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7月7日,宁夏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宁夏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农商行的批复》,同意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吸收合并宁夏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贺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惠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红寺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盐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同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青铜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西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隆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泾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卫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海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上述19家银行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网点、人员及各项权利义务,并将19家银行改建为该行的分支机构。
据黄河农商行官网信息显示,该行于2008年12月由原自治区联社和银川市联社合并组建,是经国务院同意、原银保监会确定的全国首家省级联社改革试点单位。黄河农商行系统现有法人机构20家,员工5000余人,营业网点361个,其中乡镇网点184个,在全区2193个行政村设立便民金融服务点2589个,全面消除村级金融服务空白点,是全区营业网点最多、分布最广、支农力度最大的地方金融机构。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