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歇尔的幽灵:一支行政令如何撞上了两百年的宪法墙
一
2026年6月30日上午,华盛顿特区最高法院大楼的穹顶下,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敲下了法槌。
六票对三票。川普在2025年1月20日——第二任期首日——签署的限制出生公民权行政令,被宣布违宪。
![]()
那一刻,距离1803年2月24日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Marbury v. Madison)中写下司法审查的奠基判词,整整223年。
223年。足够一个制度从婴儿长成老人,足够一种权力博弈从理论变成肌肉记忆。
川普在Truth Social上的回应来得很快:“最高法院维持了’出生公民权’,这对我们国家来说太糟糕了。”他承诺要通过国会立法来”弥补”。
但这句话本身就暴露了一个尴尬的宪法事实——如果他真的认为宪法第十四修正案需要修改,他必须通过宪法第五条规定的程序:
两院各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再由四分之三的州议会批准。
这不是一支笔在椭圆形办公室就能完成的事。
而川普试图用行政令完成的,恰恰是绕过这个程序。他不是在执行宪法,他是在单方面宣布宪法”其实是什么意思”。
二
要理解这次冲撞的深层结构,必须回到1803年的那个冬天。
约翰·亚当斯在1801年3月卸任总统前的最后几个小时,任命了一批联邦法官——史称”午夜法官”。其中一人叫威廉·马伯里,他的任命状已经签署并盖章,但新任国务卿麦迪逊拒绝送达。马伯里一纸诉状告到最高法院,要求法院强制麦迪逊送达任命状。
马歇尔大法官面临一个两难:
如果命令麦迪逊送达,杰斐逊政府很可能拒绝执行,最高法院将颜面尽失;
如果不命令,又等于默认行政权可以无视司法。
马歇尔的解决方案堪称政治智慧的巅峰——他宣布:马伯里有权获得任命状,但最高法院无权命令麦迪逊送达,因为《1789年司法法》中赋予最高法院初审管辖权的条款违宪。
这一判决建立了美国宪政的基石原则:
“It is emphatically the province and duty of the judicial department to say what the law is.”
阐明法律是什么,是司法部门明确而特有的职责。
注意这句话的锋芒。马歇尔没有说”法院可以参与解释宪法”,他说的是”say what the law is”——法律的定义权,归于法院。
这不是建议,这是宪法秩序的分工。行政分支可以执行法律,立法分支可以制定法律,但只有司法分支有权宣布”这条法律与宪法相冲突,因此无效”。
马伯里案确立的原则在223年后的今天依然锋利:当总统试图用行政令重新定义”公民”的宪法边界时,他不是在执行法律,而是在替代立法——这正是司法审查要拦截的行为。
![]()
223年后,罗伯茨在出生公民权案的多数意见书中做的,正是同一件事。他没有讨论移民政策的好坏,没有计算非法移民的社会成本,他只是说:总统的行政令对第十四修正案的解释,与宪法文本不符。因此,无效。
三
现在,让我们看看那面墙本身——1868年通过的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节,全文如下: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凡在美国出生或归化,并受其管辖之人,皆为美国公民及其居住州之公民。
川普行政令的核心论证是:“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受其管辖)不应包括非法移民和临时访客,因为他们对美国没有”效忠”。行政令据此重新定义了出生公民权的边界。
罗伯茨在意见书中回应这个论证的方式,几乎是一种文本主义的冷峻解剖:
如果制宪者真的想把公民权限制为”对美国效忠者”的子女,他们会在文本中写入”效忠”“合法”“永久居民”这些词。但第十四修正案没有。它的文字是极简的:
“born”(出生)+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受其管辖)= “citizens”(公民)。
没有母亲身份的限定,没有父亲身份的限定,没有合法与非法的区分。
这种文本的简洁性本身,就是制宪者的意图。
这不是自由派的过度解读,这是保守派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生前最推崇的文本主义方法——不问制宪者”心里可能想过什么”,只问他们”写下的文字说了什么”。罗伯茨作为文本主义的践行者,用文本主义的手术刀,切开了原旨主义的包装。
![]()
四
但文本之战的背后,还有一个更古老的故事——1898年的黄金德Wong Kim Ark案。
黄金德1873年出生于旧金山。他的父母是来自中国的移民,不是美国公民,受1882年《排华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的歧视——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基于国籍的移民限制法。1894年,黄金德从中国返回美国时被拒绝入境,理由是他虽在美国出生,但父母是中国臣民,因此他不是美国公民。
最高法院以6:2的多数裁定:黄金德是美国公民。判决书的逻辑直接而锋利——出生地原则(jus soli)是普通法传统,独立战争后的美国继承了这一传统,第十四修正案只是将其宪法化。父母的国籍、身份、合法性,都不影响出生在美国土地上的孩子的公民身份。
这个判决在1898年保护了一个华人孩子免受排华浪潮的吞噬。一百二十八年后,它在2026年成为了一面盾牌——不是保护某个特定族裔,而是保护宪法解释程序本身不被行政令架空。
罗伯茨在意见书中明确援引了黄金德案。这不是偶然的。当一个总统试图用行政令推翻一个已运行128年的判例时,最高法院必须回答一个问题:判例的稳定性值多少钱?答案是:足以让一支总统的笔悬停。
五
然而,真正刺痛人的不是法律技术,而是那些被行政令悬置的生命。
2025年1月20日之后,有多少婴儿在美国出生,却因为父母的身份而被剥夺了那纸出生证明上的公民身份?他们做错了什么?他们选择了自己的父母吗?他们选择了出生的地点吗?
他们甚至还没来得及发出第一声啼哭,就被一纸行政令划出了公民的边界。
![]()
黄金德在1898年面对的问题,与这些婴儿在2025年面对的问题,本质上是同一个问题:
一个国家的宪法,是否足够强大,可以保护那些最无力保护自己的人群——甚至保护那些尚未学会说话的新生儿?
马歇尔在1803年建立的司法审查,汉密尔顿在1788年论证的司法独立,不是为了保护强者。恰恰相反,它们是为了保护弱者——保护那些没有选票、没有游说集团、没有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普通人,不被行政权的突然转向碾碎。
![]()
今年4月,当川普坐在最高法院的旁听席上,等待九个终身任职的法官裁决他的行政令时,那个场景有一种荒诞的庄严。他掌握着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但他在这个房间里没有命令权。他手里有剑,但剑在这个房间里必须收鞘。
六
托马斯大法官撰写了长篇少数意见。他主张第十四修正案的本意是保护”获得自由的黑人”的平等权利,如今却被用于”其他政治议程”。阿利托和戈萨奇加入了他。
这个少数意见值得认真对待,因为它揭示了一个真实的宪法张力:文本的边界在哪里?当制宪者写下”受其管辖”时,他们脑海中是否排除了某些人群?
但罗伯茨的回应是文本主义的终极回答:我们不问制宪者脑海中有什么,我们只问他们纸上写了什么。如果”非法移民”这个概念在1868年还不存在,那么制宪者不可能在文本中排除它——因为他们没有写。沉默,在宪法文本中,有时候比文字更有力量。
这就是马歇尔在1803年种下的那颗种子的真正果实。司法审查不是让法院成为政策的制定者,而是让法院成为文本的守门人。当任何一个权力分支——无论是国会、总统,还是某个州的议会——试图对宪法文本作出与字面含义不符的解释时,法院有权说:不,这不是法律。
七
川普说他会通过国会立法来”弥补”。这是他的宪法权利。宪法第一条第八款赋予国会”建立统一的归化规则”的权力。如果国会真的通过一项法律,修改或限制出生公民权,那将引发新的宪法诉讼,最高法院将再次审视。
但那是另一个故事。在2026年6月30日这一天,故事的结局是清晰的:一支行政令的笔,撞上了223年前的宪法墙。那面墙不是用砖石砌成的,而是用判词、先例、文本和程序砌成的。它看起来脆弱——没有军队,没有预算,没有选票——但它是美国宪政最坚硬的内核。
马歇尔在1803年写下判词时,最高法院还没有自己的办公楼,大法官们甚至需要在国会大厦的地下室开庭。但他在那个简陋的房间里,为美国宪政建立了一个永恒的程序:当权力说”宪法是这个意思”时,必须有一个独立的部门可以说”让我看看文本”。
2026年,罗伯茨说了同样的话。而黄金德——那个1898年在旧金山出生的华人孩子——如果在天有灵,大概会微微一笑。
![]()
宪法不是便签本,不是总统可以随意涂改的文件。它是一个活的制度,需要被解释、被辩论、被审查——而解释它的权力,既不归剑,也不归钱袋,只归那个两百二十三年前就确定下来的、唯一有权”say what the law is”的部门。
当川普的笔落下时,马歇尔的幽灵已经等了两百二十三年。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