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一份决定百万工程款纠纷走向、能直接戳穿虚假诉讼的塔吊拆除《通知》书原件,当事人亲手交给承办法官归档,十年时间里当事人、公安多次调取全部找不到,警方因缺核心证据不予立案,三名包工头背负近百万不实债务,维权十年四处碰壁。
碰巧就在当事人实名发文曝光乱象第二天,法院副院长紧急约谈,最终翻出这份“失踪”多年的关键证据,不知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
可整场谈话下来,院方只急于撇清“证据没丢失”的责任,对我们十年蒙受的经济损失和错判后果只字不提。我们满心期待公平纠错,却只剩满心疑惑,基层司法档案管理、案件审理的多重漏洞,谁来给普通百姓一个公道?
我是叶先金、丁建军、程克修等人一同维权,我们是沭阳西城馥邦别墅区项目负责人,今天把整件事完整讲出来,所有卷宗、笔录、结算单据全部有据可查。
2013年,丁建军承接小区别墅工程,和李业成签订塔吊租赁合同,施工中途项目标段拆分,我们只使用一台塔吊,其余楼栋租赁、结算和我毫无关系,李业成对标段划分全程知情。
2015年1月,项目部出具盖有出租方公章的塔吊拆除《通知》书。按照合同约定,租金结算截止日期就以这份通知为准。可李业成恶意拖延一年半才拆除塔吊,凭空虚增巨额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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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4到2015年间,我们负责楼栋的塔吊租金就已经全额结清,当时李业成在庭上提交结算清单,已全部一次性结清,项目部结算单据齐全。李业成却刻意隐瞒全部结清凭证,玩起拆分诉讼的套路:2015年第一次起诉阳升建设集团沭阳分公司,庭审中他亲口自认,租赁合同主体是公司,叶先金、丁建军、程克修签字只是职务行为,债务和个人无关,最终法院经过调解,阳升公司一次性结清了2014年12月20日前的全部租金,调解书白纸黑字写明:该日期前租金两清。
谁也没想到,调解结案后,李业成立刻推翻之前的全部自认结果,隐瞒拆除通知、结算单据,转头分开起诉叶先金、丁建军、程克修,分开立案索要早已结清的租金、违约金,凭空捏造近百万不实债务。庭审中,他拿不出正规结算单据,仅凭自己手写、无双方签字的白条、断章取义的录音、前后矛盾的检测材料起诉,甚至诱导证人做虚假陈述。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法院审理采用双重标准:我们手里有标段拆分协议、全额结算凭证、当庭交付的拆除通知书等全套盖章书证,法官视而不见;李业成单方手写的无效白条,却直接被采信定案,我和叶先金接连两案全部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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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申请再审,依旧因为缺少拆除《通知》原件佐证,再审申请被驳回。2025年底,法院突然启动强制执行,准备查封划扣我们个人财产,叠加十年维权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直接经济损失突破百万,家庭经营、日常生活彻底陷入困境。
本案翻盘的唯一核心凭证,就是那份2016年7月,公司负责人沈增山亲手交到承办法官张胜利办公室的塔吊拆除《通知》书原件。对方律师在后续庭审中从未对这份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它是法定结算依据。可这份至关重要的证据,归档后直接离奇“失联”。
2019年我们第一次去档案室调取,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卷宗缺失;托人联系法官后,才从档案室角落塑料袋里翻出来,没有归入正规卷宗,存放方式完全违反《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即便找到,工作人员也只给了一份模糊复印件,复印件上出租方公章模糊到无法辨认,我方公章清晰完整,两处印章清晰度反差巨大,我们多次申请核验原件,全部被无故拒绝。
为追究李业成虚假诉讼刑事责任,2026年4月我们向沭阳公安经侦大队报案,警方先后两次前往法院、正式发函调取通知书原件,全部空手而归。缺少这份核心证据,无法核算真实租赁周期,无法证实李业成虚增租金、重复起诉的事实,公安最终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明明完整的虚假诉讼线索摆在眼前,就因为法院档案管理混乱、证据调取受阻,涉嫌犯罪的当事人至今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们受害者维权无路。
十年时间,跑法院、公安数十多次,信访、申诉不断,每次都卡在这份消失的原件上,我们一度以为这份能证明清白的凭证,已经彻底灭失。
直到今年7月6日,我们把整件事完整实名发布,曝光法院档案管理、裁判尺度的多重问题,第二天,沭阳法院尹文光副院长就主动打来电话约谈我们。
7月7日上午,我和叶先金准时前往法院办公室沟通,整场谈话的重点完全偏离我们的诉求。副院长反复追问复印件来源、从哪里复印出来,反复翻阅卷宗,自言自语“没有嘛(原件证据)”
就在尹副院长在卷宗袋里没有找到关键证据时,在场的女书记员拿着档案袋走到他面前,背着我们轻声说:“证据在这里嘛!”为何院领导找不到的档案“原件”证据,书记员却轻车熟路地找出来呢?我们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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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像一场刻意上演的重大发现,原件《通知》就这样失而复得。院领导全程很少问及证据丢失十年给我们造成的百万损失、错判带来的生活困境,核心目的只有一个:证明法院没有弄丢证据,不存在失职渎职。
谈话笔录清晰记录,副院长当场出示原件,确认是当年我们提交的那份,同时口头承诺一周内反馈案件审查结果,也认可当年不该单独起诉我们个人,阳升公司才是租赁主体。
这件事越想越让人疑惑,几个现实问题摆在所有人面前,至今没有合理解释:
第一、这份原件静静躺在卷宗袋里十年,2019年我们调取,2026年公安两次持公函调取,档案室、办案人员全程翻阅卷宗,为何全都找不到?偏偏曝光文章发出次日,女书记员一翻就能找到,背后到底是什么原因?
第二、当年仅能提供模糊存疑复印件,原件长期拒绝出示,复印件印章和原件差异巨大,是否存在人为涂改、隐匿证据的情况?
第三、承办法官张胜利接收关键证据后未规范归档,随意存放多年,直接导致错判,公安无法立案,造成当事人百万损失,相关失职人员何时启动追责程序?
第四、审理案件为何实行双重裁判标准,正规盖章书证弃之不用,单方手写白条直接作为定案依据,错误生效判决如何纠正?
档案管理是法院最基础的工作规范,诉讼证据必须一案一卷、统一归档、妥善保管,公安持公文书函调取证据,更是法定配合义务。一份能扭转案件全貌、关联刑事犯罪的关键书证,十年间多方调取全部落空,曝光后迅速现身,很难不让人怀疑,此前刻意藏匿、拖延提供原件,就是为了掩盖案件事实,维持错误判决?
根据相关规定,工作人员过失丢失、隐匿关键案卷,造成当事人重大财产损失,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法官枉法裁判,造成百万财产损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需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因法院履职失职导致错判、财产受损,我们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如今原件虽已找到,副院长也承诺审查案件,但我们心中的顾虑并未消除。此次约谈,院方避重就轻,只急于澄清“证据未丢失”,对十年维权蒙受的损失、档案管理乱象、错判带来的连锁后果闭口不谈,很难让我们相信后续审查能够公平公正。
我们全程保留谈话笔录、法院调取记录、公安调证回执、结算单据、塔吊拆除通知复印件、全部裁判文书等完整证据链,实名提出五点诉求,恳请纪检监察、检察院、上级法院介入全面核查:
一、彻查承办法官张胜利、档案室工作人员,查清十年证据无法调取的真实原因,核查卷宗是否存在篡改、人为隐匿证据行为。
二、依据档案管理相关条例,对失职渎职、丢失关键证据、造成错判的工作人员依规严肃追责,并向当事人书面说明处理结果。
三、尽快依法启动再审程序,以完整原件为核心依据,重新核查全部案件事实,撤销此前错误判决,驳回李业成全部虚假诉讼诉求。
四、督促公安机关调取完整卷宗与原件,重新核查李业成分拆诉讼、伪造证据、虚增租金的虚假诉讼犯罪事实,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公开整改法院档案管理制度,完善证据归档、调取流程,杜绝同类证据遗失、裁判双标乱象,守住司法公平底线。
司法是老百姓维权最后的依靠,我们本本分分做生意,不曾拖欠一分租金,却因法院档案管理漏洞、审理尺度失衡,背负十年不实百万债务,报案追责之路被硬生生阻断。如今失踪十年的证据意外现身,我们愿意相信法院会秉公审查,也静待一周后的审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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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称为准,国以法而立。公道自在人心,整件事所有证据完整留存,只盼相关部门正视基层司法存在的漏洞,查清全部事实,还给普通生意人一份迟到的公平。
在此,请条友们进行互动:大家怎么看待法院关键证据多年调取不到,曝光后立刻找到这件事?遇到虚假诉讼、卷宗证据丢失,普通人该如何维权?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叶先金丁建军程克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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