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安晚报)
转自:新安晚报
本报讯 记者从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合肥市近日查处一起养犬人违规携带宠物犬只进入餐饮场所案件。属地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无证养犬人警告处理并进行法治宣教,督促限期办理犬只登记;城管部门依法对携犬人处以五十元罚款。
连日来,合肥多部门联动,持续规范携犬进入餐饮场所行为,先后发布多条提醒倡议,常态化开展市场巡查检查,并依法处置多起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携带犬只进入禁止进入场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养犬人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后二十日内,应携带犬只到公安机关规定的地点办理养犬登记。
违规携犬进入餐饮场所既影响商家正常经营秩序,也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对此,商家也负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上述案件中,针对餐饮商家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下达整改通知,餐饮商家自行停业整顿三天、销毁所有餐具,并对经营场所全面清洗消杀。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徐琪琪实习生吴思娴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