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赵杨、全寿山、王立华、班学钦操纵股票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四人筹划共同操纵相关股票,其中赵杨、全寿山负责提供资金,王立华、班学钦负责具体操作。
2020年2月5日至9月11日期间,四人控制使用“班某亮”等多个他人证券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以及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段,影响相关股票的价格和交易量。上述行为共计获利156,779,370.92元。证监会依法对四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决定,罚没金额合计6.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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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疏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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