。巷道,是人群聚集之所;树林,是野生兽群出没之地;河冰,则是天地间最不稳当的所在。在这三种足以致命的环境里,婴儿都没有死,反而被人、兽、鸟等不同形态的生命保护。对周人来说,这不是简单的“玄奇故事”,而更像是一场层层加码的试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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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民族的早期记忆中,重要的氏族成员,并不是一出生就被自动“承认”,而要通过某种考验,既要看“命够不够硬”,也要看是否得到图腾力量的认可。牛、羊、鸟的位置,一点都不随便,它们在许多族群观念中,是与祖先相连的标志性动物。
所以,所谓“弃婴”,从另一个角度看,很有可能是“交给自然”。交给天、交给地,交给图腾所象征的那些力量,让它们来裁决这个孩子是否配得上担当某种身份。若活下来,就是“天命所归”;若死去,则视为“上天不许”。
不得不说,这种观念,在今天的人看来格外残酷,但在远古环境里,却很可能被视作庄重的仪式。姜嫄的行动,放在这个背景下,就不只是一个“恶母”的形象,而是带着强烈仪式色彩的行为:她把孩子放到危险之中,自己退到一旁,仿佛在对神灵说——“这是你赐下的生命,由你决定留不留。”
当这个孩子三度生还,在周人心中,关于“后稷”的神话骨架,也就搭建起来了。
二、农耕与神权:后稷为何必须“非同寻常”
周人以农立国。到了西周建立政权时,农事管理官的最高称谓,正式被定为“后稷”。从字面看,“稷”为谷物之神,“后”为君,合起来,就是“掌管五谷的君者”。把祖先的名字与官职、神祇捆在一起,是古人常用的手法——既神化祖先,又为现实制度提供合法来源。
从考古与文献来看,西周时期周人已有较成熟的井田制和分封制。土地分给贵族和家族,种植五谷,供养国家。这样一套制度,要长期运作,就必须有象征性的“源头人物”。后稷正承担了这种角色:他不只是第一个会种地的人,更是整个周人农耕秩序的源头保证。
试想一下,如果这个人物的出生经历过于平凡,神话效果就大打折扣。凡人与神的距离,需要通过故事来拉开。于是,围绕后稷的叙述,自然就往“非同寻常”的方向塑造——奇异受孕、危险弃置、动物护佑、生而知农。
在这种语境下,“弃婴三次”不再只是家庭伦理事件,而是一个“证明”的过程:证明他不属于普通人,证明他身上有神灵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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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在周人及后来的诸多作者眼里,这个故事的重点,并不在“母亲残忍”,而在“孩子非凡”。故事的讲法之所以被接受,正是因为它服务于农耕与神权叠加的需要。后稷要承担的不仅是血缘祖先的角色,更是农业文明的象征。
三、古代学者怎么看:圣女形象与弃子行为的碰撞
到了战国、秦汉之后,先秦神话逐渐被纳入经典系统。关于后稷与姜嫄的故事,主要保存在《诗经》的《生民》篇,以及《史记·周本纪》等文献中。如何处理“圣女弃子”这一显眼矛盾,成了后代学者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毛氏一派:弃是为了显其神异
秦汉之际,毛亨、毛苌等人为《诗经》作注。他们面对姜嫄弃子的记载,没有选择避而不谈,而是干脆顺势解释为“彰显神异”。
他们的逻辑大致是:姜嫄本身是行礼恭谨的圣女,上帝降迹,她踩迹而孕,生下的孩子自然带着神性。三次置于险地不死,正是为了让世人看到,这个孩子是“天所附丽”的人。弃,未必是嫌恶,更像是配合天意的一场“展示”。
这种解读方式,乍一看像是在为姜嫄“圆场”,但其背后,是汉代儒家习惯的一套思维:凡是经典所记之事,都不应与礼法、道德原则直接冲突;一旦有冲突,就要通过“诠释”来消解,将其纳入“天命”“德行”的框架之内。
某个冬夜,京师一间书院里,一位学生读到“弃婴”之句,有些犹豫,问老师:“既称圣女,何以三弃其子?”老师缓缓答道:“正以天命难测,凡人不能妄自揣测。此弃,非恶也,示神也。”这一段简短的问答,在后来的注疏传承中,被反复演绎为“弃以见奇”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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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毛氏一派来说,弃婴的动作已经被“翻译”为一种神话性表演。
(二)司马迁:不祥之子,先被弃之
到了西汉中期,司马迁撰写《史记》,在《周本纪》中提到后稷时,对姜嫄的态度明显更加犹疑。他提出了一个引起后世争论的说法:古人若遇到“不祥”之子,往往会“弃之”。
司马迁所说“不祥”,并不一定是道德指责,而可能是指“现象异常”。在他看来,姜嫄“履帝武而生子”,本身就违背常理。这种诞生方式,在一些古老观念中容易被视为“吉凶未明”的征兆。于是,“先弃后收”的情节,就被写成对“不祥”的应对方式。
这种写法,很有史家的冷峻味道:不是一味粉饰,也不刻意谴责,而是把当时可能存在的心态摆了出来——面对异象,较普遍的反应是先排斥、后观望。
不过,这样的说法,到唐代引来批评。
(三)孔颖达:不祥之说,不足采信
唐代大儒孔颖达为《毛诗》作《正义》,在解释《生民》篇时,正面点名司马迁“不祥弃子”的说法,并认为这种说法“非其本旨”。孔颖达坚持站回到毛氏一派的立场,强调姜嫄的“圣女”身份,说圣女不可能因迷信不祥而弃子。
在他的注疏体系中,弃婴行为被重新归入“显神异”的轨道:姜嫄并非出于恐惧或厌弃,而是出于对“天命”的敬畏,让神迹自己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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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孔颖达以后的儒家传统里,关于姜嫄弃子,大致形成了两条线索:一条是以毛氏、孔氏为代表的“神迹说”,另一条是以司马迁为代表的“异象处理说”。前者更强调神圣,后者更注重记载当时的普遍观念。
从结果来看,随着儒学成为官方意识形态,“神迹说”更为主流,因为它更有利于维持祖先形象的光辉,也更适合出现在祭祀、礼制的话语体系中。
四、弃婴习俗:并非孤例的文化现象
姜嫄弃子的故事,如果单独拎出来,很容易被当成“奇闻”。但放在更广的视野中,各地古代民族中存在的弃婴、杀婴习俗,其实并不罕见。
这一点,在近现代民族学与民俗学研究中,有大量记录。
(一)生存压力下的“选择”
在一些居住环境严酷的地区,比如高寒山区、草原边缘地带,人口数与资源承载力之间,往往处于紧绷状态。某些部族中,如果连年饥荒、牲畜减少,过多的新生儿就可能被视为“负担”。
因此,在彝族、羌族等地区的早期习俗中,曾经出现过以性别、体质为标准,对新生婴儿做出保留或弃置抉择的情况。有的地方,对生来体弱,或被认为“带恶兆”的婴儿,会采取抛弃、放置山林等方式,以“听天由命”的方式处置。
这类习俗,在外人看来自然残酷,但在当时的族群内部,很可能被视为维持整体存续的一种不得已的制度。对于目睹这些做法的老人而言,可能也会有犹豫,有痛苦,却同时承认:“不这样,家养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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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图腾与血统的考验
除了生存压力,图腾信仰与血统观念,也是弃婴现象中一个关键的维度。
例如,有的部族认为,某些孩子是“神灵借胎而生”,如果诞生过程中出现某种异象,族人会抱着“真假难辨”的态度。于是,将孩子放到某个与图腾相关的地方——山洞、河边、特定古树下——观察是否有特殊现象发生,就成了一种判断方式。
如果有动物前来守护,或者天气出现被解读为“祥瑞”的变化,就说明这个孩子受到图腾的认可,可以被带回抚养;若一切如常,甚至发生不测,则会被解释为“天不收”的征兆。
在某些澳大利亚土著群体的记录中,这类做法甚至延续到了19世纪。有学者调查时,曾听到部族长者说:“留下来的,是被地、被风允许的孩子。”这句话,与后稷三次被弃却屡屡被自然之力保护的故事,隐隐有几分相似的味道。
(三)礼制与宗教禁忌的延伸
还有一些弃婴行为,并非纯粹出于经济或图腾,而与礼制、宗教禁忌有关。
比如,有的地方把某些“非礼而生”的孩子视作“没有资格进入家族谱系”的存在,对其命运采取放任态度;有的则认为,某些日子出生的孩子“冲犯神灵”,需要通过特定仪式重新“引入”族群,如果家庭无法承担仪式,就选择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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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荒诞,其实是在当时一整套宇宙观、宗教观语境内运作的。弃婴,在这些语境中成为一种“制度化行为”,而不只是家庭层面的情绪冲动。
在这样的多重背景下,姜嫄“弃子”的动作,很可能被当时的人看作一种礼制之内的“试验性行为”,而不是完全出格的异常举动。
五、姜嫄的身份:母亲,也是“礼法执行者”
回到姜嫄这个人。古籍中对她的描述,很少用情绪词汇,而多以“虔诚”“敬慎”来强调她在礼制中的角色。在周人族群记忆里,她是被上帝选中的“媒介”,通过她,上帝的“脚迹”延续为后稷这一血脉。
这样的角色,注定带着多重要求:她是母亲,却不完全由“母亲之心”做决定;她同时是礼法执行者,要向上负责,向祖先负责。
试想,一个无子多年的贵族妇女,终于通过祭祀得到了孩子,这在普通人那里,应该是极大的喜悦与珍惜。但在被卷入神话叙事的姜嫄身上,多了一层思虑:这孩子究竟是恩赐,还是考验?是天命,还是幻像?
也难怪司马迁会提到“不祥弃之”的说法,说明在他看来,姜嫄一开始是带着某种犹疑的。后来在毛氏、孔氏的体系中,这种犹疑被淡化甚至抹去,更强调她“配合神意”的一面。
曾有学者打了一个比方:姜嫄更像是一位“主持仪式的人”,而不是单纯的“普通母亲”。她要在礼制和亲情之间,做出看似冷酷、但在当时被视为“应当如此”的抉择。
在三次弃置的故事里,姜嫄的形象并不是单线条的“狠心母亲”,而是一位不断试图确认天命的贵族妇女。她每一次把孩子放下,也许都伴随着犹豫,但最终选择退后一步,把裁决权交给她相信的“上帝”和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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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后稷形象的定型:从氏族英雄到农业神祇
不管当初的故事如何流传,到了周朝中期以后,后稷的形象已经完全定型。
在早期文献中,他被描绘为“播百谷”的能人,懂得在不同土地上种植不同作物,懂得安排节气,懂得利用地形水利。他的功劳,不只是教人“会种地”,而是把农耕从零散的试验,升级为有秩序、有计划的生产方式。
在当时的观念中,一个族群被称作“国”,必须有稳定的粮食供应,能打仗,也能养民。后稷,正被塑造成这一切的源头人物。祭祀体系中,每年都要举行相关仪式,以感谢他让五谷得以成熟。
值得一提的是,西周金文中,曾多次出现“稷”“后稷”等字样,与祭祀、土地、丰年紧密相连。这说明,当时的统治者确实通过“后稷崇拜”,来巩固自身对土地与人民的统治正当性。
一个在婴儿时期经历重重危险仍活下来的孩子,长大后成为掌管五谷的神祇,其故事结构,本身就极具象征意味:能在死亡线上爬回来的生命,被赋予了让万物繁茂的权力;能在冰河上安睡的婴儿,将来掌握春耕的节令。
在这种叙事里,早年的“弃婴三次”,反而成了后稷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那三次试炼,他就只是个会种地的人;有了那三次试炼,他就成为周人认同的“农业神”。
七、古代弃婴现象的多重含义
从现代视角看,弃婴是一种极端行为,很难从道德上接受。但在研究古代社会时,若只用一个简单的“残忍”去概括,难免遮蔽很多复杂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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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稷的故事为例,可以看到至少几层交错在一起的含义:
一是对神性的验证。既然被称为“上帝之子”,就必须在故事中经过超常考验,以便在后世祭祀时,形成足够的说服力。
二是对氏族秩序的巩固。通过塑造后稷这样一个祖先,周人把自己的氏族历史,与农耕、与神灵、与土地紧紧绑在一起。每一次讲述这个故事,都是一次对自身秩序的再确认。
三是对古老习俗的折射。三次弃婴的情节,很可能映照着某些真实存在过的行为,比如把新生命暂时置于自然中,观察其“命运”的做法。随着社会结构变化,这类习俗在现实中淡出,但继续以神话的形式存在。
四是后代理解的重塑。从毛氏到司马迁,再到孔颖达,各个时代的人都在用自己的价值观,对这个故事重新编码。有人强调天命,有人强调异象,有人强调礼法。故事本身像一块布,被不同人拉向不同方向,却始终没有完全撕裂。
从这一点来看,姜嫄弃子的故事,并非简单的是非题,而是一面复杂的镜子:照出周人早期的观念,也照出后世学者的取舍。
关于后稷,人们最终记住的,是那位在田间指导农事的祖先,是祭坛上供奉的农神,是周人赖以自豪的“稷官之祖”。而关于他婴儿时期被三度弃置的经历,则被放置在神话与礼制的缝隙中,既不被彻底掩盖,也不被过度放大。
在这样的叙事系统里,“弃婴三次”,更多地成为一段独特的文化符号,提醒后人:在远古岁月中,一个氏族为了证明自己的命运之子,曾经设下怎样严苛的试验,又如何借助神话,把这些试验转化为对天命与秩序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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