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马特·波莫一起坐在沙发上,而我却在冒汗。可能是因为四月里八十华氏度的高温,也可能是酒店套房的空调老是出问题,还是因为我正和现在已成经典的剧集《妙警贼探》中的尼尔·卡弗里聊天。最可能的是,所有这些因素加在一起。不管是什么原因,我感到热得不行,但波莫却镇定自若、从容不迫——而且超级好。
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但波莫却让我感觉自己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人。他眼神交汇得恰到好处,全神贯注地和我聊天,这位《终局》的明星有很多话题可以聊。在赶往大卫·雅曼的纽约市活动之前,我们只有一点点时间,但我们在半小时内尽可能多地聊了——从配饰搭配到《妙警贼探》的怀旧之情,再到现代的炖菜市场。
自然而然,我们得聊聊房间里那位雅曼——先从他的图章戒指说起。“这些都是他们系列里的——我想把发音说对,”波莫说着站起身,大步穿过房间去拿手机。“这个系列叫Petrvs,”他告诉我——发音是‘petrus’,第二个音节发‘U’音——他放下手机,回到沙发上坐到我身边。
“埃文·雅曼一生中收集了所有这些硬币和动物符号元素,并将它们融入到了珠宝设计中。我根据戒指所代表的精神选了它们。蜜蜂代表永恒的生命和重生,而马代表自由和连结——我觉得今晚的主题就是这些,”他伸出手说。“然后这个手镯来自Armory系列,非常棒,叠戴起来很好看。我们时不时都需要一点盔甲。它看起来有点像鲨鱼牙齿。我喜欢它。”
波莫的细心不仅体现在他选珠宝上。他对周围世界的关注和关怀——从为新角色做的沉浸式研究,到去便利店穿什么都讲究。三十分钟后我离开酒店房间时,我对好莱坞还有谦逊之人重拾了信心,也清楚地知道波莫正在留下不可或缺的印记。
随着我的成长、时代的变迁和潮流的更迭,我的配饰风格也在变化。但可以说,首饰已经成为我配饰中更重要的一部分,大概是在过去五到十年间。我非常喜欢Yurman的作品——它们特别天然,不刻意。这些是我会不断重复佩戴的款式,因为随便一戴就很有个人味道,还不显得浮夸,同时还能很好地表达自我。
说到《妙警贼探》
我对那部剧充满感激。我们共同经历了一段不可思议的时光;我和所有人仍然是朋友。无论我之后参与多少其他电视剧、电影或舞台剧项目,90%的情况下,那些想上前和我聊天的人谈论的都是那部剧。那部剧对他们意义重大,这对我来说也意义非凡,因为那正是我们最终都希望达成的目标。我欣然接受,因为那是一部让人感觉如此美好的剧集。它传递了一种特别阳光、万里无云的心态,这正是我们在这个时代所需要的。所以,我觉得谁要是喜欢这部剧,那咱们就是一路人。
我喜欢穿能代表季节的颜色。我是个十足的紫色控,所以可能会穿一件那种颜色的T恤,再搭配一条漂亮的深海军蓝休闲裤,脚下要么是我的New Balance,要么是某种白色运动鞋,又或者是勃肯鞋。这些在我们家很流行。我们全家都穿勃肯鞋的波士顿款。
我和我丈夫相遇时,他正穿着勃肯鞋。我之前心里想,做公关的人应该穿得很正式吧。而看到他穿着勃肯鞋的那一刻,我当时心里就想:“哦,我已经开始喜欢你了。”
关于外貌优化的一点说明
我对此真的毫无了解。老实说,我大概就保持现在这样了。提到外貌优化,我就想起在电影《Outcome》中与卡梅隆·迪亚兹和基努·里维斯合作的经历。说实话,他们才是我的目标。
深海恐惧
这种恐惧变化很大。可以说,在我一生中,最怕的大概是鲨鱼。但现在好多了——因为我在加州经常游泳,已经学会了直面恐惧。我曾亲眼见过大白鲨,虽然那感觉就像看到恐龙一样令人胆寒,但自那之后,我的恐惧反而减轻了。所以我觉得很多恐惧都源于无知,对吧?在自然环境中目睹鲨鱼,反而打消了我大部分的恐惧。
和现在所有人一样,我对人工智能也有些担忧——直到我搞清楚它到底会怎么影响世界,以及会不会有什么限制或规定,来确保人们仍能从事自己热爱的工作。我真心希望到时候能出台相关法律,这样我们就能充分利用它的巨大优势。天哪,如果它能找到治愈癌症的方法,那就尽管来吧!但我们要怎样在不牺牲人性的前提下,把它整合进来呢?
当我参加戏剧学院面试时,同时也申请了新闻学院。我收到了几所不错新闻学院的录取通知,但那只是以防我没能进入表演学院。接下来三个月我会待在布达佩斯,所以如果你需要有人报道古拉西牛肉汤的相关信息,我随时待命——现代古拉西市场嘛。
但作为演员最棒的一点是,你可以体验各种人生。我即将出演一名中情局特工。我曾演过骗子,还在《平常心》中饰演过记者。通常,我会与真正从事该领域的人合作。比如,当我饰演费利克斯·特纳(《平常心》中角色)时,我去了《纽约时报》,跟着一位员工,看他一天是怎么过的。那是一位在报社工作了很久的人,所以他也知道80年代是啥样。对我来说,这份工作最激动人心的一点就是——能了解各行各业的门道。
他最喜欢的角色
哦天哪,这太难选了。你知道吗?我无法只挑一个,因为每个角色吸引我的点都不一样。但若论最过瘾的,要数在《妙警贼探》中演那个骗子了——他(角色)整天在扮演不同的人,而这部剧的基调也特别有趣。我们都沉浸在那样的氛围里,大家心里都明白,来上班就是图个乐子。我们认真完成工作,但摄影机一停,大家就一起找乐子。
尼尔。因为我和服装设计师一起构思了他的造型,这也是我第一次能决定荧幕上穿什么。倒不是我想自作主张——如果服装设计师说“你穿这个”,那我就照穿不误。但这是第一次有人更像制片人那样跟我商量着来,所以很有趣。不过,如果非要在尼尔之外选一个人物,那肯定是莫齐。拜托——那领结造型?他自成一派的纽约范儿。
狗狗的生活
我们养了一只拉布拉多犬,叫Lucky,已经15岁了。不知道还能陪伴它多久,但它绝对是我们的珍宝。它特别招人喜欢。还有一只叫Stella的狗,是西施犬和比熊犬的混血。实际上,我是在某家Todd Snyder店里看到这种混血犬,当时就说“我太爱这狗了”。店主告诉我这种狗不容易让人过敏,也不掉毛,可以带到任何地方。我以前从不养小型犬,但现在怕是回不去了。我们家所有人都疯狂地爱着它。
反正就是曼哈顿或纽约呗,开头嘛,我跟西蒙起床,喝杯咖啡,唠会儿嗑。孩子们平时睡到下午一点,但这回居然提前下来了,我们就聊了聊近况。我俩穿过西村,去我最爱的那家咖啡店——我就不说是哪家了——然后溜达到西区高速那边。一般我们会逛克里斯托弗街码头。一边晒太阳,一边谢谢那些前辈们和祖辈们。就跟现在的纽约一样。万物都在盛开,美翻了。大家四个月头一回穿短裤,乐得不行。我就随便溜达溜达,可能拐进一家画廊或博物馆,然后晚上再去看场百老汇。演出前吃顿好的,之后要么去乔·艾伦酒吧——或者乔·艾伦上面那家来着?等会儿,中央酒吧!那就是我的据点。演出后凑一块儿叙叙旧的好去处。
那要是玩到很晚,在中央酒吧喝了两杯——虽然我现在基本滴酒不沾了——但就算喝了,或者哪怕只是玩到很晚,我也许会顺道去卡迈恩街的乔披萨店,弄几片披萨。
接下来
我有个Hulu的项目在等消息,另外还有一堆东西在搞。一个是百老汇的,一个是迷你剧。所以嘛,作为制作人,就看接下来什么活儿冒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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