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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华南师范大学第四十二届学生会
工作部门负责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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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学生会:
根据《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及《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全校学生公开选拔华南师范大学第四十二届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具有华南师范大学学籍的中国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选拔岗位
秘书处、联络发展部、信息宣传部、学业发展部、文艺体育部、生活权益部负责人若干名。
三、选拔条件
1. 参选人员须为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
2. 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3. 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原则上一学期/一学年/平均学业绩点/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等情况。
4.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在读期间无处分记录。得到同学的支持和拥护,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
5. 综合素质高、学习能力强,有团结协作精神,具备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6. 优先考虑具有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项目化志愿者工作经历的同学。
四、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采用组织推荐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 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选拔推荐表》(见附件),经院团委盖章后,将相关材料投递至校学生会邮箱。
2. 由现任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组成校学生会部门负责人选拔工作小组,对所有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进入面试环节。
3. 面试时间为七月上旬,具体另行通知。
4. 校团委联合相关部门对通过面试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确定,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素养、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工作能力及群众基础。
5. 通过审查与考察者,确定最终任用名单。
五、工作要求
1. 请各学院广泛发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者参与本次选拔。
2. 选拔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强调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
六、材料报送
请参选人于2026年7月13日(周一)24:00前向校学生会报送以下材料:
1.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选拔推荐表》(需加盖院团委公章),命名为“姓名-推荐表”。详见附件。
2. 参选人对参选部门未来发展规划书一份,命名为“姓名-规划书”。
3. 参选人个人成绩单及绩点排名证明各一份(图书馆/行政楼打印版本证明或学院开具的有效成绩证明为准),分别命名为“姓名-成绩单”“姓名-绩点排名”。
以上材料以word文档格式以及电子版PDF格式(各一份),打包命名为“校学生会部门负责人选拔-学院-姓名”,发送至邮箱:SCNU_STU42@163.com。
联系人:
广州校区石牌校园: 庄炜壕 13725137735
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常璟麟 13286551640
佛山校区南海校园: 佟一航 13188113465
汕尾校区滨海校园: 陈梦雅 13622380753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选拔推荐表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
202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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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佟一航
责任编辑|佟一航
初审|陈健锴 佟一航
复审|王韵晖
终审|张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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