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领域合规整治持续走深走实。2026年6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三批),公开通报两起工程建设领域典型违规案件,直指工程整体转包、招标人规避公开招标两大行业突出乱象,明确释放辖区招投标领域“从严监管、以案促改、长效整治”的强烈信号,为全市场工程建设主体划定合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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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此次官方集中曝光典型案例,旨在巩固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成果,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纠正各类隐形违规、惯性违规行为,破除行业潜规则,持续规范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交易秩序,营造公平竞争、公开透明、合规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典型案例一:中标企业整体转包工程,被罚超60万元
本次通报首起典型违规案件为工程非法转包行为,涉及多伦县供热二次网及庭院管网改造工程。
经查,河南鼎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在中标该市政改造项目后,未自行组织施工建设,存在将中标工程整体转包给个人的严重违法违规情形。工程整体转包是工程建设领域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极易导致项目现场管理失控、施工标准下降、工程质量不达标、安全生产隐患激增,同时严重扰乱招投标公平竞争秩序。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对涉事企业作出严厉处罚:对河南鼎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罚款14.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7.11万元,合计罚没超61.5万元;同时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152万元,落实“企业+责任人”双向追责机制。
典型案例二:城投公司规避公开招标,违规操作被罚11.5万元
第二起典型案例聚焦招标人违规乱象,主体为地方国有城投平台,涉事项目为巴彦淖尔市综合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经查,内蒙古临河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招标人,在项目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前提下,未按规定进入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公开招标,刻意规避法定公开招投标流程,属于典型的程序违规、暗箱操作行为。该行为违反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核心原则,极易引发利益输送、项目造价失控、监管缺位等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对内蒙古临河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作出11.501万元的行政处罚,压实国有平台项目建设合规主体责任。
两大乱象直击行业痛点,转包、规避招标成整治重点
此次公布的两起案例,精准覆盖当前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最突出的两类顽疾,分别对应中标人履约违规与招标人程序违规,具备极强的行业代表性和警示意义。
工程整体转包乱象,多出现于市政、管网、改造类民生项目。部分中标企业重投标、轻履约,自身无实际施工管控能力,依靠资质投标、中标后转包套利,层层分包导致施工责任悬空,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核心诱因。而招标人规避公开招标、场外交易等行为,则容易滋生权力寻租、暗箱操作,破坏公共资源交易的公信力。
相较于常见的围标串标,转包、规避招标行为隐蔽性更强、惯性更强,也是本轮住建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攻坚的短板弱项。
监管持续加码:以案促改,实现全链条闭环监管
从本次通报尺度来看,内蒙古住建领域招投标监管已从“事后处罚”转向“常态化整治、典型化曝光、长效化规范”。监管部门通过公开典型案例、公示处罚结果、落实双向追责,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理效果。
值得行业警醒的是,当前工程招投标违规惩戒已不再是单一罚款。针对转包、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弄虚作假等行为,监管层面已形成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责任人追责+信用公示的多维惩戒体系,违规成本大幅提升。
合规履约成为工程建设底线要求
随着工程建设领域监管体系持续完善,数字化溯源、全过程留痕、跨部门线索移送、历史项目倒查已成常态,各类行业“潜规则”、灰色操作空间持续收缩。
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必须摒弃“重中标、轻履约”的侥幸心态,严格落实中标自行施工要求,杜绝整体转包、违法分包,守住工程质量与履约底线;对于城投平台、项目建设单位而言,需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定程序,全面落实公开招标要求,杜绝场外交易、规避招标等程序违规问题。
未来,内蒙古住建领域将持续保持招投标乱象整治高压态势,常态化曝光典型违规案例,持续净化房建、市政工程建设市场环境,推动行业向规范化、法治化、高质量化转型。
作者: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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