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蒲公英Ouryao)
编辑:无名
摘要:2026年07月17日,国家药监局审评中心发布了两则征求意见稿,分别为《流感病毒疫苗药学研究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和《可复制型病毒风险控制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
01
流感病毒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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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原文:
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流感病毒疫苗药学研究与技术评价,促进各类技术路线流感疫苗的高质量研发,我中心组织起草了《流感病毒疫苗药学研究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通过中心网站公示并征求意见。
我们诚挚地欢迎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后续完善。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
您的反馈意见请以征求意见反馈表形式发送至以下联系人的邮箱:
联系人:赵欣、郭舒杨
邮箱:zhaoxin@cde.org.cn,guoshy@cde.org.cn
二、主要内容:
本指导原则共分为七个章节,分别为前言、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技术要求、名词解释、参考文献以及缩略词列表。前言章节主要介绍流感病毒生物学特性以及其引发的流感疾病。
适用范围章节主要介绍了本指导原则所涵盖的不同流感疫苗类型。
基本原则章节分别对流感病毒疫苗开发的整体考量、季节性流感病毒疫苗、大流行流感病毒疫苗、以流感病毒疫苗为基础的联合疫苗、广谱流感病毒疫苗、特殊给药装置等进行阐述。
技术要求章节从灭活疫苗、减毒活疫苗、基因工程重组疫苗、mRNA疫苗技术路线方面分别对季节性流感病毒疫苗和大流行流感病毒疫苗的开发提出相应技术要求。
三、重点问题:
(一)关于不同技术路线的考虑
本指导原则基于国内流感疫苗研发产业化现状、技术成熟度及监管数据积累情况,选取灭活、减毒、基因工程重组、 mRNA 四条主要技术路线予以阐述。灭活以及减毒流感病毒疫苗已上市多年,已积累大量研发及产业化研究数据;基因工程重组以及 mRNA 流感病毒疫苗目前均有企业在研发及申报过程中且处于产品研发早期。选择上述四条技术路线并提出相应技术要求有利于引导及规范现阶段我国流感病毒疫苗药学研究及技术评价。本次暂未纳入病毒载体等其他技术路线,主要考虑该类技术在流感病毒疫苗在我国尚处于研发探索阶段,国内暂无同类研发产品申报临床研究或上市,因此现阶段尚不具备纳入指导原则的基础。
后续,将持续跟踪病毒载体等新型流感疫苗的技术研发、产业化进展及国内外监管要求,待相关药学技术体系趋于成熟后适时修订本指导原则。
(二)关于大流行流感病毒疫苗的考虑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 MAH)基于季节性流感病毒疫苗积累的生产、质量控制先验知识开展大流行流感病毒疫苗研发,核心是完成“模型株疫苗”的系统性研究与验证。“模型株疫苗”的研发,要求在大流行前期或流行间期,完成药学、非临床以及临床研究,重点验证“模型株疫苗”的免疫原性与安全性。结合 FDA 和 EMA 对大流行流感疫苗“模型株疫苗”监管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国研发及生产实际情况,在同一技术路线下,建议开展不同“模型株疫苗”的临床免疫原性桥接研究,临床研究相关要求建议参考《流感病毒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对于采用新技术路线研发大流行流感病毒疫苗(如:非铝盐类佐剂疫苗、病毒载体疫苗、mRNA 疫苗技术等),指导原则也提出了相应药学技术研究的整体要求。
(三)广谱流感病毒疫苗的考虑
WHO 将广谱流感病毒疫苗列为研发重点,旨在实现更广的跨亚型覆盖范围、提高有效性以及提供长期保护。广谱流感病毒疫苗研发应在综合考察产品的技术路线、对流感病毒广谱理论设计依据等基础上,应重点关注保守抗原靶点的选择与成药性研究。
(四)毒株更新的考虑
本指导原则对不同技术路线流感病毒疫苗的毒株更新进行阐述,其中灭活、减毒等传统流感病毒疫苗的毒株更新统一参照《已上市疫苗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相关要求。而基因工程重组、mRNA 等新型技术路线流感病毒疫苗,其抗原构建方式、生产工艺及产品质量特性等方面与已上市疫苗存在差异,本指导原则明确相应技术路线疫苗毒株更新技术要求,其年度抗原序列更新需不低于WHO 相关技术要求,目标抗原的改造策略、制剂处方和质量标准应保持不变,生产工艺应尽量保持一致。此外早期研发阶段还需进一步开展动物免疫原性研究以及适宜的非临床研究以支持上市后毒株更新。
四、征求意见稿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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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可复制型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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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原文
为规范和指导细胞治疗药品和基因治疗药品全生命周期中可复制型病毒的风险控制,我中心组织起草了《可复制型病毒风险控制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现形成征求意见稿。
我们诚挚地欢迎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后续完善。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
联系人:王靖宇、崔靖
联系方式:wangjy@cde.org.cn,cuijing@cde.org.cn
二、主要内容
本指导原则分为五个章节,分别为概述、适用范围、基因设计、生产工艺和过程控制和质量控制。
第一章节 概述:主要阐述了本指导原则主要针对的病毒载体类型、RCV 形成原因和潜在安全性风险。声明该指导原则仅代表药品监管部门当前的观点和认知,还将随着科学研究的进展不断完善。
第二章 适用范围:明确了本指导原则主要基于γ逆转录病毒和慢病毒载体中RCV 的特点进行阐述,其他复制缺
陷型腺病毒载体产品、腺相关病毒载体产品、溶瘤病毒产品等如适用也可参考本指导原则要求。
第三章 基因设计:分别基于γ逆转录病毒和慢病毒载体的特点,明确上游基因设计的关键考量点,在有效递送和表达目的基因的同时,降低载体产生RCV 的相关基因设计的考虑。
第四章 生产工艺和过程控制:针对现阶段的不同病毒载体生产工艺类型,对其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控制、工艺过程控制、以及后续的细胞制剂的控制进行详细阐述,明确了取样点、样品类型、不同类型样品的检测方法等要求。
第五章 质量控制:明确了病毒载体阶段各类型样品的检测量,对病毒载体中RCV 检测方法的关键要素,如共培养细胞的选择、阳性对照病毒的选择、终点检测方法的选择进行了详细阐述,明确了方法开发的关注点和方法学验证的要求,对于分析方法变更的不同情形以及技术要求进行了阐述。
三、重点问题
本指导原则基于当前的科学认知,对RCV 全流程风险控制研究与评价提出一般要求,相关技术要求将随着行业水平提高和技术进步,以及产品认知的积累逐步完善。
病毒设计不同、产品类型不同,具体品种的RCV 的控制策略可采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但应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四、征求意见稿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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