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6月15日,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纯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因多项会计处理违规导致2021年至2024年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不准确,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蒋渊、时任财务总监陆磊、时任财务总监丁炯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任慕华也因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出具警示函。
三项会计违规行为曝光 涉及金融负债确认等关键领域
上海证监局在核查中发现,至纯科技存在三方面会计处理违规问题:
其一,公司控股子公司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时,根据投资协议约定,至纯科技不能无条件避免向投资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但公司未将该笔投资款确认为金融负债,此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其二,公司将不能单独计量和出售的房产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这一处理方式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财会〔2006〕3号)第二条第二款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定义的要求。
其三,公司在财务报告中未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将同一客户的合同负债和应收账款单独列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
上述会计差错直接导致至纯科技2021年至2024年各期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规定。公告显示,公司已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四高管被追责 监管强调信息披露主体责任
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影响,上海证监局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罚:
- 蒋渊作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上述全部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信披办法》第四条规定,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陆磊作为时任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对公司2021年至2022年定期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出具警示函;
- 丁炯作为时任财务总监,对公司2023年年报和2024年定期报告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出具警示函;
- 任慕华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对公司2023年年报和2024年定期报告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出具警示函。
上海证监局指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面临后续整改压力
根据《信披办法》相关规定,至纯科技及相关高管如对本次警示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行政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次会计违规及监管处罚,反映出至纯科技在财务内部控制和会计准则执行层面存在薄弱环节。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公司需尽快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会计准则的学习与应用,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以恢复投资者信心。后续整改情况及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仍需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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