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我们提供,不需要费用,(配送)40—70元/小时,一天200—300元……”近日,有多名学生向“柳报维权哥”(微信号:lzwbwq)反映,他们在网上看到“高薪”招聘兼职骑手广告,就找到位于东环大道城中万达广场5栋6-11的“骑手配送中心”,不料遭遇高价“租车连环套”:48小时内退车要交1000多元租金,租一个月要交200元GPS使用费,租不够一个月退车要支付一个月租金和跟一个月租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而原来声称送够单就能免租金等承诺,实则为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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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骑手配送中心”
求职变租车,要退车就要支付一个月租金和违约金
刚参加完高考的小唐想打暑假工,就在网上浏览招聘广告,看到有公司发布广告招聘兼职骑手,声称一天能挣两三百元,还“免费提供”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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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网上发布的招聘信息。
小唐说,经与招聘人员微信联系,对方给他发了城中万达广场5栋6-11的“骑手配送中心”的地址,让他过去面试,“成功入职可报销面试车费”。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他傻眼了,“我只是想找份暑假工,没想到却变成了高价租车,如今想退车更是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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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引导租车。
小唐说,在“骑手配送中心”面试的时候,对方拿他的手机通过支付宝账户操作,与第三方平台“拍小租”办理了租金“签约代扣”,租车一个月699元、租电池一个月329元,共1028元。
“对方说每月送够450单就能免租金。”小唐说,他当时觉得平均每天15单没有问题,便签了《电动车租赁合同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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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出租的电动自行车。
然而,送餐没两天,小唐就在送餐时扭伤了脚,无法继续送餐。7月1日,他找到“骑手配送中心”提出退车,对方以他违约为由,要他支付一个月的租金和违约金超过1500元。
无独有偶。小管是一名大一学生,6月2日,他被招聘人员指引到“骑手配送中心”租了车,电动自行车和电池的租金分别是每月798元和329元。他做了一个多星期,发现收入等实际情况与“骑手配送中心”跟他说的严重不符,于是想退车,同样被要求支付租金和违约金1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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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支付车辆和电池租金截图。
配送单价跟广告宣称的差得太多,承诺“送够450单免租金”也是套路
7月1日,记者与小管找到“骑手配送中心”时,遇到了刚做满一个月前来退车的陈女士。
“广告说‘每单5—26元,一天280—320元’。”陈女士说,她同样是看了网上的招聘信息,被指引到“骑手配送中心”的。当时跟她联系的人说,“车子由他们提供,不需要费用”,当她表示有车时,对方就以“你自己的车不好跑的”为由,让她租车。在“骑手配送中心”面试时,为了让她租车,对方还向她承诺“每月送够450单就能免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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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引导租车。
陈女士说,为了完成450单的任务,她经常冒雨送餐,然而很多订单每单只有2—3元的收入,并非广告宣称的5—26元,她忙碌一个月下来,送够了450单,仅挣到了1000多元。
尽管收入不多,但都是血汗钱。7月1日下午,陈女士去退车,原以为真的“送够450单就能免租金”了,结果“骑手配送中心”的人在查看她的送单记录后,以送单有超时为由拒绝免租金,要求她支付租车和租电池费用共1127元,否则不能帮她在平台取消租金“签约代扣”。
记者拨打“拍小租”客服电话,被告知:只有结清费用,商家才能操作取消租金“签约代扣”服务,个人不能操作。
“不取消,就意味着我每月都要被扣1000多块钱。”陈女士无奈,只得支付了1127元,“辛辛苦苦一个月,白忙了!”
然而,这还不算,在陈女士被迫支付了租金,车辆也退回去后,7月3日,她发现“拍小租”上已显示7月的租金,也就是说,她虽然支付了6月的租金,但“骑手配送中心”并未帮她取消租金“签约代扣”!
她就问“骑手配送中心”负责人,被告知是她还有车辆的折旧费39元、车辆GPS的一个月使用费200元没有支付。
“使用GPS一个月就收200块钱,太不合理了!”陈女士说,“骑手配送中心”负责人表示,如果她不支付,就不可能帮她取消租金“签约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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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付款方式显示每月要付200元的GPS使用费。
当天,还有另外2名学生表示,在“骑手配送中心”求职时,遭遇了相同的租车套路。
7月5日,记者走访多家电动自行车出租店,被告知360元左右即可租一辆电动自行车一个月,电池、头盔以及GPS都不用再另外交租金或使用费。
“骑手配送中心”:按合同办事,确认书不用写出租方名字
小管等人向记者出示了他们签订的《电动车租赁合同确认书》。记者发现,确认书上只有承租方(求职者)的名字和签字,出租方一栏和落款均为空白。此外,其中有不少约定明显不合理,如“48小时内觉得工作不合适,退车需支付当月租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起租违约,退租需缴纳违约金(一个月的租金)”,也就是租车后不到一个月就退车,不仅要支付一个月的租金,还要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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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承租方为空的合同确认书上存在诸多不合理条款。
小管出示的一份电子版租赁合同显示,该合同为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租人)为“太原极度物流有限公司”,乙方为承租人,丙方(平台方)为“上海纳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即“拍小租”平台,每月租金由“拍小租”委托其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如支付宝、银行账户)直接划扣。不过,划扣金额与违约金之类合同中并未有约定,平台实际扣款金额反而与他们签订的《电动车租赁合同确认书》上的约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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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承租方为空的合同确认书上存在诸多不合理条款。
“这个租赁合同由‘骑手配送中心’的人员拿我的手机操作。”小管说,办理过程,他只在网页弹窗上点确认和进行人脸识别,并没有签字的操作。他认为平台按照与平台无关且只有他签字的《电动车租赁合同确认书》来划扣是不合理的。
针对《电动车租赁合同确认书》上出租方为何为空时,“骑手配送中心”一名自称姓谭的负责人表示,这只是“确认书”,“不用写出租方名字”。
小管说,此前他多次要求“骑手配送中心”提供公司名称和营业执照,但谭某一直拒绝提供。记者就此询问谭某,刚开始谭某同样拒绝提供,最后才将营业执照的照片出示给记者查看,营业执照显示,公司的名称为“广西溪泰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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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通过企查查App查到的信息。
记者通过企查查App查询到,该公司于今年6月5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鹿××,公司注册地址与“骑手配送中心”位置一致。
谭某称,他们收取的租金和违约金都是“按合同办事”。
针对陈女士已经送够450单为何还要被收租金一事,谭某称,这是送餐平台的要求,之前已经跟陈女士说清楚了。
“这显然是个陷阱。”陈女士说,之前他们并未说明超时不能免租,合同里也没约定。
陈女士、小唐和小管提供的招聘信息截图显示,发布招聘信息的公司均为“合肥市溪会科技有限公司”。谭某对此称,他们与招聘公司和送餐平台都无关,他们只负责租车。
律师:相关公司违规的地方很多,以招聘为饵诱导求职者租车涉嫌违法
广西辩维律师事务所律师柯官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相关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时成立。本案的《电动车租赁合同确认书》只有求职者单方签名,没有车辆出租方的签字、盖章,即意味着双方未达成订立合同的合意,合同不成立、无法律约束力。
广西溪泰科技有限公司6月5日注册成立,6月2日就让求职者签订《电动车租赁合同确认书》,该公司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从事营利性经营,已涉嫌无照经营。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以提供担保或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本案中,涉案公司以招聘骑手为诱饵,诱导求职者租车,实际上靠租车(以及租车后面的猫腻)牟利,该行为违法,属于求职消费欺诈。求职者可以主张解除该租车合同,拒绝支付租金。
若涉案金额较大、人数众多,该公司还涉嫌合同诈骗,求职者可以报警,也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本案的车辆不是“拍小租”平台提供的,“拍小租”平台也没有提供任何服务,无权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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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签约代扣页面截图。
广西万益(柳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阳萍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出租方单方拟定的《电动车租赁合同确认书》规定,“48小时内退车需付当月租金”“不足一月按一月收费”“违约需再付一个月租金”等条款,因不合理地加重学生(求职者)责任且违约金过高,应属无效或应予调减。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租赁方用车仅数天,出租方实际损失极小,却索要1000余元,是实际损失的数十倍;且出租方未对上述条款进行特别提示,因此,这些条款应属无效。
此外,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骑手配送中心”的招聘广告宣称“车子免费提供”,实际上却让学生签订高价租车合同(其所谓的“送够450单免租金”是狡辩也是套路);还有,“送够450单免租金”的条件事后被随意附加“超时不免费”等口头限制,承租方(求职者)可以对方欺诈为由要求撤销合同。在合同撤销后,出租方应全额退还已收租金。
目前,记者已将情况向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了反映。
来源/全媒体记者 李书厚审核/梁莎莎 编辑/林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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