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小红书商业化华南直销负责人陈浩举报小红书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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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事情背景:
陈浩于2022年6月入职小红书,担任商业化华南直销负责人。2023年12月,在首批期权成熟前夕,陈浩被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单方面解雇。其随后提起劳动仲裁与诉讼,历经多次庭审与调解,最终于2026年初获得法院支持,小红书被判令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期权损失合计约85万元。
6月29日晚间,陈浩通过微信个人公众号发布文章称,其已于6月28日向香港交易所上市部及香港证监会实名提交“小红书主体上市合规投诉”,并附上一、二审判决书、期权诉讼卷宗、新旧离职证明等材料,围绕上市合规等问题提出核查诉求。
7月7日,陈浩发文表示,继此前向港交所上市科提交相关举报材料并签收归档后,已在中国证监会官方举报平台,针对小红书境内运营主体筹备港股IPO涉嫌发行信息披露违规、系统性用工合规瑕疵完成线上实名举报。
7月8日,陈浩发文《三年了,我为什么逮着小红书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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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解释,自己并非所谓小红书高管,仅为前普通员工,劳动合同岗位为“生态销售 Leader”,负责华南本地直客销售部。
对于为何公司已经赔付80多万,还要向监管部门提交线索?
他回答:
“1、若你踏实履职、业绩产出稳定,拥有清晰职业上升路径,却无端遭受职场恶意打压,你会甘心吗?”
2、若你只是在绩效互评客观陈述同事真实工作表现,事后就遭到 HR 针对性报复辞退,你会妥协吗?
3、若靠业绩谋生的销售,被企业凭空捏造 “业务不达标” 作为解约借口,你能接受这份污蔑吗?
4、上述所有不公,全部集中发生在我父亲病危、离世的艰难阶段,换作是你,能默默咽下所有委屈吗?”
他表示,人活着,钱财只是一部分,公道与一口气,同样值得全力争取。无需任何额外物质赔偿,仅求一个“参与他人背调被泄露和针对报复、向HR提起绩效互评却被离职”的调查和道歉。
近日,也有不少媒体提出不同看法,比如港交所并未披露过小红书要上市的信息;小红书IPO受阻是谣言等。还有观点认为,如果该员工觉得赔偿不公平,完全可以仲裁,没必要搞舆论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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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晚间,该员工又一次发文《某些自媒体:可以恰饭,但不能丢了良心与专业》。
他称看到一篇疑似小红书的公关洗稿内容,逻辑完全不对。
这位员工表示,所有发声,全部是司法结果落地之后才公开的。不是纠纷未定就带节奏,不是无凭无据舆论施压,是法律走完程序,才有资格复盘、讲述自己的真实经历。
此外,自始至终,没有索要任何额外赔偿、没有任何经济诉求。
该员工表示,理解自媒体需要生存、需要商业。人要吃饭、要恰饭,无可厚非。但专业的底线是:不篡改时间线、不隐瞒司法结果、不单方面站队资本、不把走完全部法律流程的维权者污名化。
针对该事件,有接近小红书的知情人士向媒体表示,“该纠纷在法律程序上已终结,属普通劳资争议,与公司上市进程无关。”
从行业层面讲,本次诉讼形成了全国首例VIE架构下境外期权属于境内劳动报酬的标杆判例。揭露了拟上市企业VIE架构中一个长期存在却鲜少被摆上台面的矛盾。
在劳动争议诉讼中,有的公司为规避境内法院对期权的管辖权,曾主张境外期权授予主体与境内用工主体“不存在控制关联”。然而,一旦进入港股IPO流程,依据红筹VIE架构的规则,又必须向监管机构证明境外主体对境内实体拥有“有效控制”以实现报表合并。
同一家企业,在司法场景与上市场景中对同一套架构做出截然相反的表述。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静观事态发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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