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能源”)及相关当事人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决定。尽管如此,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经评估后决定维持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不变。
公告显示,东华能源因2026年1月31日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业绩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业绩预告,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周一峰,董事、总经理邵晓,董事、财务总监方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东华能源及上述三位高管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东华能源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联合资信认为,该事项对公司信用水平暂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并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对公司经营与管理的影响。综合评估后,联合资信决定维持公司个体信用状况为AA+,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21东华01”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据了解,联合资信对东华能源及其发行的相关债项进行信用评级,双方除评级委托关系外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东华能源委托联合资信进行信用评级的存续期内公开发行债券情况如下: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上次主体评级结果 上次债项评级结果 上次评级时间 债券余额 兑付日 149693.SZ 21 东华 01 AA + / 稳定 AA + / 稳定 2026/06/26 3.00 亿元 202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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