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信息显示,在其办公厅于2026年7月17日发布的《关于4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中,供应商为中牟县李廷俊豆腐坊、被抽样单位为郑州郑东新区书春食品店的一款老豆腐被列入不合格产品名单。
该产品因含有不得使用的柠檬黄而不符合相关规定,这一情况可能会对涉事企业的声誉和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详情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供应商:中牟县李廷俊豆腐坊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郑州郑东新区书春食品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祭城办事处祭城集贸市场D区58 - 61号 样品名称老豆腐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购进日期:2026 - 03 - 31 保质期/ 不合格项目柠檬黄 检验值0.00956g/kg 标准值不得使用
本次通告信息显示,标称生产企业为中牟县李廷俊豆腐坊,其标称生产企业地址未提供。被抽样单位是郑州郑东新区书春食品店,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祭城办事处祭城集贸市场D区58 - 61号。样品名称为老豆腐,无规格型号和商标信息,购进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无保质期信息。该产品的不合格项目为柠檬黄,检验值为0.00956g/kg,而标准值要求不得使用。此产品属于豆干、豆腐、豆皮等食品细类,由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检验。
点评分析
此次抽检中,中牟县李廷俊豆腐坊生产的老豆腐被检出柠檬黄超标,这对该豆腐坊意义重大且负面。一方面,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损害品牌形象,降低消费者信任度;另一方面,可能面临监管部门处罚,增加经营成本。若不及时整改,后续市场份额或缩小,经营发展将受严重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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