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开发区131003002007GB002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编号:131003002007GB0021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拟供地块位于廊坊开发区润惠道南侧、河北智能计算科技有限公司西侧,土地有效使用面积为13332.7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科研用地,使用年限50年。
二、地块规划指标要求和开发建设要求:生产类容积率1.0~3.0、建筑密度不高于50%、建筑高度不高于80米、绿地率不低于20%;办公类容积率1.0~1.5、建筑密度不高于35%、建筑高度不高于50米、绿地率不低于35%。投资建设项目需满足开发区投资促进和招商合作局能耗标准及主要指标的要求。
三、受让方在取得项目用地后,须严格依照《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四、涉及产业用地出让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意见》(廊自然规〔2020〕68号),竞得人须先与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书》,方可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公告时限:公告时限为30日,自2026年7月10日—2026年8月9日止。
六、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在公告期限内,有意向的用地单位(个人)可对公告所列地块提出意向申请,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316-6060965。
七、确定供地方式:在公告时限内,拟出让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10日
来源:廊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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