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受害人董某某家属处获悉,师某某长期家暴杀害前女友案二审将于7月21日开庭,此前西安中院一审判决师某某死刑。
董某某父亲表示,家属放弃所有赔偿,只希望能维持原判,判处师某某死刑立即执行,给女儿一个交代。
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师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师某某杀人意志坚决,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大,杀人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实属罪行极其严重,故对其不足以从轻处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告人师佳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件回顾
封面新闻此前曾报道,2024年6月20日晚,师某某在西安东郊一处人流较少的十字路口停车,用提前藏在主驾驶位下的刀杀害了坐在副驾驶的董某某。行凶后,师某某又用棉被裹住董某某,行车记录仪显示他在路上开了一个多小时后,才前往派出所“自首”。经警方侦查证明,董某某曾在车上向师某某提出分手。
案发后,董父通过律师了解到女儿此前因遭家暴报警的笔录内容。
师某某于2024年3月25日晚殴打董某某,扇她耳光,用折叠凳打她,造成其全身多处淤青损伤。他还承认,有过多次殴打行为,不是第一次家暴,
此前的2023年初,师某某曾因发现董某某在抖音上与他人互动,用烟头烫伤董某某胸口,留下疤痕。
董某某的姐姐曾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师某某曾给她打电话,让她劝父母同意自己和董某某在一起,被拒绝后,语带威胁称,“你们跑不到哪去。”
董父称,自家亲戚和师某某同村,师某某父亲曾和亲戚说,自己儿子准备了两把刀。女儿也被他持刀威胁过,居住的公寓墙面上,还有师某某用刀砍下的痕迹。
2025年5月,封面新闻记者从多名师某某老家村民处了解到,师某某2020年和前妻离婚,两人有两个儿子,一个读小学,一个读幼儿园。师某某家经济条件一般,自己拉货谋生,母亲在西安打工,父亲身体不好。
代理律师欧阳一鹏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在这个悲惨的个案之外,类似的情形到底应该如何防范。考虑到保护妇女权益,我们的法律是否应该提前介入防范,就像未成年人保护一样,对女性遭遇家暴的诉求应该提高警惕和响应,做到调解之后也进行跟踪她到底有没有摆脱人身危险,面对成年男性的家暴行为,能不能给予严厉的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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