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安,今年三十一。
在索马里待了八年。
不是维和,不是援建,是做生意。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在摩加迪沙卖手机配件。
这条命是捡回来的。
八年前我刚到的时候,瘦得跟竹竿似的,现在一百六十斤,肚子腆着,脸上有道疤,左耳垂缺了一块。
那是第二年被流弹擦的。
当时我蹲在店门口吃炒饭,子弹从对街飞过来,打穿了招牌,擦过我耳朵,钉进墙里。
我愣了三秒,继续扒饭。
在索马里待久了都这样,不是不怕死,是习惯了。
习惯这东西挺可怕的,它让你对枪声麻木,对尸体麻木,对生死麻木。
但有些东西麻木不了。
比如阿米娜。
阿米娜是我隔壁香料店的店员,索马里本地人,二十三岁,个子不高,皮肤是那种深棕色,眼睛大得不像话。
她英语说得磕磕巴巴,但笑起来的时候,你会忘了这个国家每天在死人。
我第一次见她,是到摩加迪沙的第三天。
那天我刚租下店面,正往里头搬货,她站在隔壁门口,手里端着杯红茶,歪着头看我。
“中国人?”她问。
“嗯。”
“来卖什么?”
“手机配件。”
她想了想,说了句让我记到现在的话:“你胆子很大,这里的人连命都保不住,你还来卖手机壳。”
我当时笑了,觉得这姑娘说话挺有意思。
后来才知道,她说的是实话。
摩加迪沙的日常是这样的:早上被清真寺的宣礼声吵醒,中午可能听到远处有枪响,傍晚街上会多出几个扛枪的年轻人,晚上最好不要出门。
我在这种地方卖手机配件,听起来确实像个笑话。
但笑话归笑话,生意居然还不错。
索马里人用手机的比例不低,尤其是年轻人,他们可以吃不饱饭,但手机不能差。
我卖的主要是三样东西:手机壳、屏幕保护膜、充电线。
最好卖的是手机壳,那种花花绿绿的、带闪粉的、印着足球明星的,特别好卖。
阿米娜经常来我店里转,不买东西,就是看。
“你们中国人真有意思,”她拿起一个印着皮卡丘的手机壳,“这是什么动物?”
“皮卡丘。”
“它会做什么?”
“放电。”
她很认真地想了一会儿,说:“我们这里不缺电。”
我被噎住了。
这种对话在我们之间发生了无数次。
阿米娜有种特别的本事,她用最平淡的语气说最扎心的话,偏偏她自己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大概过了半年,我跟她熟了。
她偶尔会帮我看着店,我去后面煮面吃。
索马里本地的食物我实在吃不惯,那种叫“安吉拉”的饼,酸酸的,配着骆驼肉吃,我第一次吃完吐了一晚上。
后来我在店里弄了个小电炉,从中国人开的超市买了挂面和酱油,自己煮。
阿米娜第一次吃我煮的面时,眼睛瞪得比平时还大。
“这是什么?”
“面条。”
“我知道是面条,为什么是软的?”
“面条本来就是软的。”
“我们这里的面条是硬的,像铁丝。”
她吃完一碗,又要了一碗。
从那以后,她隔三差五就来蹭面吃,作为交换,她给我带家里做的骆驼奶。
那玩意儿膻得我头疼,但当着她的面,我还是喝完了。
日子就这么过着。
白天开店,晚上锁门,偶尔听到枪声判断一下远近,太近了就蹲到柜台后面,远了就继续干自己的事。
我以为日子会一直这么过下去。
但索马里这地方,不会让你太平太久。
第三年春天,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天特别热。
下午两点多,街上人不多,我趴在柜台上打瞌睡,阿米娜在旁边坐着,拿我的手机玩消消乐。
突然一声枪响,特别近,近到我能听见子弹打进隔壁墙里的声音。
我条件反射地蹲下去,顺手把阿米娜也拽了下来。
她没尖叫,没慌张,只是把手里的手机轻轻放在地上,然后看着我。
“别出声。”我说。
外面有人跑过去,脚步声很乱,接着又是两声枪响,然后安静了。
我等了大概十分钟,才慢慢探出头去看。
街对面躺着一个年轻人,穿着曼联球衣,胸口在冒血。
阿米娜站起来,看了一眼,又坐回去继续玩消消乐。
“你认识他?”我问。
“不认识。”
“那你……”
“陈安,”她打断我,语气跟平时一样平淡,“我从小到大,见过的人死掉,比你卖过的手机壳还多。”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那天晚上关门后,我一个人坐在店里,没开灯,就那么坐着。
我想了很多,想我为什么来这个地方,想我赚的那点钱值不值得,想我还能不能活着回去。
然后阿米娜来了。
她敲了敲门,我打开,她端着一杯红茶进来,放在柜台上。
“你今天吓到了。”她说。
“有点。”
“很正常,你来的时间还不够长。”
“你来多久了?我是说,你活了多久了?”
“二十三年。”
“二十三年都这样?”
她想了想,说:“小时候更糟,现在好一些了。”
“好一些?”
“以前一天打三次,现在只打一次。”
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像在说天气。
我端起红茶喝了一口,加了太多糖,甜得发腻。
“你为什么来索马里?”她突然问。
“赚钱。”
“赚到了吗?”
“够活着。”
她点点头,似乎觉得这个答案很合理。
“你呢?”我问,“你为什么不离开?”
“去哪里?”
“随便哪里,肯尼亚,埃塞俄比亚,哪儿不比这儿强?”
她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妈妈在这里,我妹妹在这里,我外婆在这里。我走了,她们怎么办?”
我没接话。
“而且,”她笑了一下,“别的地方没有你煮的面条。”
我被她逗笑了。
那是我到索马里之后,第一次觉得这个地方也许没那么糟。
但索马里很快教会我,这种想法是危险的。
第四年,我差点死了。
不是被流弹擦一下那种,是差点被人用枪顶着脑袋崩了。
那天晚上十点多,我已经关门了,在后面的小房间里躺着刷手机。
听到前面有动静,我以为是什么野猫野狗,没在意。
然后卷帘门被人从外面撬开了。
那个声音我这辈子都忘不了,金属被硬生生掰弯的嘎吱声,像指甲划过黑板。
我翻身起来,摸到放在床底下的钢管——我没有枪,在索马里外国人持枪是非法的,但我备了根钢管。
我走到前面的时候,两个人已经进来了。
都很年轻,十七八岁的样子,穿着破T恤,一人手里一把手枪,那种老旧到随时可能炸膛的玩意儿。
他们看到我,枪举起来,嘴里说着索马里语,我听不太懂,但那个意思全世界通用:把钱交出来。
我慢慢举起手,指了指柜台。
其中一个过去翻,翻出了当天没存银行的现金,大概三百美金。
他拿起来,看了看,不满意,又说了什么。
我听懂了,他嫌少。
“没有了,”我用英语说,“就这么多。”
他不信,枪口顶到我脑门上。
那个触感,冰凉的,硬邦邦的,贴着你的皮肤,你会觉得整个人都被那个点吸进去了。
我当时想,完了。
然后我听到了阿米娜的声音。
她从隔壁跑过来了,站在门口,用索马里语跟那两个年轻人说话。
说得很快,我听不懂,但她的语气不像求情,更像在骂人。
那两个年轻人愣了一下,互相看了一眼。
阿米娜继续说,声音越来越高,手指着他们,像长辈训晚辈。
我后来才知道,她认出了其中一个是她远房表弟。
她骂他们丢人,骂他们给家族蒙羞,骂他们抢劫一个卖手机壳的外国人算什么本事。
那两个年轻人被骂得低了头,枪也放下了。
最后他们走了,钱也没拿,就那么走了。
阿米娜站在门口,看着他们消失在街角,然后转过身看我。
“你没事吧?”
我腿一软,坐到地上。
她走过来,蹲下,看着我。
“吓到了?”
我点头。
“很正常,”她说,“第一次都这样。”
“你以前也被抢过?”
“三次。”
“都怎么解决的?”
“第一次给了钱,第二次我骂跑了他们,第三次我哥在,把他们打跑了。”
她说得轻描淡写,我听得心惊肉跳。
那天晚上她没回去,就坐在我店里,陪我坐到天亮。
我们聊了很多,聊她的家庭,聊她的过去,聊她那个被流弹打死的父亲,聊她辍学养家的经历。
天亮的时候,她说了一句话。
“陈安,你知道吗?在索马里,活着本身就是一种运气。”
我说我知道。
但其实我并不知道,我只是以为自己知道。
真正让我明白这句话的,是第五年发生的事。
那年年初,阿米娜的妹妹病了。
不是什么大病,疟疾,在索马里跟感冒一样常见。
但她们家没钱治。
不是真的没钱,是那种就差那么一点点的没钱。
阿米娜来找我借,我给了她两百美金。
她拿着钱,看了很久,然后说:“我会还的。”
“不急。”
她妹妹治好了,但阿米娜从那天起开始变了。
她开始拼命工作,白天在香料店,晚上去市场帮人搬货,周末去港口给渔船卸鱼。
一个月瘦了十斤。
我看不下去,跟她说别这么拼,钱不着急还。
她摇头,说不是钱的事。
“那是什么?”
“是我受够了。”
她看着我,眼睛里有一种我之前没见过的东西。
“我受够了生病了要借钱,受够了听到枪声要蹲下,受够了看着街上死人,受够了这种日子。”
“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要离开这里。”
她说得很坚定。
我认识她四年多,第一次看到她这么坚定。
“去哪里?”
“不知道,但我要走。”
从那天起,阿米娜变了个人。
她开始学英语,每天来找我练习,拿我手机上的新闻读,不懂的单词就问我。
她开始存钱,每一分钱都攒着,连红茶都不买了,喝白水。
她开始打听怎么弄护照,怎么申请签证,怎么找工作。
我看在眼里,没说什么。
但心里有个东西开始不对劲。
那个东西叫舍不得。
我知道这个想法很自私,但我确实舍不得她走。
四年多,她是我在这个鬼地方唯一能说话的人,唯一让我觉得这里还有点人味儿的人。
但我说不出口。
每次她兴高采烈地跟我说她的计划,我都笑着说好。
心里那个东西就揪一下。
第六年夏天,她终于攒够了钱。
不多,三千多美金,但够她买一张机票和一个签证了。
她决定去土耳其。
“为什么是土耳其?”
“有亲戚在那边,可以先落脚,而且听说那边对索马里人还算友好。”
她跟我说这些的时候,眼睛亮得不像话。
那天晚上,我关了店门,煮了两碗面。
她吃了一口,说:“以后吃不到这个了。”
我筷子顿了一下。
“你可以学。”
“你教我。”
“好。”
那天晚上我在店里教她煮面,从烧水开始教,放多少水,什么时候下面,怎么判断熟了,酱油放多少。
她学得很认真,还拿手机记。
我看着她的侧脸,第一次意识到,这个姑娘真的要走了。
面煮好了,她尝了一口,说:“不对。”
“哪里不对?”
“跟你煮的不一样。”
“多煮几次就一样了。”
她放下筷子,看着我。
“陈安,你为什么不走?”
这个问题她以前问过,我当时的回答是赚钱。
但这次我不想那么回答了。
“习惯了。”我说。
“习惯什么?”
“习惯这里。”
她摇头,说了一句让我一晚上没睡着的话。
“你不是习惯了这里,你是习惯了我。”
我没接话。
因为她说对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
脑子里全是她这句话。
我在索马里待了六年,赚的钱不多不少,够回国做点小生意。
但我没走。
我一直跟自己说是懒得折腾,是习惯了这边的生活节奏,是觉得回国也不知道干什么。
但阿米娜一句话把我所有借口都拆了。
我不走,是因为她。
这个事实让我很烦躁。
不是因为我觉得喜欢上一个索马里姑娘有什么问题,而是我知道,这种喜欢不会有结果。
她是穆斯林,我不是。
她是索马里人,我是中国人。
她二十三岁,我三十。
更重要的是,她要走了。
而我不会留她。
想通了这一点之后,我做了一个决定:什么都不做。
她走她的,我留我的,日子照过。
这个决定让我踏实了几天。
直到她走之前一个星期。
那天傍晚,她来我店里,穿了一件我没见过的裙子,深蓝色的,上面绣着小花。
她平时穿得很朴素,长裙加头巾,那天虽然也戴着头巾,但那条裙子让她整个人不一样了。
“好看吗?”她问。
“好看。”
“新买的,准备带去土耳其。”
“挺好。”
她在我店里转了一圈,拿起一个手机壳,放下,拿起另一个,又放下。
“你在干嘛?”我问。
“在记住这些东西。”
“这些东西有什么好记的?”
“以后就看不到了。”
她说完这句话,店里安静了几秒。
然后她转过身,看着我。
“陈安,我有件事想问你。”
“你说。”
“你有没有想过,让我留下来?”
这个问题问得我胸口一闷。
我想过,我当然想过,我想过无数次。
但我说:“没有。”
她点点头,没说什么,放下手机壳,走了。
她走出去的那一刻,我差点追上去。
但我没动。
我告诉自己,这样对大家都好。
她走的那天,是七月十二号。
我去机场送她。
摩加迪沙的机场很小,破破烂烂,安检形同虚设,但那天人很多,都是送人的。
阿米娜的家人也来了,她妈妈哭得稀里哗啦,她妹妹抱着她不撒手。
我站在几步之外,看着这一切。
她跟家人道别完,朝我走过来。
“我走了。”
“嗯。”
“你照顾好自己。”
“你也是。”
她从包里拿出一个东西,递给我。
是一个手机壳。
我店里卖的,皮卡丘的那个。
“还给你,”她笑了一下,“我用不着了。”
我接过来,翻过来看,背面贴了张小小的贴纸,上面用圆珠笔写着两个字:谢谢。
我抬头看她,她已经转身走了。
背影越来越小,过了安检,拐了个弯,不见了。
我站在机场门口,手里攥着那个手机壳,站了很久。
回到店里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我开了灯,坐在柜台后面,看着隔壁香料店紧闭的门。
从那天起,隔壁的门再也没开过。
香料店老板把店关了,搬去了别的城市。
阿米娜的家人也陆续搬走了,她妈妈带着妹妹去了乡下亲戚家。
我在那条街上,再也没有一个认识的人。
日子又回到了最开始的样子。
开店,关门,听枪声,吃饭,睡觉。
但不一样了。
我开始失眠。
每天晚上躺在那张小床上,脑子里全是乱七八糟的东西。
有时候是阿米娜端着红茶的样子,有时候是她骂那两个抢劫犯的声音,有时候是她穿着蓝裙子问我“你有没有想过让我留下来”。
每次想到最后那个画面,我就坐起来,坐在黑暗里发呆。
第七年年初,我做了一件自己都没想到的事。
我给我妈打了个电话。
来索马里之后,我跟家里联系很少,一年打两三次电话,每次说不了几句就挂了。
我妈一直不理解我为什么要去那种地方,我也懒得解释。
那天我打电话回去,我妈接起来,第一句话就是:“你还活着啊?”
“活着。”
“什么时候回来?”
“快了。”
“快了是多久?”
“明年。”
我妈沉默了一会儿,说:“你说的,明年。”
“嗯。”
挂了电话,我发现自己哭了。
七年了,我第一次哭。
不是因为想家,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我突然意识到,我已经三十岁了,在索马里待了七年,除了这条命和十几万存款,什么都没有。
连唯一让我觉得这里有点人味儿的人,也走了。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决定:第八年,回家。
做决定容易,执行难。
店要转出去,货要清掉,各种手续要办,而且我发现自己对回国这件事有一种说不清的恐惧。
七年没回去,国内变成什么样了?我还能适应吗?回去干什么?
这些问题每天都在脑子里转。
但我没动摇。
我开始清货,店门口贴了转让告示。
隔壁香料店换了一家卖布的,老板是个老头,整天坐在门口喝茶,不怎么说话。
我偶尔跟他聊两句,他告诉我阿米娜家的近况——她妈妈改嫁了,妹妹嫁人了,阿米娜在土耳其安顿下来了,在一家餐厅打工。
“她让我告诉你,她学会煮面了。”老头说。
我笑了。
第七年年底,我把店转出去了。
转给一个也门来的年轻人,也是来卖手机配件的。
交接那天,我站在店里,看着空荡荡的货架,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
这个店我待了七年多,墙上的每一道裂缝我都认识,柜台上的每一块污渍都是我弄的。
后屋那个小电炉还在,我用了七年,煮过几百碗面。
我把电炉留下了,没带走。
也门小伙子问我为什么。
我说:“留给下一个想吃面条的人。”
第八年春天,我终于坐上了离开摩加迪沙的飞机。
机票是去迪拜的,从迪拜转机回广州。
飞机起飞的时候,我往下看。
摩加迪沙从空中看,灰扑扑的,乱七八糟的房子,尘土飞扬的街道,海岸线倒是挺漂亮。
我在那片灰扑扑的地方待了八年。
八年,我从一百二十斤变成一百六十斤,从没疤变成有疤,从听到枪声会蹲下变成听到枪声继续吃饭。
但我知道,有些东西变了,不只是体重和伤疤。
飞机进入平流层之后,我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脑子里又冒出阿米娜那句话:“你不是习惯了这里,你是习惯了我。”
她说对了。
但她说对的时候,已经晚了。
到广州是晚上。
我从机场出来,热浪扑面而来,那种湿热跟索马里的干热不一样,黏糊糊的,像被人往身上糊了一层胶水。
我打了辆车回家。
我妈开门的时候,看了我好几秒,然后说:“你怎么胖成这样了?”
我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
我妈也哭了。
那天晚上我睡在自己小时候的床上,床太小了,脚伸在外面。
但我睡得特别好,八年来最好的一觉。
回国之后的日子,比我想象的难。
不是生活难,是适应难。
我发现自己跟周围格格不入。
朋友聚会,他们聊房价、聊股票、聊孩子上学,我插不上嘴。
亲戚问我索马里的事,我挑着说,他们听得津津有味,但我知道他们当故事听。
走在街上,看到这么多人,这么多车,这么亮的灯光,我有时候会恍惚。
觉得不真实。
有次在超市买东西,旁边有人吵架,声音很大,我下意识地蹲了一下。
蹲完才反应过来,自己都觉得好笑。
我开始重新学怎么在中国生活。
学用手机支付,学用外卖软件,学坐地铁扫码。
这些东西我走之前都没有,八年,国内变了个天。
我妈给我介绍对象。
我见了三个。
第一个是个会计,聊了半小时,她问我为什么去索马里,我说赚钱,她问赚了多少,我说十几万,她没再联系我。
第二个是个老师,人挺好,聊得也不错,但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她问我有没有买房,我说没有,她说那以后打算买吗,我说不知道,她也没再联系我。
第三个是个做微商的,见面第一句话就问我在索马里有没有见过海盗,我说见过一次,她眼睛放光,让我详细讲,我讲了十分钟,她听完说太吓人了,然后全程心不在焉。
三次之后,我跟我妈说,别介绍了。
“为什么?”
“不合适。”
“哪里不合适?”
“我不正常。”
我妈愣了一下。
“在索马里待久了,我跟正常人不太一样。”
我妈没再说什么。
其实我自己知道,不是我不正常,是我经历的东西跟她们经历的东西不一样。
她们关心的是房价和股票,我关心的是枪声的远近。
她们害怕的是失业和分手,我害怕的是走在街上被流弹打死。
这两种害怕不是同一个量级的东西。
当你经历过后者,你就很难再对前者产生共鸣。
这不是谁的错,只是经历不同。
回国第三个月,我开了家小店。
还是卖手机配件。
在广州一个城中村里,店面很小,比我在摩加迪沙那个还小。
但租金不便宜。
生意不好不坏,够吃饭,攒不下什么钱。
我妈说我没出息,出国八年回来还是卖手机壳。
我没解释。
其实我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还要干这个。
可能是习惯了,可能是只会干这个,也可能是别的什么原因。
那个皮卡丘手机壳,我放在柜台上,没卖。
有人问过,我说这个不卖。
“为什么不卖?”
“别人送的。”
问的人通常就不再问了。
有天下雨,店里没什么人,我坐在柜台后面刷手机。
突然刷到一条新闻,土耳其地震。
七点八级,震中在东南部。
我愣了一下,然后开始搜详细信息。
手指在屏幕上划得很快,心跳也跟着快起来。
新闻说震中离伊斯坦布尔很远——阿米娜在伊斯坦布尔。
我松了口气。
但紧接着又看到一条,说余震波及到了伊斯坦布尔,有建筑受损。
那颗刚放下的心又提起来。
我翻了通讯录,找到阿米娜的号码。
那个号码是她在索马里时用的,到了土耳其之后有没有换,我不知道。
我犹豫了很久,最后发了条消息。
“看到地震新闻,你还好吗?”
发完之后,盯着屏幕等回复。
十分钟,没有。
半小时,没有。
一小时,没有。
我开始想各种可能性。
她换号了,她没看到,她手机坏了,她……
我强迫自己不去想最坏的那种。
那天晚上我没回家,就待在店里,隔一会儿看一眼手机。
凌晨两点多,消息来了。
“我很好,伊斯坦布尔只晃了几下。你怎么想起问我?”
我看着这条消息,看了很久。
然后回了一句:“看到新闻了,确认一下。”
“谢谢。”
“不客气。”
对话到这里就结束了。
我盯着那几行字,想再说点什么,但不知道说什么。
问她过得好不好?问她什么时候回来?问她记不记得那个皮卡丘手机壳?
最后什么都没发。
放下手机,我看着柜台上的皮卡丘,黄色的身体,红色的脸颊,傻乎乎的笑容。
背面那两个字还在,虽然已经有点模糊了。
谢谢。
八年了,我在索马里经历了那么多事,枪战、抢劫、疾病、离别。
但最让我忘不了的,是这两个字。
回国半年后,我开始写东西。
不是小说,就是记录,记录在索马里那八年的事。
一开始写在手机上,后来买了个笔记本,手写。
我妈看到我在写东西,问我写什么。
“日记。”
“现在谁还写日记?”
“我。”
她摇摇头走了。
我写的第一个故事,是阿米娜骂跑那两个抢劫犯的事。
写的时候,那些细节全冒出来了。
她站在门口的样子,她的声音,她手指着那两个年轻人的动作,她转过身看我时的眼神。
我写了整整三页。
写完从头看一遍,发现我写的最多的不是事件本身,是她。
她的表情,她的话,她的动作。
然后我意识到,我不是在写索马里,我是在写她。
这个发现让我停了笔。
停了大概一个星期,我又开始写。
这次我不控制自己了,想到什么写什么。
写她喝红茶的样子,写她吃面条的样子,写她玩消消乐的样子,写她穿蓝裙子问我那句话的样子。
越写越多,笔记本写满了半本。
有天晚上,我写到她走的那天。
写到她从包里拿出那个手机壳,递给我,说“还给你,我用不着了”。
写到她转身走,背影越来越小。
写到这里,我写不下去了。
笔放在桌上,人靠在椅背上,看着天花板。
我三十一岁了,在索马里待了八年,差点死过好几次,赚了十几万块钱,带回来一个手机壳和半本笔记。
这就是那八年的全部。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不觉得亏。
回国第八个月,我收到了一个包裹。
从土耳其寄来的。
寄件人是阿米娜。
我拆开的时候手在抖。
里面是一包土耳其红茶,一包香料,还有一张照片。
照片上,阿米娜站在一家餐厅门口,穿着白色的厨师服,笑得很开心。
她胖了一点,气色也好多了。
照片背面写着字,这次不是圆珠笔,是钢笔,英文写的。
“陈安,我学会煮面了。不是你的那种,是我自己的那种。加了土耳其香料,很好吃。下次你来做给你吃。”
我把照片翻过来翻过去看了好几遍。
然后把它放在了皮卡丘手机壳旁边。
那天晚上我煮了碗面。
按照她说的,加了土耳其寄来的香料。
味道很怪,说不上好吃,也说不上难吃。
但我吃完了。
吃完坐在那里,突然想起她说过的一句话。
“在索马里,活着本身就是一种运气。”
我现在觉得,活着不只是运气。
活着是你还有机会吃到一碗味道很怪的面,还有机会收到一张从土耳其寄来的照片,还有机会在凌晨两点等到一条报平安的消息。
这些东西,比活着本身更值得活着。
回国满一年那天,我妈又提了相亲的事。
“这次这个女孩不错,做设计的,比你小两岁。”
“不见。”
“为什么?”
我看了看柜台上的皮卡丘手机壳。
“妈,我在索马里待了八年。”
“我知道啊。”
“那八年里,我明白了一件事。”
“什么事?”
“除非生理需求,都不碰索马里女友。”
我妈愣住了。
“你说什么?”
“没什么,一句玩笑话。”
她看着我,像看一个神经病。
我没解释。
这句话只有我自己懂。
在索马里那八年,我碰过很多东西。
碰过枪声,碰过死亡,碰过绝望,碰过孤独。
但唯一真正碰进我骨头里的,是一个人。
一个索马里姑娘。
她端来的红茶太甜,她煮的面太硬,她说话太扎心。
但她让我在那个遍地弹壳的地方,活得像个人。
现在她不在我身边,在土耳其,在几千公里之外。
但我每天看着那个皮卡丘手机壳,就觉得她还在这条街上,还在隔壁店里,还会端着一杯红茶过来,歪着头问我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
所以我不相亲。
不是因为我不想找个人过日子。
是因为我心里已经住着一个人了。
一个我不该碰,但还是碰了的人。
一个索马里女友。
回国第二年,我把那半本笔记整理成了一本书。
没出版,就自己印了几本,送给了几个朋友。
我妈看了一遍,看完没说话。
第二天她跟我说:“那个姑娘,你去找她吧。”
“找谁?”
“你笔记本里那个。”
“她在土耳其。”
“土耳其怎么了?有飞机。”
我看着我妈,第一次觉得她懂我。
但我没去。
不是不敢,是不知道怎么去。
去了说什么?
“我来了,来吃你煮的面?”
太傻了。
而且她现在过得挺好的,有工作,有新的生活,可能也有了新的人。
我去了,算什么?
所以我没去。
继续在广州卖手机壳,继续在凌晨偶尔失眠,继续看着那个皮卡丘发呆。
日子就这么过着。
直到有一天,我接到了一个电话。
号码是土耳其的。
我接起来,心跳得很快。
“陈安?”
是她的声音。
“嗯。”
“我要结婚了。”
我握着手机的手紧了紧。
“恭喜。”
“跟一个土耳其人,也是做厨师的。”
“挺好。”
沉默了几秒。
“你会来吗?”
“去哪里?”
“我的婚礼,下个月。”
我看着柜台上的皮卡丘。
“我不去了。”
“为什么?”
“店里忙。”
她又沉默了几秒。
“陈安。”
“嗯。”
“你有没有后悔过?”
“后悔什么?”
“那天,我问你有没有想过让我留下来,你说没有。”
我喉咙发紧。
“你有没有后悔过?”她又问了一遍。
我闭上眼睛。
“有。”
电话那头安静了。
然后她轻轻笑了一声。
“我也是。”
“什么?”
“我也后悔过。后悔问了你那个问题。”
“为什么?”
“因为如果你说想过,我可能就不走了。”
这句话像一颗子弹,打穿了我。
“但你没说,”她继续说,“所以我走了。走了也好,我现在过得挺好的。”
“那就好。”
“陈安。”
“嗯。”
“谢谢你。”
“谢什么?”
“谢谢你那八年煮的面。”
电话挂了。
我坐在柜台后面,很久没动。
晚上关门之后,我煮了碗面。
清汤面,什么都没放,就酱油和葱花。
吃着吃着,眼泪掉进碗里。
不是因为难过。
是因为我终于明白了。
有些人不属于你,但他们来过你的生命里,留下了一些东西。
那些东西不会消失。
它们会变成你的一部分,跟着你过完这辈子。
阿米娜就是这样的人。
她在我的生命里待了八年,然后飞去了土耳其,嫁给了别人。
但她留给我的那些东西——红茶的味道、面条的热气、枪声中的平静、那句“你有没有想过让我留下来”——这些东西永远是我的。
谁也拿不走。
包括她。
吃完面,我洗了碗,把皮卡丘手机壳擦了擦。
然后拿出手机,给她发了条消息。
“婚礼我不去了。但等你学会做中国面条的时候,告诉我一声。我去吃。”
过了一会儿,她回了。
“好。”
就一个字。
但够了。
我放下手机,关了店门,走进广州潮湿的夜色里。
三十一岁,单身,卖手机壳的。
在索马里待了八年,差点死过好几次,赚了十几万块钱,带回来一个手机壳和一颗装了一个人的心。
值不值?
值。
因为那八年让我明白了一件事。
活着不只是呼吸和心跳。
活着是你遇到过一个人,她让你觉得,这个操蛋的世界,偶尔也有点温柔。
哪怕那份温柔只有八年。
哪怕那份温柔最后嫁给了别人。
它也是你的。
永远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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