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看到著名律师邓学平在自己的公号上,推出题为《邓学平|代理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实现二审逆转胜》的文章。突然想吃个瓜,就是看绍兴生态局下一步如何造假。
这件事起始于2016年12月6日,绍兴企业家王光祥和同乡殷某经过多次协商,把自己经营了14年的嘉业化工,转让给了殷某。
殷某接手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自己的心理预期有一定差距,于是他想反悔,掘地三尺找到了污水中转池这一问题,以向有关部门“捅破”进行要胁。王光祥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表示愿意花钱给中转池补做防渗工程,但殷某却狮子大张嘴,无奈只能求助政府,希望政府介入对中转池进行整改。
随后双方矛盾步步升级。2018年3月,办案机关以环境突发事件为由,提供了新的“证据”,4月份经三次检测合格的废水,莫名其妙突然变成了有毒物质;5月25日环保局以嘉业化工排放有毒物质进行刑事移送;6月2日柯桥公安分局进行刑事立案;7月24日仲裁案因刑事立案而中止仲裁;8月7日,对王光祥进行了刑事拘留。
另一方面,不断有人给王光祥家属放出口风,只要王光祥在仲裁案中作出让步,满足殷阿四的所有要求,王光祥的刑事责任可以不予追究。否则,不但王光祥面临牢狱之灾,其他二个股东(王光祥的妻子徐媚、妻姐徐鸣)也要抓进去。
这不仅仅是威胁,当时确实对徐鸣和徐媚进行传唤,并对徐媚抽血、采集指纹。
污染环境罪入罪要件是“严重污染环境”,嘉业化工中转池池内废水符合三级排放标准,特征污染物含量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无论是定性还是定量分析,都没有证据证实王光祥经营期间的“嘉业化工”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事实。然而在2020年12月17日,王光祥还是以该罪名被判3年零9个月。
这是浙江首起民营企业家因环境污染罪被判刑的实例,被媒体广泛报道后,成为轰动全国的“浙江第一环保大案”。
几家欢喜几家愁,与王光祥、徐鸣、徐媚等人期间的凄惨经历相比,很多人赚的盆满钵满,因为这个污水中转池的修复工程费用就高达4300万,可是一块大肥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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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焦点——嘉业化工的污水中转池。
2024年8月,王光祥出狱。他和徐鸣、徐媚继续为自己讨公道。根据邓律师文章中透露,他们于2024年12月委托邓律师向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公开共七项信息,包括:修复设计方案、风险评估报告、修复工程验收报告、施工记录、专家咨询会议的专家名单和会议记录、相关内容的专家评审意见及主管部门批复材料等。
针对申请,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对全部信息均不予公开。理由包括:“信息不存在”、“属内部信息”、“涉及第三人商业秘密且第三人不同意公开”等等。
几经周折,该案上诉至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参加了后者主持召开的问询听证。经过审理,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一审判决,判令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委托人公开包括施工记录、专家咨询会议的专家团成员名单等绝大部分信息。
一个污水池,修复工程费用就高达4300万,我实在想不明白,这些钱是如何花掉的。而且此案引起的严重后果也触目惊心:殷某以刑获利5500多万元,套取了嘉业化工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费5100多万元,强行拍卖了企业的排污指标,嘉业化工这个红红火火、年纳年几千万的企业被彻底搞垮。
常言说,一个谎言需要无数个谎言来掩盖。我也很想知道,短短20天时间,绍兴生态局如何向王光祥等人公开包括施工记录、专家咨询会议的专家团成员名单等绝大部分信息?当然,也希望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绍兴生态局公布的信息内容详实,理由充分,给当事人和我等吃瓜群众一个明明白白、令人信服的答案。
另外,本文少量文字系照搬邓律师文章中内容,向他表示感谢。他原文中用的是“绍X市”,我直接写的是绍兴市,如有不妥,可随时删文。
20天后会发生什么?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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