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青岛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刘萍作为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威奥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因违规减持被出具警示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刘萍作为威奥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于2026年1月6日公告减持计划,拟于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0万股。2026年1月28日至4月28日,刘萍陆续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比例由5.0015%减少至4.8206%。
刘萍在持股比例降至5%时未及时公告并停止卖出公司股票,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4月28日,刘萍继续卖出公司股票,未提前15个交易日预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5月8日,刘萍购回违规减持的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刘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因上述违规行为,刘萍于7月17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纪律处分决定书,被予以通报批评。上交所表示,将把该纪律处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威奥股份主要从事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威奥股份7月15日公告,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69.29万元到-3246.19万元,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931.05万元到-1954.03万元。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98.6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947.93万元。
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为,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益,销售结构变动导致毛利率变化,以及汽车配件业务战略调整导致相关处置支出。
威奥股份7月17日跌4.74%,收报5.23元/股,今年以来跌幅达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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