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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槐植:严而不厉,法安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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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方圆》杂志原创稿件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如今,93岁高龄的著名法学家储槐植依然住在北京大学附近的承泽园,日子安静而朴素。每天,他和妻子在楼下慢慢散一圈步,坚持读报,晚上再看看电视,一天的时光就这样淡淡流过。岁月未曾模糊储槐植的眼神,他依然耳聪目明。只是时光老去,他开始记不清许多事。但他始终记得自己是北大的学生,也是北大的老师,常常念叨着那些学生的名字,就像念叨自己的孩子。

今年6月,《方圆》记者拨通储槐植家中的电话想登门拜访,他的妻子热情地告知了地址。采访当天,她早早让保姆打开家门等候。记者带去了一束鲜花,储槐植见了,笑容里满是欢喜。当年北大法律学系最年轻的教师,如今已是满头白发。客厅的墙上,挂着一幅储槐植90岁寿诞时学生送他的书法作品,上面写着5个大字——“刑事一体化”。在中国刑法学界,一个个至今仍在被反复引用、深刻影响着司法实践的学术概念,如“严而不厉”“刑事一体化”“关系刑法论”等,都出自这位自称“半个学者”的老人之手。



储槐植是“刑事一体化”思想的奠基人。(摄影:方圆记者 张哲)

临走时,记者请储槐植提笔留字。他拿起笔,在记者带来的《储槐植文选》的扉页上反复比画,最后郑重地写下8个字:“严而不厉,法安天下。”这8个字不仅是储槐植一生学术思想的精髓,更是他为人、为学、为法治信仰的最好写照。



从偶然到必然,年近半百重拾法律



93岁高龄的储槐植已忘却了很多往事,却依然坚信:“法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图为《方圆》记者正与储槐植采访交流。(摄影:方圆记者 张哲)

储槐植走上法律这条路,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一种“偶然之中的必然”。这看似轻描淡写的7个字背后,却交织着个人命运与时代洪流的剧烈碰撞。

1933年的冬天,储槐植出生于江苏省武进县(现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一个普通人家。他启蒙于新式小学堂,1946年考入省立常州中学初中部。在他的高中各科成绩中,最突出的是高三第二学期的时事政治——91分。这优异的成绩,或许在冥冥之中为他日后投身法律与国家治理埋下了一粒种子。

1952年,储槐植高中毕业,正赶上新中国高等教育领域轰轰烈烈的院系调整。他原本报考的是北京大学政治系,满怀憧憬地想成为一名纵横捭阖的外交官。然而发榜时才发现,当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的政治系、法律系,以及辅仁大学的社会系合并,成立了新中国第一所专门培养政法人才的高等学府——北京政法学院(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就这样,储槐植在“偶然之中的必然”下,走进了这所法学殿堂,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

当时的中国,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刚被废除,新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未建成。学校没有像样的本土教材,专业课程少得可怜。上课时,教材大多是匆匆翻译过来的俄文,教师在讲台上念,学生在课桌上记。“一学期的内容很快就学完了。”储槐植回忆说。但他并没有因此荒废时间。政治老师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让他深深着迷,而让他更下功夫的是俄语。当时,他要求自己每天背下20到30个俄语单词,寒暑假也不回家,一门心思学习语言。当时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个看似笨拙的学习习惯,日后将会改变他的学术命运。

1955年夏天,北京政法学院首届150余名毕业生中,只有2人被分配到北京大学执教,储槐植就是其中之一——21岁的他成为北大法律学系刑法教研室的一名青年教师,意气风发,锋芒初露。20世纪50年代初,我国正开始逐步建立律师制度。由于受旧社会观念影响,老百姓对律师的认识大多停留在“讼棍”的层面,觉得律师尤其是刑事辩护律师,都是替坏人说话的人。于是,系里让储槐植写点文章,以推进律师制度建设。

1956年,《学习》杂志刊登了储槐植撰写的《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制度》一文,详细介绍了苏联的刑事辩护制度,深刻论述了刑事辩护制度的必要性与正当性。这篇文章引用的材料大多是俄文的——正是他大学时坚持每天学俄语的成果。《学习》杂志当时在全国理论界的地位极高,同期还有郭沫若的一篇文章。一个20岁出头的毛头小伙,能和文坛巨匠同刊,在那个年代是何等荣耀!这既是储槐植与我国法治建设的最早结缘,也是他“笨办法”做学问的开始。

然而,谁也没想到,命运的急转直下来得如此之快。1958年,储槐植因受“反右”运动的冲击而被迫下放工厂劳动——刚过完25岁生日没几天的他,背着铺盖卷,在寒风中走出了燕园,被下放到北京玻璃总厂温度计分厂的高温车间。熔化炉内的温度达到1600℃,炉旁的作业区温度也在50℃以上。

“我干活儿的位置离熔化炉最近,无论冬夏,上岗不到1小时全身湿透。”多年以后,说起这段经历,储槐植依然语气平淡,仿佛在讲述别人的事。

此后的20年里,储槐植在工厂当过学徒工,在北京化工学校教过书,在北京第158中学教过英语、语文。无论走到哪里,他都与人为善,不以悲苦自怨自艾。在那些艰难岁月里,他也没有放弃学习。他引用高尔基的话:“天才出于勤奋。”做学问亦是如此,最重要的就是要脚踏实地。但那条法律的路,对他来说,仿佛已经走到了尽头。

后来,储槐植的同事、同为北大法学院教授的张文(已故)在文章中用“劳其筋骨”“磨其心志”来形容储槐植的那段岁月。张文写道:“在此期间,他满怀自信,坦然面对,努力工作,学习外语,锻炼身体,铸就了坚韧不拔、宠辱不惊的品格。”

1978年底,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和法治重建的呼唤,储槐植斟酌再三,接受北大邀请,重新踏进校门。从25岁到45岁,整整20年光阴流逝,他带着满面风霜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北大法律学系。此时的他,仅仅是一名不为人知的讲师,而他曾经的同事早已功成名就。但他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一辈子都顺利,不是好事。”

储槐植的法律人生,从45岁才真正开始。而正是这20年的底层磨砺,让他对中国社会的现实有了最深刻、最痛切的体察,为他日后提出立足中国本土的刑法学理论,奠定了最坚实的基石。



立足实际,探寻中国刑法学的现代化之路

1981年,中美建交不久,中国法学界开始迫切地敲开世界的大门。储槐植被派往美国访学一年。这一年的经历,对他后来法学研究的思路与方法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访学机会的取得,多亏了他扎实的英语底子。高中时,储槐植在江苏省常州中学读书——那是当时江苏最有名的三所中学之一,英语老师要求他们背英语词典。去访学之前,他掌握了不少英语词汇,一般的英文文章都能看懂,但不会说,基本上是“哑巴英语”。在美国的头半年,储槐植跟美国人对话还很费劲,但凭借着当年在高温炉旁练就的坚韧毅力,他拼命练习,到快回国时,他的英语口语有了质的提高,也意识到环境对语言学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回国后,北大法律学系请英美学者来作讲座时,储槐植还经常当现场翻译,成为当时系里少有的能直接与西方学者无障碍交流的专家。

在美国访学期间,储槐植不仅泡在图书馆里查阅浩如烟海的判例资料,还实地考察了十几所监狱、法院和警察局。他发现,英美法系的一大特点是注重实际和经验,而不是抽象的理论演绎。在美国法学院上课时,教授一般不怎么干巴巴地讲法条,而是事先给一个真实的案例题目,指点几句,剩下的由学生互相辩论。这种实用主义哲学,深深触动了他。

在储槐植看来,长期以来,中国刑法学深受苏俄刑法学的影响,后来又大量借鉴德日大陆法系理论。大陆法系重逻辑、重体系、重演绎,固然有其严密之美,但也容易陷入“概念法学”的泥沼,脱离社会现实。储槐植认为,英美法系注重实际的特点,恰好可以弥补大陆法系的不足,为我国刑法的发展提供重要借鉴。

储槐植举了一个极为生动的例子,这个例子在多年后的中国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完美印证。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犯罪激增。刑法修正案(九)对有关互联网安全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在修正案出台前,法学界曾面临一个巨大的理论困境:有人发明某个互联网程序或提供技术支持,可能会被他人利用来犯罪(如电信网络诈骗)。虽然发明者并不期待有人会用此来犯罪,但没有这个技术支持就不可能产生此类犯罪,客观上发明和犯罪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发明者也可能“明知”他的技术会被用来犯罪。当时的困境在于,按照一般德日刑法学上的共犯理论,成立共犯要求各行为人之间存在“主观上的意思联络”,即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但前述情况下,网络空间具有匿名性和分散性,二者往往没有直接的意思沟通,这就导致无法对客观上帮助了犯罪的人进行惩罚。如果死守传统理论,大量网络黑灰产的技术提供者将逃脱法律制裁。

储槐植敏锐地提出,美国法律上有个罪名叫作“帮助犯罪罪”(或相关帮助犯理论),其核心在于不苛求严格的意思联络,而是看重客观上的帮助行为及其社会危害性。后来,我国刑法修正案中正式设立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他说:“根据一般德国、日本的理论来说,这种情况不好定罪。但美国的刑法注重实际,他们认为帮助犯罪不一定要有意上的联络,只要客观上提供了实质帮助且主观上有概括的明知,就可以定罪。”如今,帮信罪已成为中国司法实践中适用率极高的罪名,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回望当年,储槐植不盲从洋教条、立足中国实际问题、博采众长的学术眼光,令人叹服。他不仅是在介绍国外制度,更是在为中国刑法学的现代化寻找一条务实求真的本土化路径。



“刑事一体化”奠基人

在储槐植浩如烟海的学术成果中,有三个核心概念犹如三根擎天巨柱,支撑起了中国本土刑法学的理论大厦。

其一,是“定量因素”理论的提出。

1988年,储槐植在权威期刊《法学研究》发表《我国刑法中犯罪概念的定量因素》一文,石破天惊地提出: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既有定性考量,又包含定量因素。他指出,这是中国刑法学的一个显著特征。在西方国家,通常是“立法定性、司法定量”,即立法上只要符合构成要件就是犯罪(比如偷1美元也是盗窃),至于是否起诉或判刑,由检察官和法官在司法环节通过自由裁量权来解决(定量)。而在中国,定量因素在立法环节就被直接考虑进去了。放眼全世界,只有中国最高司法机关的解释叫“司法解释”,就是因为我国的犯罪概念除了要定性,还要定量。

为什么中国刑法学如此重视“定量因素”?储槐植解释道:在中国,犯罪所带来的污名化影响远超刑事处罚本身。一旦贴上“罪犯”的标签,不仅影响个人的就业、生活,还会牵连子女。因此,定量因素可以缩小犯罪圈,通过刑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不让过多的人戴上“罪犯”的帽子,对公民的正常生活与发展有好处。

以偷钱为例,为什么偷10元不是犯罪,偷1000元(达到法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才是?这类规定背后,包含着深刻的社会治理考量。有人对“定量因素”进行批判,认为它破坏了犯罪构成的纯粹性,但储槐植认为,中国有中国的国情,“定量因素”作为一个制度长期存在,必然有其巨大的社会用处和好处。这一理论,完美解释了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违法)与刑法(犯罪)相衔接的二元制裁体系,是真正的中国本土化法学理论。

其二,是“严而不厉”的刑事政策思想。

1989年,储槐植参与修订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反思1983年以来“严打”政策(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的基础上,他发表了《严而不厉:为刑法修订设计政策思想》一文。他在文中指出,“严打”往往是“厉而不严”——刑罚极重(甚至滥用死刑),但法网疏漏,很多轻微危害行为游离于刑法之外。他提出,治理犯罪应当“法网严密、刑罚宽缓”,即“严而不厉”。“严”是指法网严密,该入罪的必须入罪,不留死角;“不厉”是指刑罚要宽缓,减少死刑,降低自由刑的严苛程度。自此,“严而不厉”一词广为流传,成为储槐植学术思想的又一个核心标签。这一思想直接影响了1997年刑法大修,以及后来历次刑法修正案中“削减死刑罪名”“轻罪入刑(如醉驾入刑)”的立法趋势。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梁根林对此评价道:“‘严而不厉’这个概念很朴素,却把中国刑法学结构存在的根本性问题用精准的语言表达出来,让理论和实务、立法机关和司法部门都能接纳,这是真正的学术贡献。”他进一步指出:“储老师做学问是研究真问题,不追求数量,不追求所谓的影响力,而是真正立足中国真问题去做创新性思考。”

其三,也是最具标志性的,当数“刑事一体化”思想的提出。

1989年,储槐植在《中外法学》发表《建立刑事一体化思想》一文,首提“刑事一体化”范式。他认为,“刑事一体化”是刑法内部结构合理(内部协调)与刑法运作前后制约(外部协调)。为此,需要打通犯罪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和刑罚执行学(监狱学)之间的隔阂。“刑事”指治理犯罪的相关事项,涵盖犯罪、刑法(实体和程序)、刑罚制度与执行等。“刑事一体化”指这些事项深度融通,形成和谐整体。

储槐植说,20世纪80年代初在美国访学期间,他曾考察过十几所监狱,看到监狱里的拥挤、罪犯的交叉感染以及出狱后的高重新犯罪率,这极大地促成了他关注刑法实际运行效果的学术立场。他意识到,如果只管定罪判刑(刑法学),不管怎么抓人(诉讼法学),也不管判了之后怎么改造(行刑学),刑法的目的就无法实现。在此基础上,他萌生了“刑事一体化”的思想。

“刑事一体化”既是观念,也是方法。作为观念,首先要树立刑事诸相关事项“普遍联系”“在关系中存在”的哲学思想。以犯罪为中心,则为关系犯罪观;以刑法为中心,则为关系刑法观;以刑罚执行为中心,则为关系行刑观。作为方法,指刑事各相关事项要深度融通,操作层面要运作机制通畅。

在储槐植看来,刑法学术研究不仅应当着力挖掘隐藏在犯罪现象和刑法现象背后的犯罪规律和刑法规律,总结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刑法哲理,更应当努力探索解决现实犯罪问题、完善刑事立法和刑事政策、最佳实现刑法机能的方略和途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仁文认为:“时至今日,‘刑事一体化’在理论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为构建中国特色的刑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提供了重要思路和启迪。而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的科学化以及犯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看,‘刑事一体化’的运用前景也十分广阔。”

张文则评价道:“储槐植教授提出的‘刑事一体化’范式,是近代以来世界刑事科学范式研究的创新……是刑事科学理论中国本土化的重大创造!”



“淡如水”的师生情,“硬碰硬”的学术心

如果说“刑事一体化”展现了储槐植作为法学家的宏大视野与学术担当,那么一个在法学界流传甚广的学术轶事,则呈现了他骨子里的另一面——对法治原则的执着坚守,以及在法理与人情之间的深刻洞察。

20多年前,储槐植与他的晚辈学者刘仁文等一众师友乘飞机去重庆参加学术研讨会。途中,飞机遇到强气流,颠簸得十分厉害。刘仁文后来回忆说,当时心里很紧张,“手心都是汗”。飞机在夜幕中安全降落重庆后,大家在席间谈起飞机上的受惊经历,刘仁文半开玩笑地说了一句:“今天这个航班上要是只有我一个人,真会被吓个半死,但想到周围还有储老师这样的大咖级人物,似乎自己就没那么紧张了。”

由此,刘仁文联想到一个刑法学上的问题:在团伙犯罪(共同犯罪)中,个体会因为团伙的“壮胆”效应而产生“责任分散”心理,从而消减自己的罪恶感。从人性的弱点出发,应当对团伙作案中所表现出来的这种个体心理加以同情和理解,在量刑时适当从轻处罚。

话音未落,平时温和的储槐植立即高声提出异议:“正因为这种机理,团伙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才更大,才应对其作出更严厉的惩罚!”

多年以后,刘仁文在自己的文章中坦言,这件事过去20多年了,他曾经几次想要动笔就这一“储刘之争”展开论述。刘仁文的主张更偏向从人性的角度、从“期待可能性”的理论出发,对犯罪者洒下“同情之泪”。而储槐植的主张更偏向从犯罪防控、法益侵害和一般预防的角度,对犯罪机理加以冷峻的洞察。

“个中纠结,至今常绕我心,未有定论。也许我的观点更适合对共同犯罪一般参与者的惩处,而储老师的观点更适合对共同犯罪主犯的惩处。当然,从更深层次而言,它其实涉及刑法学上一个永恒的主题,那就是如何在打击犯罪与保障犯罪者的人权之间取得平衡。”刘仁文写道。

这个细节之所以动人,不仅因为它展现了储槐植的赤诚与坦率,也反映了他平等对待年轻学者的态度。“这正是储先生的人格魅力,也是他赢得广大青年学子敬重的原因。和他讨论问题,不管观点有多不同,你不会有任何压力,就觉得这是在和一个纯粹的人进行纯粹的学术讨论和争论。”刘仁文在接受《方圆》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储槐植的学术生涯,有一个令人感慨的事实:他的第一篇论文发表于22岁时,第二篇论文却等到50岁才发表,中间相隔了28年。对一个学者而言,这几乎是无法弥补的损失。但在他的言行里,几乎看不到对时代不公的怨怼,有的只是对学术的执着与对后辈的期许。

在对待学生时,储槐植展现出极大的温情与包容。他提倡教学相长,互教互学,学术面前师生平等。即使同他争得面红耳赤,他也不会在意,反而会因为学生有独立思考的能力而倍感欣慰。储槐植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时,对待疑难案件极为审慎。他不轻易为被告人“喊冤”,也不盲目支持重判,而是严格依据证据和法律,体现了一位法学大家“法理不外乎人情,但人情绝不能逾越法理”的崇高风范。



储槐植与学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梁根林的合影。(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作为储槐植独立指导的博士之一,梁根林向记者回忆道,他的本科论文与博士论文均由储老师指导,从求学受教,到后来共事,直至老师退休,至今已逾40年。“储老师非常低调,同时又非常直率、温和,师生相处‘淡如水’。”梁根林告诉记者,储老师并不好为人师,而是更多地以治学、为师、做人的风范感染人。即便现在语言沟通和记忆能力下降了,但他温文尔雅、温润如玉的文人气度依然不减当年。

梁根林还特别提到储槐植一个独特的做法——他会时不时地给年轻人分享他的“手谕”。所谓“手谕”,就是他亲笔书写、没有发表的最新思考。写完以后,他会复印若干份,挨个塞到法学院同事的信箱,或者寄给远方的同行。“储老师分享的这些‘手谕’,闪耀着许多独特而睿智的思想火花,启发后辈学者进一步思考,展现了一个大师级学者勇于探索的治学态度和甘为人梯的学术风范。”这个做法一直坚持到2018年,彼时他已87岁高龄。



储槐植喜欢亲笔书写自己的最新思考分享给年轻人。(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2023年,在储槐植90华诞前夕,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梁根林和北大出版社副总编蒋浩共同策划,将收集到的手稿集中影印成一本小册子,定名为《储槐植手稿》。



2023年4月2日,储槐植(右二)与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时任北京大学出版社副总编的蒋浩以及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梁根林的合影。(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治学之道有“三多”:多想、多看、多写

在当下学术界有时过于追求论文篇幅和发表数量的风气中,储槐植的治学之道犹如一股清流。他一直认为,学习很难有捷径,只有笨办法。他常常对学生强调“三多”:多想、多看、多写,勤能补拙。

直到几年前,储槐植写文章、写书都几乎不打草稿,深思熟虑后一气呵成,写完就送去发表、出版。而且他写的文章一般都不长。即便在今天很多核心期刊都要求文章不能少于1.5万字,他发表的文章也大多只有3000多字。至今,他只有一篇文章超过1万字。

梁根林也印证了这一点:他写的文章基本上都很短,包括在《检察日报》上发表的都不长,但很有针对性,是针对中国法治实践的真问题提出的非常有创意和建设性的思想。

储槐植曾说:“尽管我写出来的文章字数很少,但它们所论述的问题可能已经在我的脑子里思考了很长时间。问题不是马上就能发现的,也不是想到了马上就能写出来的,但只要我认为它是问题,那么这个问题就会促使我进一步思考。有时候,一年前想过的问题,半年后重温,或许才有茅塞顿开的感觉,才会写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储槐植记得,有一次一个著名法学杂志邀请他写一些与“刑法目的”相关的内容,他反复斟酌,最后只写了300字。但编辑部如获至宝,将其放在了杂志的第一版。这300字,字字珠玑,没有一句废话。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文章的价值从来不在于字数,而在于思想的穿透力。

无论是做学问还是生活,储槐植的心态都很简单:“不要跟别人比,应该跟自己比,拿自己的现在跟过去相比。跟别人比有时有正面作用,但更多时候要么使自己泄气,要么使自己想歪主意。跟自己比,想到比过去进步,就会高兴。”储槐植说自己是一个比较自信的人,但这种自信不是凭空而来的狂妄,而是靠深刻的自我认知,也是靠多看别人的东西,发现自己与别人的距离,从而勉励自己上进。

在2004年出版的《刑事一体化》文集自序中,储槐植写下了一段至今被后辈学者反复引用的文字:“做学问切忌急躁,情绪急躁则心不安宁,心不宁静则思路不清,极易消解科学精神和求实态度。戒躁必先戒骄。根据我的体会,‘戒骄’的最好办法是多想超越自我而少想超越他人。昨天的我,标尺明确,而‘他人’则是一个变数不定的情状。要超越自我,则会产生上进的动力,并可清楚察觉前进的印记从而心情舒畅。总想超越他人,只能搅乱心绪,自寻烦恼,则必然急躁。”

这段话,刘仁文说他“不止一次抄写在日记中,并经常用来与自己的学生和友人共勉”。这不仅是治学的方法,更是修心的哲学,是储槐植历经岁月淘洗后留下的人生大智慧。

到现在,储槐植每天仍会花一个小时看《检察日报》——不阅读就不能接收信息,思想就会枯竭。他强调:“光多看多想却不多写是决然不行的。有些东西看似想清楚了,但一旦落实到文字上,其中的毛病便会逐一显现。通过把所看、所思写在纸上,我会发现自己思维中存在的漏洞,然后不断将其修正完善。”这种“多想、多看、多写”的闭环,正是他能够源源不断产出高质量学术成果的秘诀。他不追求著作等身,但求每一篇文章都能在中国刑法学的发展史上留下印记。



创新之思想、严谨之学风、完美之人格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文(已故)为正在发言的储槐植拿话筒。(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张文曾将储槐植的魅力归纳为三个方面:创新之思想、严谨之学风、完美之人格。这15个字,精准地勾勒出了一代法学大家的立体画像。

关于创新之思想,储槐植自20世纪50年代起便主张学术研究“要独立思考,不要有‘框框’,要有自己的看法才能有用处”。储槐植的作品皆是有感而发,针对社会或法律问题发表独到见解。“持有”“复合罪过”“罪数不典型”“犯罪场”“刑罚现代化”“法定犯时代”等概念,皆是他的独创。即便2003年退休后,他依然思考不止,笔耕不辍,提出了“刑法契约化”“刑法生态”“罪刑共同体”等新概念。特别是他晚年提出的“法定犯时代”论断,敏锐地指出随着社会发展,传统的自然犯(如杀人、抢劫)比例下降,而因违反行政法规构成的法定犯(如经济犯罪、环境犯罪)激增,这为中国刑法结构的调整指明了方向。

关于严谨之学风,储槐植主张做学问要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往前走。他强调质量,认为只要文章中有精彩的内容,能够让人们记住,那么它就是有价值的。储槐植写文章言简意赅,追求字字有意,绝不滥竽充数。

关于完美之人格,张文写道:“自律、自信、低调、温厚,是他(储槐植)的人格特性。”自律,指严于约束自己。“以一名正直的公民要求自己”——这是储槐植1985年入党时说的话,也是他一生的践行;自信,相信自己能为社会做有益的事情;低调,取得成绩时淡然处之,不张扬;温厚,待人温和、宽厚,对学生平等对待、关怀备至。正是在这种宽松、自由、严谨的环境下,他培养出了一批出类拔萃的法学栋梁。

陈兴良曾用“老而弥新”来形容储槐植。在陈兴良看来,形成自己独特的学术风格是一个学者学术成熟的标志,而决定这种风格的是学术个性。学术个性张扬的表现就是“标新立异”,这里的“新”与“异”是相对于学术上的“旧”与“同”而言的。储槐植教授不仅在老一辈学者中,即便算上新一代学者,也称得上一位敢于“标新立异”的学者。陈兴良还选取了唐代诗人杜牧的诗句“刀好截秋光”来概括他对储槐植教授的学术印象。这把学术之刀,锋利、精准,截取了法治进程中最绚烂的秋光,令人叹服。

在梁根林看来,储槐植先生在相当程度上弥补了中国刑法学的思想缺憾。经历了20多年“劳其筋骨,磨其心智”历练的他厚积薄发,在刑法学、犯罪学、监狱学、刑事政策等领域纵横驰骋,发表、出版了大量具有广泛而深刻学术影响的论著,提出了许多具有个人独特学术标签性质的真正学术思想,特别是创造性地提出了具有基本方法论价值的“刑事一体化”思想和作为刑法改革基本方向的“严而不厉”思想。

“储槐植先生毕生真正在意的,仅仅是身为学者能否为这个世界贡献些许学术思想。”梁根林说,“先生作为思想者的学术贡献,不仅在于对刑法学科建设与刑法学术发展的推动,也在于对转型进程中的中国刑事法治改革的殚精竭虑。”

“我常常在想,先生个性略显内向,在公众场合,往往寡言少语,不知先生内心是否有些许孤独。但是,先生以其充满智慧的学术思想,深刻地影响着刑法学人、司法实务以及国家立法,赢得那么多同道中人的共鸣、认同与爱戴,先生不应孤寂,真正的思想者其实也不会孤寂,孤寂的思想者也许并非真正的思想者!”梁根林感慨道。



坚信法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采访结束,储槐植给记者郑重地写下8个字:严而不厉,法安天下。(摄影:方圆记者 张哲)

时光流转,晚年的储槐植对当下的刑法学发展依然保持着敏锐的观察与深沉的忧虑。他曾感慨,如今学者们多偏爱犯罪论研究,因为容易构建精致的理论体系(如各种阶层犯罪论),容易出成果;相比之下,刑罚论则难啃得多,需要大量的实证调研和数据支撑。但他始终相信,做学问要看质量,而质量关乎价值。他大声疾呼学者们关注量刑和行刑问题,因为那关乎被告人的切身命运,关乎刑罚的最终目的能否实现。

储槐植也曾谈到,学术研究离不开方法论的突破。他一生倡导的“刑事一体化”不仅是思想,更是一种方法——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能脱离客观环境,刑法亦是被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推动向前。“方法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在方法论上有新的东西,那比观点的创新更有用,当然也更困难。”

对于法治的未来,这位九旬老人没有丝毫犹疑。“人类社会发展是从没有规则的社会到有规则的社会,再到规则更细的社会。规则就是文明,最高的规则就是法律。法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看着如今越来越多的学校开设法律系,以及社会对法律人才的渴求,储槐植由衷地感到高兴。这种蓬勃的生机,让他对法治的信念愈发坚定。

2024年,北大法学院迎来120周年院庆。一名叫王钰凯的学生被安排在候场区陪伴储槐植。短短10分钟的候场时间里,老人慈祥地问王钰凯:“同学,你上几年级了?”过了一会儿又问了一遍。再过一会儿,又问了一遍。

三次提问,同一个问题。时间在储槐植的记忆里变得模糊,许多具体的人与事已被岁月冲刷殆尽。然而,无论学生提出怎样的问题,这位老人总能清晰、坚定地反复强调同一句话——“人们常把刑法视为惩治犯罪、维护治安的利器,这固然不错。但在我看来,刑法更肩负着维护权利、耕耘文明的崇高使命!”

“维护权利,耕耘文明”——那一刻,在场的年轻人忽然明白:储老师或许忘记了很多事,但他毕生为之奋斗、为之求索、为之坚守的学术信仰与价值追求,早已融入血脉,成为足以穿透时间迷雾的生命之根。

在记者的采访中,储槐植的言语开始变得断断续续,但那些最刻骨铭心的身份却愈发清晰。他说自己永远是北大的学生、北大的教师,“跟北大是息息相关的”。他记挂着他的学生们,说博士生年纪大了,各方面都需要多关心些——这话里没有师生间的距离,倒像是一位老父亲在念及远行的孩子。问到婚姻,他只一句“我就离不开她(妻子)”,便把六十余载的相濡以沫都融进了那个小心翼翼的“她”字里。说到体育爱好,他的眼底忽然亮起光,仿佛又回到江苏老家的操场上,风从耳畔掠过,少年跑得飞快。

储槐植的思绪常常跳跃,从江苏话勾起的故乡情,到法律与国家命运的深切关联,再到对建党百余年的庄重感念,他反复念叨着“社会上的情况跟每个人息息相关”,这近乎呓语的重复,恰恰是他一生学术与人生的底色——刑法从来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社会脉搏的律动;人从来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时代洪流中的一滴水。

最后,当那些祝愿从唇间流出——“祝祖国越来越兴旺”“祝《检察日报》越办越好”,字字短促,却字字千钧。储槐植知道,有些话他已经记不真切了,但那些指向法治、指向国家、指向未来的祈愿,却比任何时候都更笃定。他记得的,已不再是细枝末节,而是文明的大势,是规则的力量,是无论记忆如何淡去,都要坚信“法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的那份从容。

就像储槐植说的,法律与每个人息息相关。而他,用自己漫长的一生,证明了这种“相关”多么深沉、多么辽阔。文章至此,无须句号,因为这代法学拓荒者的精神脉动,正在下一代、再下一代的学术生命里,生生不息地延续下去。

人物简介:

储槐植出生于1933年12月25日,江苏省武进县(现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著名刑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荣誉退休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受聘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特聘教授。储槐植于1952年进入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学习,后进入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任教,长期从事刑法学研究。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多部重要法律法规的起草与咨询工作,并参与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此外,他还担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犯罪学学会高级学术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誉专家咨询委员,荣获中国法学会授予的“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

(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6月下期)

本文杂志原标题:《储槐植:严而不厉,法安天下》



编辑丨黄莎 肖玲燕设计丨刘岩

记者丨刘亚

视频拍摄、视频制作丨张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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