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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2026年7月6日第7版
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关系少年的前途。每一次法槌起落,都承载着孩童未来与家庭的期望。如何为未成年人撑起司法保护伞,让每一名孩子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
5月29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5年以来辽宁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据介绍,近年来,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综合审判改革为牵引,以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以多部门联动协同为支撑,全方位、多层次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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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院邀请中学生走进法庭开展司法体验活动。 宋章祥 摄
“孩子被前夫擅自送养,5年没见上一面,我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女儿了……”说到动情处,王某红了眼眶。
2018年,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约定1岁的女儿由父亲李某抚养。然而,李某在未经王某同意、未办理法定送养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女儿送至刘某夫妇抚养。刘某夫妇以“捡拾弃婴”的虚假理由为孩子申报户口,变更姓名。
2025年,王某发现真相后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
这让办案法官陷入了两难:孩子在养父母家生活5年,表面“稳定”;但这份“稳定”,建立在违法送养、损害亲子关系的基础上。且孩子已满八周岁,其意愿是否应被听取?
“违法送养形成的表面‘稳定生活状态’不具有合法性基础,不能成为阻却变更抚养权的理由。”审理法院最终一锤定音,依法判决孩子变更为由王某抚养。判决书中明确指出,子女在身份认知被误导、与父母长期隔离状态下表达的意愿,不宜作为确定抚养关系的唯一依据。
这是辽宁法院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生动实践。立足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辽宁法院持续推进涉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审判机构建设,通过落实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实质化运行,努力达到“1﹢1﹢1>3”的效果。在刑事审判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实行不公开审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民事审判中,多元化解家事纠纷,优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及时阻断侵害风险。2025年以来,针对家庭暴力、虐待未成年人等行为,依法精准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00份,依法撤销、变更35名不适格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在行政审判中,充分发挥司法监督职能,聚焦未成年人公共权益保障,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保护、救助职责。目前,全省已成立96个少年法庭,16家中院、32家基层法院实现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综合审判。2025年,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3806件,其中,民事案件12398件,调撤率为42.32%。今年1至4月,审结一审涉未成年人各类案件3434件。
为避免未成年人因诉讼程序导致隐私泄露,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特别是在校学生采取“三个不送”政策,即对相关文书不到学校送达、不在公开场所送达、不在可能造成畏惧心理的环境送达,成为全国少年审判的“辽宁样板”,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守护未来: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护航成长(1978—2024年)》。
“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不能只盯着‘结案’,更要盯着‘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刘少方表示,“我们要做的是,让每一个孩子感受到,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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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干警走进幼儿园,为孩子们带去法治启蒙公开课。 李强 摄
“陌生网络链接能否随意点击?”
“遭遇学生欺凌该如何求助?”
一个个贴近未成年人生活的问题,拉开了法治宣讲的序幕。
2025年开学季,全省76名院长和副院长走上讲台,为孩子们讲授“开学第一课”。这不是照本宣科的法条宣读,而是围绕网络安全、自我保护、反学生欺凌等话题的精准普法。
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全省法院常态化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师生进法院“双进”活动。一方面,选派1307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利用节假日开展特色法治教育活动;另一方面,邀请师生到全省128家法院听办案故事、开展模拟法庭庭审、观看法治情景剧等。同时,线上推出法治微课堂、普法短视频,线下发放宣传手册、公益绘本,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打破时空限制,让法治教育触手可及。
2025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开展普法宣传500余场。辽宁法院在校园内播下的法治种子,早已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枝繁叶茂。
这些扎实的普法实践,也为全省法院打造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品牌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辽宁高院“辽法护蕾”司法品牌的带动下,沈阳“点亮明天、阳光同行”、大连“润青葵·连未来”、鞍山“‘鞍’心护‘未’”、抚顺“节节高”、丹东“丹法·护苗”、阜新“育红工程”等品牌相继落地见效,让保护从制度走向可感可触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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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中院邀请小学生参加“法润童心护成长 争做时代好少年”法院开放日活动。 郭晓宇 摄
“家事纠纷处置,不能只看输赢,更要通过多部门联动解纷,守住孩子的成长底线。”辽宁高院立案二庭副庭长陈晨说道。
在家事审判中,离异家庭抚养权争议极易激化矛盾,进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在何某诉刘某变更抚养关系一案中,何某以女儿在刘某处成长不利且女儿明确表示希望随自己生活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
为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法院联合多部门共同参与矛盾化解,依托妇联家事调查员查清事实,依托驻村民警排查风险,依托司法局专业力量开展调解。同时,在走访的过程中,法官反复向双方释法明理,耐心沟通疏导,督促双方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多部门同向发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案子结了,但法官的心没放下——妇联及村委会对当事人的定期回访,让这份守护一直在延续。
“这个案子的成功化解,正是辽宁法院凝聚多方合力、深化‘六大保护’一体化联动格局的生动缩影。”辽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娴认为。
辽宁法院在做好司法保护工作的基础上,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同向发力——
加强家庭保护指引,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令作用,依法约束和惩戒“养而不教、监而不管”行为,全流程做好未成年人关爱提示工作,累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00余份;
促推专门学校建设,各地法院参与专门学校学生入校、离校审批评估,建立“庭审观摩—法治教育—行为矫治”一体化帮教机制;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校园管理漏洞、医疗机构未履行强制报告职责、电竞网咖留宿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文身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司法建议,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注重网络保护,依法从严审理网络暴力、网络性侵、个人信息泄露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强化府院联动,联合多部门印发《辽宁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打造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平台,共同维护流动儿童、困境儿童合法权益。
少年向阳,未来可期;司法护航,步履不停。辽宁高院副院长李成富表示,下一步,辽宁法院将持续深化少年司法改革,优化法治教育供给,健全联动保护机制,以司法阳光照亮未成年人前行道路,奋力书写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篇章。
来源:人民法院报
(封面图片由AI辅助生成)
审核丨黄艳辉
记者丨严怡娜
通讯员丨陈 晨 张 悦
制作丨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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