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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264,证券简称:新华都)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当日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7层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倪国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核心议程为审议《关于修订<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5人,代表股份318,108,3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1,982,472股的44.6792%。其中,现场投票股东及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7,786,237股;网络投票股东213人,代表股份300,322,094股。
会议审议通过的主要议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关于修订<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7,036,2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0%;反对1,027,500股,占比0.3230%;弃权44,600股,占比0.014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25,900股,占比74.4616%;反对1,027,500股,占比24.4759%;弃权44,600股,占比1.0624%。《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 选举陈船筑为非独立董事:同意164,165,925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069%;中小股东同意2,190,574股,占比52.1814%。
- 选举邬海波为非独立董事:同意164,164,308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064%;中小股东同意2,188,957股,占比52.1429%。
- 选举黄璇为非独立董事:同意164,218,305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234%;中小股东同意2,242,954股,占比53.4291%。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 选举张会丽为独立董事:同意164,166,91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072%;中小股东同意2,191,560股,占比52.2049%。
- 选举张斌为独立董事:同意164,204,304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190%;中小股东同意2,228,953股,占比53.0956%。
-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7,002,9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5%;反对1,033,800股,占比0.3250%;弃权71,600股,占比0.022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92,600股,占比73.6684%;反对1,033,800股,占比24.6260%;弃权71,600股,占比1.7056%。
泰和泰(福州)律师事务所蔡顺梅律师、江建华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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