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I水镜 校对I白小姐
编辑I韫玉
2026年7月10日,福建能源监管办集中对华电集团旗下4家福建企业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合计148万元。处罚事由均为“收到整改通知书后拒不改正,仍存在集中报价、串通报价行为”。
四企同日受罚,罚款金额分档
被处罚的四家企业分别为:华电(漳平)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华电邵武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可门分公司、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其中,华电(漳平)能源有限公司被罚10万元,其余三家各被罚46万元。
处罚依据为《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一条及《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第三十六条。根据规定,电力企业不遵守市场运行规则,由监管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从罚款金额看,46万元与10万元的分档或与各企业在违规期间的市场交易量有关,监管机构在量罚时对此作出了区分。
“拒不改正”成处罚关键
此次处罚决定中,“拒不改正”四字尤为值得关注——四家企业在收到整改通知后仍延续相关操作。根据《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第十六条,经营主体之间不得串通报价,有多个发电厂组成的发电企业进行电能量交易,不得集中报价。上述行为被监管机构认定为对市场价格发现机制形成干扰。
公开信息显示并非孤例
据公开处罚记录,华电集团下属企业此前亦有类似案例。2025年12月,国家能源局通报的电力市场典型违规案例中,中国华电集团在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因组织下属电厂集中报价、串通报价被列入典型案例。
此外,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2026年3月向中国华电反馈意见时指出,集团存在环保考核不严不实、环境守法意识淡薄等问题。从此次福建4企同日受罚来看,集团层面在电力交易合规管理方面仍有完善空间。
市场化转型中的合规挑战
从公开处罚记录分析,多家独立注册的发电主体在同一监管辖区因同类违规同日受罚,这反映出部分传统发电企业在从计划运营模式向电力现货市场化交易转型过程中,内部合规风控体系与市场规则的衔接尚需加强。
有电力行业观察人士认为,自电力现货市场常态化运行以来,部分发电企业仍沿用过去的统一协调方式参与交易,如何在集团统筹与独立市场主体合规运营之间建立有效边界,是行业面临的共性问题。
截至发稿,中国华电集团尚未就此次处罚公开发布说明。
本文基于福建能源监管办公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家能源局通报的电力市场典型违规案例,以及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中国华电集团反馈的督察情况等公开信息整理撰写,不涉及企业未公开的商业信息。
————— /THE END/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